儲運部車間專工崗位規范
儲運部車間專工崗位規范
崗位名稱:車間專工
崗位層次:管理中級
所屬部門:儲運部
崗位職責
1.1在儲運部段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專業、系統區域進行分工,全面負責地面系統所屬設備技術和檢修管理工作;
1.2 作為地面系統所屬設備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地面系統所屬設備正常檢修、保養、安全運行、文明生產全面工作;
1.3負責組織和協調外協檢修、維護單位在地面系統所屬設備區域內的作業,并負責對區域內外協單位的管理考核工作;
1.4負責上級領導部門及本公司有關管理辦法、標準、制度在地面系統所屬設備區域內的落實;
1.5根據上級領導部門及本公司下達的檢修計劃,負責制定地面系統所屬設備年、季、月度的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落實;
1.6負責設備檢修、維護、技改、技措、外委設備檢修、節日檢修、搶修等工作的落實;
1.7負責所管轄作業區的設備信息管理,保證設備管理信息數據的及時和準確;
1.8要深入現場,掌握設備缺陷情況,進行協調工作;
1.9負責做好地面系統區域內設備的劣化傾向性分析,制定技術方案;
1.10負責組織制定所屬設備的管理制度和維修保護制度、檢修規程;
1.1組織并參加設備檢修的全過程管理,完成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及組織編寫檢修后的總結;
1.12負責組織制定地面系統區域內設備的備品備件購置采購計劃和材料計劃并對計劃進行審核;
1.13 負責親到設備及配件的性能鑒定;
1.14負責地面系統區域的技術培訓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落實和考核;
1.15負責新技術、新工藝的應用和推廣;
1.16按公司的生產目標、安全目標、經營目標的分解,負責地面系統區域內的定期的經濟分析、安全活動分析,并制定相應措施, 保證公司生產、安全、經營目標的實現;
1.17負責部門其它臨時性工作。
2.崗位權限
2.1 有權對危及地面系統設備運行的各種檢修工作或運行操作及行為加以制止和妥善處理;
2.2 新投設備存在缺陷時,有權制止其投入運行;
2.3有權處置地面系統區域發生的事故;
2.4有權參與本作業區檢修人員的績效考評,有獎金分配的建議權;
2.5有權審核技術方案、試驗方案、檢修文件包及有關措施;
2.6按照主工序服從原則,有權協調其它專業工作相應配合;
2.7對采購的備品備件和材料的技術驗收有權否決;
2.8對在缺陷管理系統中出現的不合理缺陷有權否決;
2.9當在檢修過程中,發現重大設備缺陷或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造成系統停運或設備損壞;
3.工作標準
3.1 工作目標
3.1.1地面系統區域不發生責任責任事故、重大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3.1.2主設備的缺陷消除率負責達到100%,輔助設備的缺陷消除率達到95%以上;
3.1.3地面系統區域內安全指標不超過公司目標分解值,隱患整改率負責達到100%;
3.1.4全年技術技術改造的完成率達到90%以上;
3.1.5各種計劃準確率≥95%、完成率≥95%;
3.1.6 地面系統區域內設備故障率不超過公司目標分解值;
3.1.7地面系統區域內設備經營指標不超過公司目標分解值;
3.1.8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均應滿足上級要求;
3.2工作依據
3.2.1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規定;
3.2.2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等相關法規中的要求;
3.2.3執行《電工安全操作規程》、《鉗工安全操作規程》的全部;
3.2.4執行《煤礦工程質量標準化細則》的有關規定;
3.2.5執行《膠帶硫化技術規范》的全部要求;
3.2.6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3.2.7執行本公司《檢修工藝標準》、《檢修作業標準》、《給油脂標準》;
4 上崗條件
4.1 基本條件
4.1.1 具備大專或同等及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1.2 從事連續或半連續工藝設備檢修管理或設備管理崗位工作5年以上;
4.1.3 身體健康,能適應本崗位工作;
4.2 專業知識
4.2.1熟知地面系統的設備構成及工作原理;
4.2.2熟知地面系統各設備的結構及工作原理;
4.2.3 熟知地面系統設備安全、消防管理知識;
4.2.4熟悉煤炭行業生產過程及相應的法律、法規、管理規定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
4.2.5熟悉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現狀,熟悉建設一流工作要求;
4.2.6熟悉煤炭行業的管理規定、政策及相關專業技術知識;
4.2.7熟悉連續工藝系統設備運行、檢修管理的相關知識;
4.2.8了解通用機械、金屬焊接、膠帶硫化等專業知識;
4.3 實際技能
4.3.1當地面系統設備存在缺陷或問題時,能夠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4.3.2具備一定的管理才能,能夠進行現場協調和組織;
4.3.3能夠及時處理和判斷設備存在缺陷或問題,能夠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4.3.4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管理的能力能夠完成日常的技術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