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技術人員工作標準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3-01 15:58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質技術人員工作標準
一、經常深入公司所屬礦井(井下)收集各種地質資料,進行地質觀測、地質編錄。礦井地質記錄薄中描述的地質觀測資料,必須于上井后兩天內整理完畢,對采掘工程布置和調整有影響的地質資料要及時填繪在有關的生產用圖上。進行綜合分析,查明影響礦井生產的各種地質因素,解決采掘工作中的地質問題。
二、認真做好 “三書”的編制工作,按時提交;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所需的地質資料,按照地質規程要求及時填繪和修改地質圖紙。提出的各種資料和圖件必須經地測部長和礦總工程師審查。
三、做好三項評價中的瓦斯評價工作及三項評價地質落實表的填寫,及上報新密分公司的逐面逐頭的地質預報。積極協助進行水文地質工作。
四、經常開展業務學習。學習和推廣先進部學技術,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五、完成部長交辦的其它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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