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總經理(副礦長)工作標準
機電副總經理(副礦長)工作標準
一、協助董事長、周經理(礦長)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二、認真督促檢查分管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完成礦下達給本系統的各項工作指標和任務。
三、教育本系統職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三大規程”組織安全生產。
四、組織制定、修定和審批機電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抓好機電設備的安全檢修。
五、經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完成上級規定的下井次數。
六、按時參加安全辦公會議,組織機電運輸方面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落實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七、發生重大事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并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本系統職工追查、分析、處理。
八、組織好新技術、新設備的試驗和推廣工作。
九、積極組織本系統參加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
十、做好機電設備大修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搶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十一、定期召開本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本系統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十二、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并認真檢查監督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