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隊副隊長工作標準
掘進隊副隊長工作標準
82.1 責任
82.1.1 嚴格遵守有關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煤炭行業安全規章、規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
82.1.2 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以及其他各項工作,檢查本班執行“三大規程”和本隊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本班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82.1.3 負責監督現場是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對本班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具體措施,及時進行處理,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
82.1.4 對當班班長組長、特殊工種人員實行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82.1.5 積極組織全班參加班前班后的安全學習,技術培訓及其它活動。
82.1.6 搞好班組材料管理,降低消耗,節約成本。
82.2 權限
82.2.1 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
82.2.2 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以及其他各項工作。
82.2.3 有權拒絕執行錯誤的命令和違章指揮。
82.3 崗位要求
82.3.1 身體健康,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82.3.2 具有較強的協調、計劃組織能力,具有豐富的現場管理經驗。
82.3.3 熟悉本區隊分工范圍內業務,具有靈活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82.4 工作內容與要求
82.4.1 組織召開班前會,布置、落實班組生產作業計劃布置,落實班組生產作業計劃,組織協調所在班組生產和各項工作有序的進行。
82.4.2 協助隊長搞好安全生產和現場管理,搞好現場的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82.4.3 按照分工責任,抓好安全生產,完成生產任務,抓好設備維修制和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82.4.4 負責分工范圍的規章制度的組織落實。
82.4.5 參加有關會議,對所轄范圍的工作,根據整體安排參與制訂月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落實。
82.4.6 嚴格執行區隊跟班制度,對現場工作及時進行監督檢查,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問題,組織各類事故分析,提出事故報告,確保安全生產。
82.4.7 嚴格遵守材料領退手續,控制班組材料消耗。監督檢查班組的材料消耗情況,減少浪費。
82.4.8 制止違反規程的違章操作行為,對違章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82..4.9 對生產現場人員有指揮權,對本隊人員的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82.4.10 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