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調度運行規程
電力調度運行規程
一、概況
長平公司王臺井區電力調度(簡稱電調)始建于2006年11月。2007年8月正式運行;2008年3月進行擴加。
電調有一臺PRCK97—Y01遠動及網絡接口柜;兩臺研華生產的工控機,一臺運行,一臺備用;兩臺自動錄音電話。
電調主要負責長平公司老區電力負荷的調運工作,具體監控生活區中心變電源盤601#、602#;風井電源盤604#、609#;壓風機電源盤601#、609#;695中央變電所電源盤的倒運;620中央變電所電源的倒運工作。還負責井下15#煤中部變電所、15#煤西部變電所、九五變電所、620絞車房的電氣設備的監控。
遠動柜電源來自壓風機。直流220V來自壓風機直流屏,交流220V來自低壓盤。
二、對值班人員的基本要求
1、熟悉本崗位設備的性能、結構及原理。
2、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相關規定。
3、應由技術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和職業道德高尚的人員擔任,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和實習,方可持證上崗。
4、必須具有電氣設備防滅火等安全知識。
三、巡視:
1、日常巡視檢查遠動柜柜面指示燈是否正常,每2小時檢查一次。
2、觀察電腦所轄各主要變電所運行畫面情況,監控設備的電流、電壓、功率等參數。監測運行情況、進行事故查詢
3、電腦右下角雙網卡連接圖標顯示是否正常。
4、UPS不間斷電源指示燈及運行聲音是否正常。
四、調度指揮原則
1、電調值班員在其值班期間,為電力系統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的指揮員。
2、電調值班員發布調度指令時,應和各單位值班員互通姓名并復誦無誤,每項調度指令的內容及執行情況均應記入運行記錄中。
3、電調值班員對所發布的調度命令正確性負責。如電調值班員對接受的上級命令有疑問,要核實清楚,應立即說明理由或匯報有關領導。
4、電調管轄的設備,未經電調值班員許可,現場值班員不得擅自操作(對人身和設備有威脅者除外)。
5、屬電調管轄的設備,其運行方式發生變化應事先通知有關單位。
6、電調根據系統用電指標和負荷情況,做好削峰填谷與均衡負荷工作。
7、電網供電量不足或故障,要求限電時,限電程序一般按先轉供,后輔助生產執行,在保證礦井保安負荷和不影響職工生活用電的條件下,限電幅度根據供用電情況合理調整。
8、電調下達限電命令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限電工作,因不執行限電指令,出現危及供電系統安全運行的非常情況下,可按照程序實施拉閘限電的應急辦法。
9、電力系統發生事故時,電調值班員迅速和35KV站值班員聯系,詢問情況,并根據遙測、遙信等自動化信息判斷,積極協調指揮處理(未得到處理前不得交接班)事故,并匯報值班干部。
10、非事故單位不得在事故處理時向值班員詢問事故情況而影響事故的處理。
11、農村線路跳閘,要查清原因再通知送電。
12、惡劣天氣,要把不安全的轉供線路停掉。
13、倒閘操作,操作前要認真核對運行方式;雙回路倒電源,值班員要逐項下達操作命令,備用回路帶負荷后,通過自動畫面確認并接到相關人員匯報,才能下令斷開另一回路。
14、各配電點6KV電源線路檢修,必須提前通知電調。
五、限電程序:
壓負荷前通知公司調度和三電辦主任
1、停轉供
1.1、矸井:三溝水源井(806#)、福利公司(805#)、三溝磚廠(807#)(壓矸井轉供提前10分鐘通知);
1.2、矸山轉供:王臺鋪制氧廠(806#)、金澤型煤廠(804#)、小洗煤廠(805#);
1.3、錨桿廠(35KV變電站637#)(白天不停,晚上停);
1.4、宏圣預制廠(35KV變電站616#)
3、停地面輔助生產
3.1、礦機廠(35KV變電站613#)10—40A;
3.2、低壓(更新廠)7—10A;
3.3、低壓(木廠)7—14A;
5、通知西副井停絞車
6、生活
6.1、中變:王臺鋪村(中變609#),10—30A;東王臺、西元慶村(中變616#),5—10A;
6.2、西王臺、徐家嶺(35KV變電站639#);5A;
6.3、南變:停生活區照明100—150A;
7、停井下生產,正常生產200—300A(保水泵及局扇100A);
8、停地面生產(電氣車間)
8.1、614#、630#(塊煤),100—130A;
8.2、601#、623#(末煤),80—110A;
8.3、610#、632#(主提升),45—50A;
8.4、612#(矸山變),只剩儲運3A;
8.5、604#、636#(壓風機),15—30A;
9、緊急情況時,全礦除保安負荷外全停;
10、說明:
矸山服務公司洗煤廠及7、8停電由公司調度室通知。
六、事故處理
供電系統出現故障時,要立即匯報值班干部,并隨時觀察監控屏幕,協助值班干部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