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12 15:31
來源:煤礦安全網
發生下列事故,按《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四明山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建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搶險救災:
1、井下發生頂板、機電、提升、運輸、透水事故,中斷采區、工作面通風系統、運輸系統的;或造成多日礦井停產的;或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下落不明的。
2、井下工作地點發生火災或瓦斯、煤塵突出或爆炸事故,影響礦井通風系統的,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下落不明的。
3、礦井涌水量較大,一旦發生重大停電事故短時間內無法恢復送電,可能造成礦井瓦斯積聚、涌水增加、人員被困井下,以及可能出現其它重大危險或有可能因停電造成嚴重后果的。
4、發生地面火災不能及時控制,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發生地面水災或地震災害,造成多戶受災,或大面積房屋倒塌的。
5、發生火藥雷管庫房火災或爆炸;火藥、雷管運輸過程中爆炸;物品倉庫大面積火災或爆炸;儲木場大面積火災。
6、其它認為涉及面廣、受災范圍大、經濟損失嚴重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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