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科(隊)級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華泰煤礦科(隊)級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黨支部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負責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
2.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支部工作的主要議程,定期召開支部會議,積極組織本單位黨員干部開展黨紀政紀教育活動,并做好學習記錄。
3.定期主持召開支部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使班子成員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嚴以律己,廉潔自律
4.負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措施的制訂完善貫徹落實工作,積極配合考核組的工作,并根據考核組意見,認真做好整改工作。
5.加強對支部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支持本支部黨風廉政監督員開展工作,并負責每季度向礦黨支部匯報支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二、科、隊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負責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
2.積極配合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搞好黨風廉政教育、效能監察、廉潔自律等各項工作。
3.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定期分析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存在的問題,制訂預防措施,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
4,定期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支持黨風廉政監督員的工作。
5.負責向礦黨支部、行政、紀委和系統領導定期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