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6-16 20:55
來源:本站原創
電工操作規程
1、所有的電氣設備都必須遵照國家標準和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進行安裝。
2、電氣設備檢修,須按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進行。
3、除特殊情況外,須經安全部門批準,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否則,一律不準帶電作業,必須堅持先停電后檢修的原則。
4、在處理高壓故障或進行試驗時,必須在工作場所設置柵欄或攔繩,并懸掛明顯的“危險”標志,并做好接地保護等設施。
5、變壓器、油開關油,按規定周期取樣化驗,不合格的須處理合格后復用,做到節約用油。
6、高壓操作時,必須使用絕緣臺、膠皮墊、絕緣鞋、絕緣手套等防護裝置,并經常檢查防護裝置的絕緣情況,失效者不得使用。
7、凡避雷管、避雷針、接地線均不可隨意觸動。
8、凡避雷設施及接地設備,均應予每年雷雨季節前進行檢查,并按規定測試合格。
9、凡是安全裝置(負荷維電器等)都應定期檢查與試驗。
10、凡電氣儀器、儀表、都應當不潮、不濕、不熱、不受外界磁場和電場干擾,并有專人保管,定期校驗。
11、對保險絲、斷電器等安全裝置,嚴禁隨意加工改變原狀。
12、電氣機械及器具在未判明“確實無電”前,應一律以帶電狀態處理,不可忽視。
13、不要絕對相信電氣機械設備之絕緣(如;鋼絲鉗上的膠柄絕緣、線的線皮等),因絕緣物長期遇濕或熱等,絕緣老化,耐力降低,應隨時警惕。
14、連續停電與送電,必須只能由一人指揮,并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
15、機床照明和工作場所的照明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V,如有困難須使用高壓者,必須保證絕緣良好,并經常派人檢查。
16、所有開閉器(無保護的刀型開閉器)必須在安裝時安裝保護木箱,否則,不準使用。
17、上桿作業必須戴安全帽,穿膠鞋。保險帶、踏板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上桿作業:
(1)精神不正常者;
(2)患病未愈合;
(3)飲酒后不足4小時者(未反映出醉狀);
(4)有高血壓者;
(5)有心臟病病患者;
(6)其他不能上桿作業者。
18、所轄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必須實行定期檢查和掛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