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易鑫石廠爆破員安全作業規程
一、露天爆破作業中存在較多不安全因素,因此爆破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爆破技術和專業安全教育,掌握安全作業方法和了解爆破安全規程,持證上崗。
二、爆破作業的爆破準備,炮位驗收、藥包加工、裝藥、堵孔、起爆和爆破檢查等環節都必須保證安全。
三、爆破作業應當事先了解天氣情況,禁止在黃昏、夜間、雷雨、大霧進行爆破,爆破前做好炮孔檢查,有無亂孔、堵孔、積水,及時了解,設計裝藥。
四、起爆藥包的加工需在獨立的房內進行,禁止煙火,裝藥時要有可靠的防靜電措施,起爆前,所有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防止早爆事故造成傷亡。爆破后,嚴格按規定等待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發現拒爆藥時,應設置警戒界限并立即處理。
五、為保證人員設備和建筑物安全,必須正確確定各項安全距離。
六、嚴格按照盲炮處理的各項規程處理盲炮。
七、對爆破后的危巖,必須及時排除,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八、線孔爆破,炮孔直徑小于50mm,深度小于5m。
九、使用起爆器時,必須首先關閉閘刀處于斷路狀態,以防外流電流進入雷管,放炮合閘必須發出信號,炮響后立即關閘,確保安全。
十、電雷管必須腳線聯接,陰陽線互相纏繞,聯接牢靠,使其短路,以免雜散電流把雷管意外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