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10-06-09 19:31
來源:本站原創
安裝電工
一、上崗條件
1.礦井安裝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有關標準和規程。
3.具備電工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4.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5.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本工種要求。
二、安全規定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
2.在井下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電工測量儀表時,所在地點必須由瓦斯檢測人員檢測瓦斯,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允許使用。
3.井下安裝如需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4.人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三、操作準備
1.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
2.檢測、核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據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檢查安裝、運輸的現場環境,清除安裝場地的障礙和雜物,了解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相關工作環節的情況。
4.安裝的設備必須按照電氣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低壓電纜必須測試絕緣,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1.設備裝車運輸時必須固定可靠。對小型貴重設備、儀表、易損零部件應采取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搬運。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時,檢查支架棚子應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被吊物上嚴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嚴禁有人。
3.安裝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作業時,必須按停電、驗電、放電、掛停電標志牌等順序工作。
4.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防爆面,不準用設備做工作臺,以免損壞;設備,安裝完畢后,應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安裝后的檢查:
(1)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垂直度、電纜的敷設、接線工藝應符合安裝質量標準。
(2)檢查連接裝置,各部螺栓、防松彈簧墊圈應齊全緊固。
(3)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防爆間隙及接地裝置應符合標準。
6.試運轉:
(1)安裝設備的手動部件應動作靈活,開關的觸頭閉合符合技術要求。
(2)按設計整定繼電保護裝置。
(3)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試送電,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前停電掛牌的開關要撤牌,誰掛牌誰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組長與司機、維護人員一起進行設備試運轉。
五、收尾工作
1.設備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并做好工作記錄。
2.清理場地、工具、材料、儀表、儀器。試運轉正常后撤離現場。
采掘機電維修工
一、上崗條件
1.采掘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并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安全規定
I.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章制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6.只有在瓦斯濃度低于1%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8.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11.采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14.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1.準備采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2.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聯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3.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正常操作
1.接班后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2.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3.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程規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斗機、裝巖(煤)機及電煤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面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4.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沾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5.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凈的地方。
6.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7.電氣設備拆開后,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8.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9.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10.采掘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1].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12.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有無漏液現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內應無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13.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在采區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14.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15.采區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井下供電系統發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2.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后(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3.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完全恢復,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六、收尾工作
1.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2.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一、上崗條件
1.礦井安裝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 《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 《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設備防爆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和煤礦機電設備安裝有關標準和規程。
3.具備電工基礎知識,了解所安裝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設備電氣系統圖和礦井供配電線路情況。
4.掌握電氣防滅火方法和觸電搶救知識。
5.無妨礙本職工作的病癥,身體狀況適應本工種要求。
二、安全規定
1,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
2.在井下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井下使用普通型電工測量儀表時,所在地點必須由瓦斯檢測人員檢測瓦斯,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允許使用。
3.井下安裝如需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條款執行。
4.人井安裝的防爆設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三、操作準備
1.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資料、安裝質量標準及安全技術措施。
2.檢測、核對安裝的設備、電纜、技術參數及安裝時所用材料。各種技術數據及技術要求與設計相符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3.檢查安裝、運輸的現場環境,清除安裝場地的障礙和雜物,了解工作場所的安全狀況及相關工作環節的情況。
4.安裝的設備必須按照電氣試驗規程中規定的試驗項目做各種試驗,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低壓電纜必須測試絕緣,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1.設備裝車運輸時必須固定可靠。對小型貴重設備、儀表、易損零部件應采取保護措施后,再進行搬運。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須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完好無損后,方可使用,起重設備時,檢查支架棚子應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被吊物上嚴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嚴禁有人。
3.安裝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作業時,必須按停電、驗電、放電、掛停電標志牌等順序工作。
4.安裝防爆設備時,要保護防爆面,不準用設備做工作臺,以免損壞;設備,安裝完畢后,應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安裝后的檢查:
(1)各類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設備安裝垂直度、電纜的敷設、接線工藝應符合安裝質量標準。
(2)檢查連接裝置,各部螺栓、防松彈簧墊圈應齊全緊固。
(3)電氣間隙、爬電距離、防爆間隙及接地裝置應符合標準。
6.試運轉:
(1)安裝設備的手動部件應動作靈活,開關的觸頭閉合符合技術要求。
(2)按設計整定繼電保護裝置。
(3)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試送電,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工作前停電掛牌的開關要撤牌,誰掛牌誰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組長與司機、維護人員一起進行設備試運轉。
五、收尾工作
1.設備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單位,并做好工作記錄。
2.清理場地、工具、材料、儀表、儀器。試運轉正常后撤離現場。
采掘機電維修工
一、上崗條件
1.采掘機電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工不得獨立進行操作。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練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并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二、安全規定
I.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章制度。
2.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3.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設備時,應檢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傷人和損壞設備。
4.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程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5.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6.只有在瓦斯濃度低于1%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7.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檢查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環形供電和雙路供電的設備必須切斷所有相關電源,防止反供電。
8.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9.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11.采掘工作面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12.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3.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14.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2)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1%以下。
(4)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5)測試電子元件設備的絕緣電阻時,應拔下電子插件。
(6)測試儀表及其檔位應與被測電器相適應。
三、操作準備
1.準備采區機電設備檢修、維護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測試儀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2.辦理計劃停電審批單、高壓停電工作票,與通風區聯系安排瓦斯檢測事項
3.在工作地點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機電設備運行情況,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及遺留問題,設備檢修、維護情況和送電等方面的情況,安排本班檢修、維修工作計劃。
四、正常操作
1.接班后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并做好記錄。
2.巡檢中發現漏電保護、報警裝置和帶式輸送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失靈、設備失爆或漏電、采掘和運輸設備、液壓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號不響、電話不通、電纜損傷、管路漏水等問題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必須停止運行,并向領導匯報;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3.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妨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程規定。
(2)直接向采煤機供電的電纜,必須使用電纜夾,無法上電纜夾的電纜放在專用的電纜車上。
(3)橡套電纜之間的直接連接,必須采用冷壓、冷補工藝。綜掘機、耙斗機、裝巖(煤)機及電煤鉆的負荷電纜,禁止使用接線盒連接。其他電纜的連接按有關規程規定執行。
(4)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5)工作面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6)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4.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沾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5.采區維修設備需要拆檢打開機蓋時要有防護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機器內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凈的地方。
6.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7.電氣設備拆開后,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8.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9.開關停電時,要記清開關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設備倒轉。
10.采掘工作面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1].各種電氣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12.注意檢查刮板輸送機液力耦合器有無漏液現象,保持其液質、液量符合規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內應無污物,嚴禁用不符合標準規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13.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2)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3)在采區內做過流保護整定試驗時,應與瓦斯檢查員一起進行。
14.油浸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應定期檢查,保持規定的油質油量,不符合標準的絕緣油必須及時處理或更換。
15.采區機械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查潤滑情況,按時加油和換油,油質油量必須符合要求不準亂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井下供電系統發生故障后,必須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禁止強行送電或用強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
2.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后(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3.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4.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完全恢復,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六、收尾工作
1.清點工具、儀器、儀表、材料,填寫檢修記錄。
2.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上一篇:乳化液泵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下一篇:電鉆打眼工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