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錨隊機電隊長安全生產責任
負責設備檢修,配件調用,機電標準化,工作面整體標準化工作,設備的故障處理。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如下:
1、運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使用前識別出潛在的安全風險,制定管控措施,不得影響安全生產或者導致事故。
3、發生傷亡事故,按照要求對現場進行保護、提供相關資料。
4、嚴格落實事故防范措施,使員工接受教育,避免事故重復發生。
5、要根據本單位設備運行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設備預防性檢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6、按規定組織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7、及時開展隱患排查,并進行整改。
8、按規定進行不安全行為的查處、分析、矯正。
9、抓好全隊設備的點檢工作。負責制定本隊點檢標準、點檢制度,并定期檢查、督促落實情況。
10、保證局部通風機運行良好,定期切換風機,嚴禁出現局部通風機停風30分鐘事件。
11、要根據本隊實際情況,定期編制材料配件計劃上報相關部門及主管上級。同時要協助隊長把好材料配件的領用關。
12、每月要定期參加機電例會,總結提升機電工作。
13、經常檢查包機人對所包設備的檢修和保養情況。
14、負責工作面質量標準化工作,積極開展創新工作,促進工作面亮點建設。
15、參與礦井應急演練,組織參與本區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遇突發緊急情況應根據現場及時啟動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或緊急撤人。
16、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護、維修、保養,按要求進行消防年度檢測。
17、有透水征兆發生時,按要求及時撤出井下作業人員。
18、井下電氣設備不得出現失爆現象。
20、參與礦井應急演練,組織參與本區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遇突發緊急情況應根據現場及時啟動處置方案進行應急處置或緊急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