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沖科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2022年)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和技術規范。
2.貫徹公司的有關精神,做到上傳下達,完成責任目標。
3.負責在總工程師和防沖副總師的領導下,圍繞礦井安全生產,協調好防沖專業相關工作。
4.負責制定公司防沖制度與相關審批工作。
5.負責生產現場防沖工程的施工組織、管理工作。
6.組織制定公司和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7.按時組織區隊人員進行培訓學習,提高職工的技術水平。
8.積極推廣沖擊地壓防治施工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開展沖擊地壓防治的科研攻關。
9.負責排查采掘工作面的沖擊危險,并制定安全可靠的防沖措施,抓好現場兌現落實。
11.負責對安全薄弱人員的排查和教育,現場出現違章行為及時制止,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
12.按時參加礦召開的有關會議,落實各種問題、各項工作。
13.負責防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工作。
14.負責防沖專業管轄范圍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措施日常督導檢查、閉合驗收和相關資料的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