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部科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同、設備、技術規格書、維簡)(2022年)
機電運輸部科員應積極協助主任在分工范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煤礦機電、運輸專業知識。
1.在礦井生產過程中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 規章以及礦井設備方面的技術規范、標準、要求,抓好礦井的設備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機電設備臺帳(固定設備臺帳、移動設備臺帳)。
3.負責核對機電設備帳、物、卡、牌是否對應,對全礦機電設備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5.負責分管區域的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6.負責監督檢查井下機電設備的使用情況,對使用不合理的機電設備及時向主任匯報。
8.負責礦井維簡設備計劃的編制。
9.負責礦井設備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更新。
10.負責設備技術規格書上傳及后期核對審查。
11.負責設備驗收發放工作,現場調配、存儲等管理。
12.負責設備庫管理工作以及小電管理。
13.負責上報協同計劃及實施等相關工作。
14.負責隱患單閉合工作。
15.負責設備生命周期的監管考核。
16.負責設備招標、處置、調撥等相關工作。
17.按照分工要求,在分工范圍內完成或組織完成相應的工作。
18.按照分工要求,及時制定管理辦法,并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19.自覺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