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區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區機電管理工作,對本區機電管理負責。
2.帶領全區職工使用好、維護好所屬范圍內的機電設備。
3.負責組織安排本區機電設備檢修,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轉。
4.深入現場抓薄弱環節和關鍵工作,了解本區各種設備的使用、維修情況。
5.認真提供做好材料計劃建議,降低配件消耗,做好設備維修和修舊利廢工作。
6.制定本區設備包保制度,負責搞好本區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中機電方面工作。
7.定期檢查檢修班組的有關記錄,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理。
8.必須盡職盡責、制止“三違”行為。
二、考核標準
1.未嚴格按作業規程組織施工,罰款100元。
3.因檢修不到位導致月度安全生產任務未完成,罰款200元。
4.因材料計劃不合理、備件不足影響工作面正常生產,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