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定位系統出現故障或斷線,造成信號采集、顯示及信息反饋中斷,不能及時傳輸數據信息,人員隨身攜帶的識別卡不能在地面機站顯示為異常情況。
1、井下識別分站出現無法識別定位卡,數據中斷、出現無法讀取識別卡、超時、欠時等異常報警,立即向值班領導或上級監控中心匯報,
2、攜帶便攜式甲烷檢定儀由通風科組織人員對異常分站進行搶修,并將異常原因記錄在案,及時匯報處理結果。
3、識別卡異常,當系統無故顯示定位卡超時、欠時等異常報警時,立即通知持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識別卡電源損壞、機械損壞出現故障或該識別卡不能正常顯示,立即通知持卡人員升井檢查故障原因,原識別卡進行維修或更換。
二、發生異常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同時必須對故障原因及時檢查分析《系統維修記錄表》,對故障積極組織搶修,在48小時內不能修復正常的要及時請示上級技術幫助。
三、一般故障時,安排專人進行搶修,直接恢復正常,識別卡出現故障立即按規定進行更換。
四、出現異常情況時,人員不得隨意離崗,必須與值班領導或上級中心站取得聯系,以求最快處理完善,系統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