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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寨崖底煤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7-28 16:26 來源:煤礦安全網 風險 工作 制度 寨崖 煤業

        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及上級要求,為標本兼治遏制安全生產事故,提升我礦全體員工安全風險管控能力,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促進礦井安全水平持續良好發展,寨崖底煤礦按照新標準特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具體情況如下:

        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思路。準確把握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

        移,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進一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推進事故預防工作科學化、信息化、標準化,實現把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標。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規范,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能化管控等保障措施,實現我礦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有效、隱患排查治理到位,形成崗位員工參與安全風險辨識、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全面、分級管控責任落實、工作考核保障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有序開展。

        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機構

        礦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領導小組:

        組 長: 礦 長

        副 組 長: 安全礦長 生產礦長 總工程師

        機電礦長 通風礦長

        成 員: 各副總、區、科隊負責人及各職能科室全體成員

        領導組下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為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門。

        辦公室主任:標準化辦公室主任

        成 員:各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負責人、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全體人員。

        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對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動態信息記錄、跟蹤、統計、分析、更新及發布;

        7、負責對接上級部門,按時完成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

        8、負責組織在井口(或其它主要場所)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示礦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9、負責對全礦各單位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督促、檢查、考核、通報;

        10、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措施落實存在問題的監督落實,實現閉合管理

        (二)領導組職責

        1、礦長

        礦長是本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的第一責任人,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工作負全責,主要職責包括:

        (1)每年年底組織各分管負責人、業務科室、隊組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

        (2)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組織開展專項辨識;

        (3)審核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4)審核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5)組織開展風險分級管控知識培訓;

        (6)負責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組織實施,有具體的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7)通過各分管礦領導組織自查、領導帶班檢查等方式,對我礦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責任單位限期整改落實;

        (8)每月組織召開風險管控會議,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針對問題完善措施,同時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相關領導和單位的責任分工;

        (9)負責構建與風險分級管控相適應的應急處置支撐、資源保障能力;

        (10)負責督促相關科室將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礦井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規程措施、設計方案、生產作業計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等;

        (11)加強和推動風險分級管控信息化建設。

        2、總工程師

        (1)負責全面配合礦長開展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采掘工作面頂板、水文地質、地測防治水、采煤專業、掘進專業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3)負責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開展專項辨識;

        (4)負責分管范圍內的生產系統、生產工藝、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專項辨識;

        (5)負責分管范圍內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組織有關業務科室、生產單位(區隊)開展專項辨識;

        (6)審核分管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7)負責將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礦井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規程措施、

        設計方案、生產作業計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等;

        (8)參加礦長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專題會議;

        (9)參加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10)負責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分析,檢查并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11)下井帶班檢查作業點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并填寫到跟班記錄表;

        (12)其它相關工作。

        3、安全礦長

        (1)負責配合礦長開展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審核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及其它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3)負責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組織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

        (4)參加礦長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專題會議;

        (5)參加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6)下井帶班檢查作業點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并填寫到跟班記錄表;

        (7)督促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礦井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規程措施、設計方案、生產作業計劃、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等;

        (8)組織開展入井人員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人員的安全培訓,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人員每半年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9)礦井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組織有關業務科室、基層區隊開展專項辨識;

        (10)其它相關工作。

        4、生產礦長

        (1)負責配合礦長開展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配合完成分管范圍內的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安全風險辨識;

        (3)配合完成生產系統、生產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安全風險辨識;

        (4)審核分管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負責分管范圍內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

        (6)參加礦長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專題會議;

        (7)參加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8)下井帶班檢查作業點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并填寫到跟班記錄表;

        (9)其它相關工作。

        5、機電礦長

        (1)負責配合礦長開展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提升運輸、機電運輸、大型設備、供電系統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3)分管范圍內的主要設施設備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專項辨識;

        (4)審核分管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5)負責將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礦井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規程措施、設計方案、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等;

        (6)參加礦長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專題會議;

        (7)參加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8)負責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并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9)下井帶班檢查作業點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并填寫到跟班記錄表;

        (10)其它相關工作。

        6、通風礦長

        (1)負責配合礦長開展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瓦斯、火、煤塵、通風系統、抽放系統、監測監控系統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3)負責啟封火區、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組

        織有關業務科室、生產單位(區隊)開展專項辨識;

        (4)分管范圍內的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專項辨識;

        (5)審核分管范圍內的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6)負責將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礦井安全生產工作重點、規程措施、設計方案、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預案等;

        (7)參加礦長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工作方案的專題會議;

        (8)參加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9)負責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并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10)下井帶班檢查作業點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并填寫到跟班記錄表;

        (11)其它相關工作。

        (三)管控小組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領導組下設三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小組(以下簡稱管控小組):

        1、一通三防小組

        組 長:通風礦長

        副組長:通風副總、抽采隊長、監控隊長

        職 責:負責瓦斯、煤塵、火、通風系統、抽采系統、監測監控系統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管控工作。

        2、技術小組

        組 長:總工程師、生產礦長

        副組長:地測副總、地測科長、技術科長、綜采隊長、掘進隊長

        職 責:采掘工作面頂板、水文地質、地測防治水、采煤專業、掘進專業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管控工作。

        3、機電運輸小組

        組 長:機電礦長

        副組長:機電副總、機電科長、機運隊長

        職 責:機械危險性、提升運輸、機電運輸、大型設備、供電系統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管控工作。

        (四)各業務科室

        1、通風科

        負責配合分管礦領導具體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瓦斯、煤塵、火、通風系統、抽采系統、監測監控系統及其它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開展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工作;

        (3)開展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等高危作業實施前的專項辨識工作;

        (4)開展分管范圍內的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的專項辨識工作;

        (5)編制分管范圍的風險評估報告;

        (6)建立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7)制定針對性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8)完成月度分管范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的檢查分析,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

        (9)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

        2、技術科

        負責配合分管礦領導具體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采掘工作面頂板、采煤專業、掘進專業及其它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開展分管范圍內的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的專項辨識;

        (3)開展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專項辨識;

        (4)編制分管范圍的風險評估報告;

        (5)建立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6)制定針對性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7)完成月度分管范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的檢查分析,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

        (8)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

        3、地測科

        負責配合分管礦領導具體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地測專業、防治水專業及其它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開展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對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時的專項辨識工作;

        (3)開展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的專項辨識工作;

        (4)編制分管范圍的風險評估報告;

        (5)建立分管范圍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6)制定針對性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7)完成月度分管范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的檢查分析,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

        (8)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

        4、機電科

        負責配合分管礦領導具體開展以下工作:

        (1)開展機械危險性、提升運輸、機電運輸、大型設備、供電系統、機電系統及其它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開展分管范圍內的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專項辨識;

        (3)開展分管范圍內的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的專項辨識;

        (4)編制分管范圍的風險評估報告;

        (5)建立分管范圍內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

        (6)制定針對性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7)完成月度分管范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的檢查分析,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

        (8)每旬組織召開會議,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針對問題完善管控措施,并編制檢查分析報告,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

        5、培訓中心

        (1)組織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內容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2)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每半年學習1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3)負責對其它涉及礦井安全風險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4)制定礦井年度安全風險培訓計劃,做到有計劃、課程安排、學員簽到記錄、教師教案(或課件)、考試結果和檔案等,認真做好資料備查工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

        6、供應科、財務科

        負責礦井重大安全風險的裝備或設施等的計劃、安全費用、材料、物資供應等分管范圍內工作。

        (五)隊、班組及崗位人員

        1、隊領導要經常深入現場,對作業環境、生產工序、安全設施、人員工作情況等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現場落實一般風險管控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班組長負責本班作業區域的重點工序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各作業班組在組織生產、施工、設備安裝、檢修、維修等作業過程中,由班組長組織對重點工序涉及的環境、設備、安全設施、工程質量、人員和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安全評估。現場落實一般風險管控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崗位人員負責實施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評估管理。作業人員每班上崗前,對自身上崗條件和本崗位職責范圍內的環境、設備、設施、勞動防護進行安全評估。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辨識范圍及方法

        (一)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

        風險辨識范圍包括煤礦井上下各大系統、各作業地點、主要硐室和地面瓦斯泵站,35kv變電站,空壓機房,鍋爐房,地面工業場地,機修車間,火工品庫房等主要作業場所。

        (二)辨識方法

        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以及風險損失后果等,確定安全風險類別。采用經驗對照法(類比分析、現場觀察、安全檢查表分析等)、系統安全分析法(預先危險性分析、事故樹分析等),實踐中也可采用上述方法的組合。

        (三)風險評估方法(LEC法)

        安全風險評估采用D=LEC公式計算風險分值(單位:分),其中:

        D — 作業地點、關鍵環節等存在的安全風險

        L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 — 人員接觸危險環境的頻率

        C —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表1:L值的確定

      分數值 事故發生可能性(L)
      10 完全可能
      6 相當可能
      3 可能,但不經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表2:E值的確定

      分數值
      分數值
      人員接觸危險環境的頻率(E)
      10 連續接觸
      6 每天工作時間接觸
      3 每周一次接觸
      2 每月一次接觸
      1 每年幾次接觸

        表3:C值的確定

      分數值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3-9人死亡
      15 1-2人死亡
      7 危重工傷
      3 傷殘

        (四)風險等級

        安全風險辨識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四個等級。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警示。同時,及時關注風險源的動態變化情況,隨時對警示等級進行變更。

        1、紅色風險:發生事故將難以控制,會造成多人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惡劣,需礦長組織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制定嚴格的管控措施并重點監督

        執行。上報上級行業管理部門。

        2、橙色風險:發生事故較難控制,會造成多人傷害或發生死亡事故,后果嚴重,需各分管領導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要求,重點管控。

        3、黃色風險:有發生嚴重傷害事故的風險,需科室、隊組逐級落實措施、重點防控。

        4、藍色風險:有發生傷害事故的風險,需班組及崗位操作人員加強防范、正規操作。

        表:風險等級標準

      風險分級 等級 D(值) 危險程度
      紅色風險 重大 D(值)≧320 極其危險,必須高度關注、重點防控
      橙色風險 較大 320﹥D(值)≧160 高度危險,應采取嚴密防控措施
      黃色風險 一般 160﹥D(值)≧70 一般危險,應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藍色風險 70﹥D(值) 危險,需嚴格按章正規操作

        四、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一)工作機制

        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及工作制度并貫徹學習。

        (二)安全風險辨識

        1、年度辨識:年底前由礦長組織,對各大生產系統及下年度采掘范圍,采用經驗判斷法和專業人員綜合判斷法開展年度辨識。

        2、專項辨識:新水平、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生產系統、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改變時;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推廣前、停產一個月以上復產前;本礦發生死亡或涉險事故或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本省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分管責任人組織開展專項辨識。

        (三)安全風險評估

        1、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估法進行評估,劃分出四級安全風險。

        2、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列出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并編制評估報告。

        3、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下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完善年度計劃、工作面設計方案、完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四)安全風險管控

        1、礦長組織實施重大風險管控措施,有具體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保障及作業人數上限。

        2、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實施情況開展月度分析,確定月度管控重點。

        3、分管責任人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管控重點開展旬度分析,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領導帶班下井跟蹤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執行情況。

        5、井口或顯著位置公示重大安全風險。

        (五)保障措施

        1、實現信息化管理。

        2、對入井人員及地面關鍵崗位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及管控措施內容培訓;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人員開展評估技術培訓。

        五、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

        (一)年度辨識評估

        每年年底礦長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提升運輸、火工品、供電、機電運輸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此項工作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協助礦長組織開展,制定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及評價方案,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并將結果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技術科、通風科、地測科、機電科等單位提供,督促其將結果應用于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指導并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預案,辨識成果要在其中體現,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

        專項辨識評估

        1、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科等有

        關業務科室開展專項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技術科將專項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地測科、通風科、機電科等單位提供辨識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要在應用中體現。

        2、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生產副礦長組織有關業務室進行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生產過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牽頭科室將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通風科、機電科、技術科、地測科等單位提供,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必須要在應用中體現。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由通風礦長組織通風科、抽采隊等有關業務科室開展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通風科將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技術科、機電科、地測科等單位提供辨識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措施依據,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必須要在應用中體現。

        4、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由分管副礦長組織有關業務科室、生產區隊開展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牽頭科室將專項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技術科、機電科等單位提供辨識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措施依據,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必須要在應用中體現。

        5、礦井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在復工復產前,由生產副礦長組織等有關業務科室、生產區隊開展專項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牽頭科室將專項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機電科等單位提供辨識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措施依據,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必須要在應用中體現。

        6、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礦長組織分管礦領導和業務科室開展專項辨識,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牽頭科室將專項辨識結果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網絡或其它形式向技術科、機電科、通風科、地測科等單位提供辨識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風險清單、管控措施、辨識成果必須要在應用中體現。

        (三)編寫辨識評估報告

        各單位在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后,要及時編寫辨識評估報告,內容包括:辨識或評價時間、主持人,辨識或評價小組成員,辨識的范圍、方法,辨識或評價內容、結果、措施。書面評估報告及《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經單位分管礦領導審核簽字后本單位留存一份,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報備一份。

        六、安全風險管控制度

        (一)風險管控分級

        1、重大風險:列入礦年度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由礦領導、業務科室直接監管,制定專門的管控措施,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2、較大風險:由業務科室直接監管,風險點所在區隊直接管控,班組、崗位負責責任范圍內的風險管控。

        3、一般風險:由隊級監管,班組管控。

        4、低風險:由班組或崗位直接管控或因風險很小可直接忽略。

        (二)風險控制策劃

        1、一般風險、低風險管控措施要求

        風險控制策劃時,一般風險的控制措施可直接說明,不能說明的通過崗位作業標準、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等作業標準或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等作業文件進行管理控制。

        較大風險管控措施要求

        3、除了在上條作業文件中明確外,需要制定針對性的管控措施,并在實踐中落

        實這些措施。

        3、重大風險管控措施要求

        (1)需通過工程技術措施或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風險,應制定控制該類風險的目標,并為實現目標制定方案。

        (2)屬于經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風險,不需要通過工程技術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業文件)或修改原來的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規定對該種風險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實踐中落實這些措施。

        (3)重大安全風險有專門的管控方案,由礦長組織實施,管控責任明確,做到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4)在劃定的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明確具體規定,掛牌公示。

        風險控制措施應首先考慮消除風險點的原則,其次考慮風險降低措施,將使用個體防護作為最后手段。

        不同級別的風險應有相應的控制措施,這些措施必須滿足降低風險或使風險處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會帶來新的更大風險。

        (三)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落實應急預案;建立檢查監督和獎懲機制等;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5、應急處置措施。

        (四)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1、可行性和可靠性;

        2、先進性和安全性;

        3、經濟合理性及經營運行情況;

        4、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 風險控制措施評審

        控制措施應在實施前針對以下內容評審: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容許水平;

        3、是否產生新的危害因素;

        4、是否已選定了最佳的解決方案;

        5、是否會被應用于實際工作中。

        七、安全風險管控檢查分析工作機制

        (一)管控措施

        1.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礦長組織落實,有階段具體落實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2.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優先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手段,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

        3.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其中采區同時工作人數不超過100人,啟封密閉排放瓦斯、大型設備安裝維修、重點區域探放水等安全風險專項辨識評估后設定相應作業人數上限。

        (二)定期檢查

        1.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2.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對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3.科隊每周組織對涉及本單位人員、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三)現場檢查

        1、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執行到位,對采煤、掘進、通風、提升運輸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巡視,及時記錄檢查結果。

        2、每班的當班區隊長、班組長、安監員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3、探放水工程、電氣故障維修、其他重點零星工程等方面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業務部室人員和分管單位帶班及值班人員跟蹤落實,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八、辨識評估成果應用

        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2、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生產系統的布置、設備的選型、勞動組織的確定。

        3、完善或修訂礦下達的技術文件、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九、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礦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及報告方式等內容。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負責做好日常監督檢查。

        3、在進入采掘工作區域巷口處對存在的重點安全風險進行公告。

        4、在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場所的顯著位置進行公告。

        5、公告內容: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十、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保障措施

        (一)安全培訓

        1、安全培訓由培訓中心組織,制定培訓計劃,安排相關人員對年度和專項安全評估結果、崗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進行培訓。

        2、按照安全風險管控效果考核機制對培訓效果進行檢驗。

        3、每半年至少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相關人員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防范技術。

        4、宣傳、貫徹方式由培訓中心利用黑板報、牌板、電視、廣播等手段進行宣傳。

        (二)信息管理

        由安全生產標準化辦公室負責采用安全管理系統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計、分析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安全管理系統要不斷進行維護,充分發揮其功能,使其服務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十一、要求

        (一)深入推進礦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引導全礦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的創建、運行過程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和年度自評,根據人員、設備、環境和管理等因素變化,持續進行風險辨識、評估、管控與更新完善,持續開展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實現雙重預防機制的持續改進。

        (二)強化組織領導。將安全預防機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

        導,周密安排部署。加強工作力量,按照本實施意見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要緊緊圍繞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點區域、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抓住辨識管控重大風險、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兩個關鍵,不斷完善工作機制,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標準、制度和措施落實到位。

        (三)強化示范帶動。要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我礦風險類別、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辦法、風險管控措施,以及隱患類別、隱患排查方法與治理措施、應急救援與處置措施等,提升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在我礦近期開展的崗位危害因素辨識與評估基礎上強化崗位風險管控。試點實施部分專項辨識與評估成果,開展風險管控。

        (四)安全風險預控做到四個結合。安全風險預控是一套安全管理體系,在目前安全管理方式下,僅引進概念和主要方法,因此安全風險預控要與崗位危險源辨識相結合,與隱患排查相結合,與安全生產標準化相結合,與人的安全行為管控相結合。

        (五)強化輿論引導。要充分利用多媒體、廣播、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安全預防機制的重要意義、重點任務、工作措施和具體要求,推廣在風險分級管控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進典型,曝光崗位風險重點關注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工程與單位,為推進構建安全預防機制創造有利的輿論環境。

        (六)強化督促檢查。把建立安全預防機制、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情況納入對業務部室、基層區科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加強檢查指導、考核獎懲,對消極應付、工作落后的,要通報批評、督促整改。

        十二、考核辦法

        (一)未按規定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活動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各500元;風險辨識不認真,辨識內容不清晰的,罰主要責任人300元;

        (二)各系統針對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未按規定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繪制“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并匯總造冊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各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三)各系統未按規定編寫系統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的單位,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編制內容不全,編制不合格的,罰單位主要責任人200元。

        (四)本單位作業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編制不認真或弄虛作假的,罰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罰主要責任人200元。

        (五)上崗領導、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未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或未嚴格按照《班組、崗位安全管控現場檢查考核表》現場監管的,罰跟班領導、班組長各200元。

        (六)崗位員工上崗前未嚴格按照《安全確認單》對上崗區域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的,罰責任人100元;凡發現安全風險未及時處理并匯報的,罰責任人100元。

        (七)崗位員工匯報的安全風險值班人員未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的罰當班值班領導100元。

        (八)各業務部門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的結果未按要求進行跟蹤落實閉合管理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500元。

        (九)各相關未按規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罰責任單位正職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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