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在什么情況下嚴禁裝藥爆破? 答:《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三十一條規定,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1)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定; (2)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3)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 (5)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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