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0-13 10:36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在部長領導下,搞好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并對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在安全技術管理上全面負責。
2. 協助部長嚴格分管范圍的管理工作,保證所分管口內的資料準確性,為礦井安全開采提供可靠的依據。
3. 因分管范圍的資料不及時,不準而造成設計、施工和人身事故要負主要責任。
4. 協助部長組織本部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搞好本業務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參加礦安全質量大檢查。
5. 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礦井生產中的地質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6. 有責任制止任何三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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