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班組長帶班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9-06 14:50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班組長帶班制度
為了確保班組長深入現場指揮安全生產,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有效制止“三違”現象,進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組長是當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做到與職工同上同下。準確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薄弱區段的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發生責任事故要嚴肅追究班組長責任。
二、作業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問題時,班組長必須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事故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三、班組長要嚴格執行井下現場“匯報”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向調度室及隊部值班室匯報當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四、班組長要嚴格執行井下現場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班組長要在井下現場交接班中詳細交接上一個班井下安全情況、存在的問題及下一個班安全注意事項。
五、各區隊班組長下井無故達不到應下井次數,或者下井登記有弄虛作假者,否決本人當月安全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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