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煤礦后備干部選拔培養管理制度
華泰煤礦后備干部選拔培養管理制度
一、選拔后備干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黨管干部原則;
(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四)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五)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六)備用結合、統一調配、動態管理的原則。
二、后備干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后備干部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和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
(二)礦級后備干部要求男必須在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女必須在45周歲以下(含45周歲);
(三)正科級后備干部一般以35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滿兩年;
(四)副科級后備干部一般以30歲左右的干部為主體,應當具有三年以上工齡;
(五)后備干部數量的確定,礦級后備干部一般應當配備6-9人其中正礦級1-2人,副礦級5-7人;每個部門一般應當配備3—5名,其中正科級1-2名、副科級3—4名;
(六)后備干部隊伍中,婦女干部、非中共黨員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應占一定比例,在開展推薦工作時對符合條件的可分別增加1個名額;
(七)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問題。
三、后備干部的選拔
(一)選拔后備干部,必須嚴格按照民主推薦、黨支部推薦、組織考察、黨支部審定的程序確定。
(二)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推薦結果在一年內有效。礦級后備干部的民主推薦工作由集團公司黨支部組織人事部主持開展;正副科級后備干部的民主推薦工作由礦黨支部組織辦公室主持開展。參加民主推薦的范圍為:礦領導、中層領導干部及部分職工民意代表。開展民主推薦時,參加民主推薦的人數必須達到應到人數的五分之四以上。民主推薦票數達到民主推薦實到人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方可列為后備干部初步人選。
(三)黨支部推薦。對民主推薦產生的后備干部初步人選,由礦黨支部集體討論研究后,并充分征求分管領導和部門領導的意見,提出推薦意見。
(四)組織考察。由礦黨支部對后備干部人選進行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各方面表現情況及發展潛力,綜合形成考察材料。
(五)黨支部審定。經民主推薦、黨支部推薦、組織考察合格的后備干部人選,提交礦黨支部會審定,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后,列為后備干部,進行動態管理。
(六)選拔后備干部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子換屆、年度考察工作一并進行。對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和競爭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干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可按規定程序列入后備干部名單。
四、后備干部的培養
(一)后備干部的培養工作,由集團公司黨支部組織人事部和礦黨支部共同負責。
(二)對后備干部要進行較為系統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培訓;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培訓;黨的基礎知識培訓;市場經濟理論以及現代科技、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一般每年不少于1個月。
(三)培訓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參加在黨校、行政學院或其他培訓機構舉辦的培訓班;組織到經濟發達地區接受培訓和考察;引導進行自學等。
(四)加強后備干部的實踐鍛煉。要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鼓勵和安排后備干部到基層或急、難、險、重等崗位去鍛煉提高,采取崗位輪換、交任務、壓擔子等辦法,使后備干部增長才干,提高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和決策能力;充分發揮中老年干部對后備干部的傳幫帶作用;
五、后備干部的管理
(一)后備干部的管理包括對后備干部的考察、調整、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對后備干部要定期考察。礦黨支部組織辦公室做好后備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隨時了解掌握后備干部的政治思想狀況、工作表現和廉潔自律情況,為礦黨支部選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據。
(三)對后備干部實行動態管理,堅持優勝劣汰,原則上每年調整充實一次,保持充足的數量、較高的素質和合理的結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后備干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黨風廉政等方面出現問題的;
2.年齡超過規定界限,短期內又不能提拔使用的;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4.群眾意見較大、失去信任的;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的;
6.本人自愿退出后備干部隊伍的;
7.計劃生育方面出現問題的;
8.因其他原因,不宜作為后備干部的。
(四)建立后備干部檔案。
后備干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考察材料,民主推薦和公示情況,年度考核情況和獎懲情況等。以上檔案材料由礦黨支部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