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哈拉煤礦3302殘采工作面作業規程
目錄
第一章 工作面概況及開采技術條件
第一節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系
第二節 煤層地質構造
第三節 煤層
第四節 影響回采的其他因素
第五節 煤層頂底板
第六節 水文地質特征
第七節 儲量及服務年限
第二章 采煤方法、回采工藝及生產組織
第一節 工作面巷道布置
第二節 回采工藝
第三節 生產組織
第三章 生產系統
第一節 運輸系統
第二節 通風系統
第三節 供電系統
第四節 排水系統
第五節 通訊系統
第六節 防火滅火系統
第七節 安全監控系統
第四章 工作面質量標準化管理及煤質管理
第一節 工作面質量標準
第二節 機電設備質量標準
第三節 “一通三防”標準
第四節 生產系統及文明衛生標準
第五節 煤質指標及管理措施
第五章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第六章 工作面災害防治及避災路線
第一節 工作面災害防治
第二節 避災路線
第七章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打眼放炮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節 貫通措施
第三節 頂板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節 支護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節 過斷層措施
第六節 對采空區域的管理
第七節 井下裝煤及運煤
第八節 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第九節 機電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第八章 有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現場交接班制度
第二節 頂板管理制度
第三節 巡回檢查制度
第四節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第五節 瓦斯煤塵管理制度
第六節 “一炮三檢”管理制度
第七節 “三人連鎖放炮”制
第八節 巷道維護與保養制度
第九節 中線管理制度
第十節 設備維修與保養制度
第十一節 電氣設備的整定制度
第十二節 三員安全驗收確認開工制
第十三節 四位一體現場安全生產負責制
第十四節 其他制度
第九章 作業規程貫徹學習記錄
第一章 工作面概況及開采技術條件
第一節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關系
3302殘采工作面位于三盤區F2正斷層以北,3302工作面以西。地表為明沙覆蓋,無湖泊,公路和大的建筑物。本工作面形狀為不規則矩形,走向長度約100米,傾斜長度約150米,可采面積約為1.5萬平方米。本工作面開采3-1煤,工作面標高959.37米。
第二節 煤層地質構造
煤層產狀平緩,地層總體為西北傾斜的緩傾單斜構造,地層走向NNE-NEE,地層近于水平,傾角1-3度。該采面內除不明顯的波狀起伏外,未發現較大構造及巖漿侵入。
第三節 煤 層
本工作面所采煤層為3-1煤層,煤層為近水平煤層,煤層實際厚度為2.10—2.74米,平均2.66米,為中厚煤層,厚度比較穩定,3-1煤層位于延安組段頂部,埋藏較淺,加之后期剝蝕裸露,煤層沿露頭風化自燃嚴重。該煤層結構簡單。賦存穩定,一般不含夾矸。3-1煤層煤類為長焰煤41號,水份6.44%-7.8%,灰份 3.69%-14.61%,揮發份36.25%-43.74%,硫份 0.26%-0.83%,發熱量 28.26MJ/Kg。煤層賦存情況詳見煤層綜合柱狀圖。(具體見下頁)
煤層情況表
第四節 影響回采的其它因素
一、根據已開采的3-1煤工作面看,3302殘采工作面無沖擊地壓,根據3302進風順槽揭露情況來看,對正常回采影響不大。但由于臨近老空區,還須加強頂板管理及有毒有害氣體檢測。
二、本礦井瓦斯含量接近零,煤中瓦斯成分以氮氣為主,屬低瓦斯礦井;煤塵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數為34.7%,自然發火傾向于二類。發火期為2-3個月。
第五節 煤層頂底板
1.煤層頂板特征
3-1煤層直接頂為粉砂巖,厚度2.0-16.9米,淺灰色,較堅硬,節理裂隙發育;老頂為中-細粒砂巖,厚度0.84-14.28米,具水平層理,堅硬,不易冒落。均屬于穩定性頂板,無偽頂。
2.煤層底板特征
煤層底板為泥質砂巖,遇水易軟化、泥化,會對巷道掘進和行車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節 水文地質特征
大哈拉煤礦位于神府礦區孫家岔井田東北部,地表中部大部分被第四系風積沙所覆蓋,基巖沿煤礦四周溝谷兩側出露。地形總體中部平坦,中間高四周低,煤礦地表無水系。由于大哈拉煤礦煤系地層含煤層數多,層間距較小,含水層相變較大,依據孫家岔井田水文地質條件、結合鄰區情況以及各巖層組巖性含水性情況,將大哈拉煤礦含(隔)水層段劃分為:第四系松散層含(隔)水層段,直羅組底界~2-2煤含水層段,2-2~3-1煤含水層段,3-1~4-3煤含水層段,4-3~5-2煤含水層段,5-2煤以下50m含水層段以及燒變巖含水層段。
1、煤礦內斷層的水文地質特征
本煤礦地質構造簡單,無大的褶曲構造,僅有小型波狀起伏,基本為一單斜構造;在煤礦中部發現一條落差10m左右的正斷層F2,走向105°,傾向北東,傾角75°左右, 3-3孔在5-2煤頂板砂巖見F2斷層,消耗量僅有所增加(1.50m3/h),而未發生漏水。
2、水文地質勘探類型
綜前所述,煤礦內構造簡單,無大的起伏,有一條F2正斷層穿過煤礦。富水性極弱,基本不含水而導水;大氣降水雖為地下水補給的主要來源,但因降水迅即轉為地表逕流,匯入烏蘭木倫河內,故補給量有限,各含水層滲透性差,富水性弱-極弱;燒變巖區裂隙發育,具有良好的儲水空間,但補給不足,易通過下降泉排泄,其富水性較弱。因此,本井田水文地質條件簡單,水文地質類型屬二類一型;即以裂隙含水層充水為主,孔隙潛水次之的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的礦床。
3、充水因素分析
1、大氣降水:本區降水集中,基巖半裸露,松散層較薄且不隔水,大氣降水通過風化裂隙、斷層向礦坑滲入。
2、燒變巖區積水:煤礦內燒變巖富水性雖不強,但富水性不均,從長觀資料看具有一定的水量,且積水在煤層淺部,好似老窯積水,在開采燒變巖下部煤層時,會通過導水裂隙向礦坑充水。
3、各含水層段地下水具有一定的靜儲量和動儲量,采煤時,這些地下水將直接充入礦坑,由于煤礦直接充水含水層富水性差,距河床不遠的露天礦積水用BQW15/50-7.5KW兩臺水泵每天排水5-6小時即可保證正常生產,大哈拉老窯積水量少,目前還未發現對礦坑造成威脅的情況存在。
4、礦井涌水量
該礦煤現開采3-1號煤層平均厚度為2.75米,礦井平硐開采,現開采礦井內見有地下水,日涌水量15m3/d,基本無水,通過采取抽排水措施,煤礦生產正常。因此本次工作沒有對礦井的涌水量進行預算。
礦井涌水量隨季節、開采階段和開采范圍的擴大不斷變化,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建議礦井開拓過程中加強礦井涌水量監測工作,以指導安全生產。
由于本井田地表被第四系松散沙層覆蓋,水文地質條件簡單,工作面上覆巖層不在富水區,也無上層煤采空區。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屬以裂隙水為主的Ⅱ類一型,根據本礦地質資料和實際觀測,本礦涌水量為15m3/d,涌水量對礦井影響不大。
第七節 儲量及服務年限
一、儲量
地質儲量:5.2萬噸;
可采儲量:3.2萬噸。
二、回采工作面服務年限
可采年限=可采儲量/月設計產量=32000/22000=1.5個月
第二章 采煤方法、回采工藝及生產組織
第一節 工作面巷道布置
1. 3302殘采工作面二進一回與3302工作面共用回采巷道斷面均為矩形。巷道寬度為4m。高2.1-2.2m,斷面積為8.4-8.8m²。煤柱規格一般為6×6 m,采面與進、回風順槽各留設30 m寬的保安煤柱。(具體見下頁巷道布置圖)
第二節 回采工藝
一.采煤工藝:工作面依據采區設計,煤層賦存狀況,采用房柱式采煤法,“采五留六”,煤柱尺寸6m×6m,根據工作面實際情況爆破落煤。
二、回采工藝流程圖:
打眼裝藥→爆破落煤→裝載機裝煤、運煤→支護
1、打眼裝藥:
(1)煤房掘進采用煤電鉆爆破落煤。
(2)裝藥方式為正向裝藥法,全斷面一次爆破。
2、爆破落煤:
(1)電雷管引爆炸藥,發爆器起爆。
(2)爆破落煤采用一次裝藥,一次起爆。
(3)炮眼布置圖(具體見下頁)。
3.裝煤、運煤及要求:
防爆裝載機裝煤,防爆膠輪車運輸。裝載機裝車時,不得遺煤,工作面浮煤必須清理干凈,并且設專人經常清理大巷的遺煤。
4.支護及要求:
工作面內采用錨桿支護,錨桿間、排距為1.6×1.5m;錨桿距煤房1.2m,煤房內錨桿間、排距為1.6×1.6m。當遇到地質構造帶頂板破碎或頂板出現臺階時,所有巷道必須加強支護。密度根據情況另行指定,在安全技術措施中必須明確。錨桿規格均為16×1600mm,樹脂錨固劑CK型,規格35×230 mm,每孔兩卷。(頂板支護圖具體見下頁)
第三節 生產組織
㈠工作面循環作業方式
1.作業方式:實行“三八”制作業方式。兩班生產,一班檢修。
循環作業圖表(具體見下頁)
2.循環方式
循環進度1.5m,煤房深度一般為6米,日循環個數1.5個,日計劃產量800T,月產量2.2萬噸,回采工效35T/工/d。
㈡勞動組織
實行各工種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統一調動,服從班長指揮,共同完成班組任務。具體工作面勞動配備表見下頁。
第三章 生產系統
第一節 運輸系統
一、運輸設備及運輸方式:
采用爆破落煤,防爆裝載機裝煤;礦井采用防爆膠輪車運輸,由3302殘采工作面運至地面篩選。
二.運煤路線:
3302殘采工作面→3302運輸巷→三盤區斜巷→主運輸大巷→主斜井→地面儲煤倉。
三.輔助運輸路線:(運料、行人路線)
工作面所需材料由防爆膠輪車運至工作面,運輸路線為:地面→副斜井→副運輸大巷→主副運輸大巷聯絡巷→三盤區斜巷→3302運輸巷→3302殘采工作面(具體運輸系統圖見下頁)
第二節 通風系統
1.回采工作面需要風量:
⑴按炸藥量計算:
Q=25A=25×6.8×2=340m³/min
⑵按人數計算
Q=5N=5×23=115 m ³/ min
⑶按機動車數量計算:依礦區附近神東公司相關規定及礦井生產經驗,井下防爆膠輪車每輛配風不少于40 m³/min,裝載機L10型,每臺配風不少于200 m³/min,工作面實際最大同時運行防爆四輪車數量為4輛,裝載機1臺,故Q=40×4+200×1=360 m³/min
⑷風量驗算
按最低風速驗算采面最小風量
Q采≥60×0.25S
360≥157.5
按最高風速驗算采面最大風量
Q采≤60×4S
360≤2520
所以分別以炸藥用量、同時工作人數、最大機動車數量計算,工作面所需風量不少于360 m³/min,故工作面供風量為360 m³/min是合適的。
2.通風路線:
⑴新鮮風流
地面→主副斜井→主輔運輸大巷→二盤區主輔運輸大巷→三盤區進風斜巷→3302進風順槽(運輸巷)→3302殘采工作面
⑵污風流
3302殘采工作面→3302回風順槽→二盤區回風大巷→總回風大巷→風井→地面
(具體通風系統圖詳見下頁)
第三節 供電系統
由二盤區10KV變電站送電(660V),經過主運大巷供電電纜(my3×35)送至3302殘采工作面總饋電開關,并由檢漏檢控,QBZ280型給工作面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供電,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再給煤電鉆供電。
(具體供電系統圖見下頁)
第四節 排水系統
3302殘采工作面3-1煤頂板為弱含水層,頂板涌水量極少,易梳干,頂底板水對回采威脅不大,的水由潛水泵通過Φ50鋼管排至運輸順槽中的臨時水倉,再通過Φ50mm的管路排至副運輸大巷水溝,最后進入井下主水倉,再由水泵排至地面靜壓水池。
第五節 通訊系統
在3302殘采工作面進風巷安全距離以外的地點安設防爆電話各一部(801),進行井上、下聯系。
(具體通訊示意圖見下頁)
第六節 防火滅塵系統
1.鋪設從主、輔運輸大巷到各采煤工作面的消防灑水管路,保證持續足量供水,并定期對工作面及主要運輸巷進行灑水降塵;在采面運輸巷及主運輸巷內設水幕噴霧裝置,凈化回風流的空氣質量,控制煤塵厚度在規定的范圍內。
2.加強運輸管理工作,盡量減少車輛灑煤、遺煤并及時將巷道內的浮煤、雜物清理干凈。
3.各運輸車輛及裝載機配備滅火裝置,各電氣周圍設砂箱及滅火器預防火災。在3302運輸巷入口15米位置設消防材料庫并配備足量的砂箱及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嚴禁攜帶火種下井。每一入井人員都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5.井口和井下電器設備必須有防雷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
6.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藝。
第七節 安全監控系統
⑴3302回風巷內設一處分站。對瓦斯、一氧化碳、溫度、風速、負壓、濕度等進行監測。
⑵傳感器必須掉掛在頂板好、無淋水的地點。
⑶嚴禁私自調校傳感器,改變其報警濃度。
⑷任意一個傳感器報警,必須立即停工處理,當恢復正常后方可開工。
⑸傳感器定期維護,按要求調校,保證其正常運行。
(具體監測監控示意圖見下頁)
第四章 工作面質量標準化管理及煤質管理
第一節 工作面質量標準
㈠房柱式回采工程質量標準:
1.房柱式回采操作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2.回采巷寬不得小于設計-100mm,不得大于設計+400 mm
3.回采巷高不得小于設計-100 mm,不得大于設計+300
4.煤柱寬度不大于設計值+500mm;不小于設計值-500mm
5.回采過程中必須留設防水、防火隔離煤柱
6.巷道成型規范,巷道底板、頂板及兩幫平整,不允許出現大的臺階和“搓板”現象。
㈡錨桿支護質量標準
第二節 機電設備質量標準
⑴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氣“防爆率”達到100%。
⑵電纜懸掛整齊,合格率達95%以上。
⑶設備必須臺臺上架,擺放整齊。
⑷設備與電纜標志牌齊全,填寫正確。標志牌有型號、規格、容量、整定值、用途。
⑸機電設備必須保護設施齊全,煤電鉆及127V信號照明系統必須使用綜合保護裝置。
⑹機電設備管理人員(電鉗工)必須持證上崗。
⑺嚴禁機電設備帶病運轉,有問題立即停電處理,嚴禁帶電檢修,搬遷帶電設備,煤電鉆用完后必須撤出工作面,放于安全地點,電纜懸掛盤放。
⑻供電要求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⑼局扇和掘進工作面電氣設備,必須裝有風電閉鎖裝置
、瓦斯電閉鎖裝置。
第三節 “一通三防”標準
一.通風管理:
工作面嚴禁出現無風、微風作業,風速、分量必須符合要求,待炮煙吹散15min后,方可作業。
(1)、工作面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0.5%。
(2)、工作面所有通風設施必須可靠。
(3)、工作面每旬測一次風,確保風量符合要求。
二.瓦斯管理:
⑴工作面無瓦斯超限作業,無瓦斯積聚。
⑵嚴格生產管理,嚴禁出現盲巷。
⑶配齊專職的瓦檢員,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每班檢查兩次,嚴禁空班、漏檢、停檢等現象。
⑷瓦斯管理要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及瓦斯臺帳的三對口
⑸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嚴禁瓦斯超限放炮,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忽高忽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嚴禁裝藥放炮。
⑹嚴禁使用失爆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設備電氣的防爆性能,特別注意檢查煤電鉆的電纜壓線嘴處,以防絕緣損壞。發生短路引起瓦斯爆炸現象,嚴禁使用被車碾、炮崩、外皮破損電纜,以防產生短路,發生電火花。
三.礦井防滅火:
⑴防滅火系統要完善,符合規程218、219條規定。
⑵需要通風的地點要有足夠的風量,防止溫度升高;不通風的地點,要及時封閉以減少氧化。
⑶必須按《規程》規定,嚴禁攜帶煙火入井。
⑷每一入井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四.防治粉塵:
⑴工作面煤層干燥時,必須不定期進行灑水降塵。
⑵及時沖刷巷幫煤塵,對煤塵聚集地及時處理,不得有厚度超過2m m連續長度超過5 m的煤塵堆積
⑶加強隔爆設施管理,經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水量充足。
⑷運煤車輛應保持完好,不得灑煤、遺煤,井下運輸車輛空車不得超過10km/小時,重車不得超過6km/小時。防止揚塵現象。
⑸安裝噴霧灑水裝置和凈化水幕,并能正常使用,減少風流中的粉塵數量。
第四節 生產系統及文明衛生標準
一.工作面煤房不得遺煤,浮煤必須清理干凈,嚴禁老空區出現丟煤現象,工作面回采率達到要求,煤柱尺寸符合儲量管理相關規定。
二.巷道無灑煤,無雜物;行人,行車巷道無積水、無淤泥。
三.設備材料擺放整齊,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上架,材料堆放地點必須掛標志牌。
第五節 煤質指標及管理措施
一.煤質指標:
煤類為長焰煤,發熱量29.67KJ/Kg,磷份:0.008%
灰份:6.21%
水份:7.89%
硫份:0.43%
揮發份:37.01
二.煤質管理措施:
⑴建立健全煤質管理制度,將煤質管理工作落實到人
⑵掘進過程嚴禁破底,當出現斷層,裂隙等地質條件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保證煤巖分裝。
⑶工作面藥箱紙片等雜物必須拾揀及時。
第六章 工作面災害防治及避災路線
第一節 工作面災害防治
㈠頂板事故的預防
1.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和現場安全巡回檢查制度。
2.發現頂板掉渣或有其他異常情況,都必須采取措施處理或撤出工作面。
3.發現有頂板裂隙發育、破碎或者出現斷層時,必須改變循環作業方式,進行加強支護。
4. 嚴禁揭露煤層頂板,頂煤厚度根據地質情況確定,原則留設頂煤300mm不大于500mm,既要確保安全生產,又要符合資源回收相關規定,嚴防頂板煤層掉渣傷人。
㈡透水事故預防
1.涌水預兆:頂板和煤壁出現發潮發暗,巷道或煤壁出汗,頂板淋水加大、底板突然涌水、工作面溫度下降、空氣變冷、產生霧氣、聽到“吱吱”的水叫聲、有害氣體增加并有臭雞蛋味等現象。
2.當出現涌水征兆時,工作面所有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撤出工作面,并向調度室及時匯報。
3.工作面一旦發生潰水,應立即開啟所有水泵排水,現場人員除立即匯報災情外,應迅速組織救災,盡可能就地取材,設法堵住出水點,如果水勢過猛,排水無望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至安全地點。
㈢火災及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的預防措施
1.電器設備必須達到防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設備堅決不用,杜絕使用失爆設備。
2.放炮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井下放炮的規定執行。
3.電器設備有合格的三大保護,嚴禁超負荷使用。
4.嚴禁煙火入井,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5.嚴禁亂仍、亂放用過的棉紗、棉布,嚴禁將剩油、廢油潑在井下,嚴禁井下檢修車輛,嚴禁汽油車輛入井。
6.當出現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利用現場一切工具和器材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調度室。
7.當火勢無法撲滅或控制時,應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或沿避災路線撤退。
第二節 避災路線
工作面發生火災后的避災路線如下:
3302殘采工作面→3302進風順槽→三盤區進風斜巷→二盤區副(主)運輸大巷→副(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發生水災后避災路線如下:
3302殘采工作面→3302進風順槽→三盤區進風斜巷→二盤區主副運輸大巷→主(副)斜井→地面
工作面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撤退路線:處在工作面回風側的人員應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退到進風流中,然后按沿主、輔運輸大巷逆新鮮風流撤退;處在進風側的人員也應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退事發地點進風流上游中,然后按沿主、輔運輸大巷逆新鮮風流撤退。(具體避災路線圖見下頁)
第七章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打眼、放炮安全技術措施
一.打眼
⑴參與打眼的施工人員必須束腰、緊袖、系好毛巾、扣好衣扣,掌釬工嚴禁帶手套作業。
⑵打眼前必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搗掉活矸、活煤,確保打眼安全。
⑶掌釬工必須按照《作業規程》中的炮眼布置圖布置眼位,在打眼前必須檢查、延伸中線至工作面。
⑷在破碎頂板下打眼時,必須執行“敲幫問頂”,搗掉活矸,人站在安全的地方作業,破碎頂板必須及時維護,嚴禁空頂作業。
⑸嚴禁在殘眼內打眼。嚴禁打眼、裝藥同時進行,做好的引藥要用木箱端至工作面,打眼、裝藥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三百二十、三百二十七條規定。
⑹有透水征兆,瓦斯含量超過1%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向班組長匯報,班組長組織人員撤出,并向上匯報。
⑺打眼工作完成以后,檢查炮眼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確認無誤后,將所有打眼工具撤到工作面外安全的地方,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⑻嚴禁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作業。
二.裝藥放炮
⑴放炮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取得放炮員資格證,持證上崗,由專職人員擔任。
⑵放炮員必須按本班計劃,親自到火藥庫領取當班所需數量的炸藥、雷管,嚴禁運送火藥雷管人員乘坐運輸車輛。
⑶炸藥雷管必須分裝運,雷管必須裝在非金屬的雷管箱內,且箱子必須加鎖,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在放炮員的監護下,由熟悉《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的人員運送,嚴禁一人同時運送雷管和炸藥。
⑷領取的火藥、雷管應及時運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行走時要注意避開電纜和金屬導體,運送人員不能同時并行,前后距離應不小于10m。
⑸運送到工作面的雷管、炸藥,應分別存放加鎖,且放在頂、幫完好、支護牢固、無帶電體和無導電體的安全地點,除打眼放炮外的閑雜人員,必須撤至安全距離以外的工作地點。
⑹裝配引藥時,應在安全距離以外頂、幫完好的地方,避開電纜、鐵管等金屬導體,裝配引藥的數量,應以當班所需數量為限。
⑺取雷管時,應先將腳線順好,逐個使用,嚴禁從整束中抽取雷管。
⑻每孔的裝藥量應按《作業規程》中的要求執行。
⑼炮眼內裝好的藥,在未連接之前,雷管的兩根腳線應扭結成短路,挽結在炮眼口內。
⑽炮眼的封泥長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第328.329條的規定,嚴禁放明炮,糊炮和非放炮器放炮。
⑾放炮母線于腳線連接,檢查線路的通電工作,只許放炮員一人操作。
⑿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裝藥、放炮:
(1)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留有傘檐;
(2)在放炮地點20米以內,有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他物體阻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
(3)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聚高聚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時;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班組長、隊長,及時處理。在做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有權拒絕裝藥、放炮。
(4)放炮前后,附近20米以內的巷道,應視具體情況灑水降塵。
(5)聯線工作必須認真細致,聯線完畢后,放炮員必須將接線網路全面檢查一遍,以防錯接、漏接,只有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與放炮線聯結。
(6)放炮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所有通道警戒距離以外的地點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位置必須有醒目標志和設置掩體,由于多頭掘進,警戒人員應勤轉、勤看、勤喊。
(7)警戒安全距離為:直巷為100米,直角拐彎巷75米。
(8)放炮前,放炮人員與其他人員必須撤到距放炮地點安全距離以外的地方,放炮員最后離開。
(9)放炮前,放炮人員必須征求警戒人員的意見,確信無問題,然后大喊三聲:“放炮了!”至少等5秒后才能將放炮母線接在放炮器接線柱上,進行充電放炮。
(10)通電以后沒有爆炸時,放炮員應取下鑰匙,取下母線,扭結成短路,至少等15分鐘后,才能沿線路檢查。
(11)放炮器的鑰匙必須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
(12)多頭掘進時,先完成裝藥、聯線工作的工作面班組長,應及早派人通知其他工作面的工作人員,若在安全距離以內,應撤出所有工作人員;在安全距離以外時,必須停止作業,找一頂、幫完好的地方躲避,只有等炮響過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后開始工作,嚴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工作面同時放炮。
(13)爆破過后,只有等工作面炮煙散盡,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進入工作面,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情況,立即處理。
(14)放炮后,放炮員和班組長必須巡視放炮地點,檢查通風、瓦斯、頂板、瞎炮、殘爆情況,如有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15)處理瞎炮(包括殘炮)必須在班組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代清楚。
(16)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瞎炮的,可重新連線放炮;
②、在距瞎炮至少0.3米處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瞎炮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藥中拉出雷管;嚴禁將炮眼殘底(無論有無殘余炸藥)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
④、處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員必須詳細的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⑤、在瞎炮未處理完畢之前,嚴禁該地點進行同處理瞎炮無關的工作。
(17)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18)剩余和未爆的雷管、炸藥必須及時收集,妥善保管,嚴禁在巷道內亂扔亂放,對于本班未用完的炸藥、雷管由放炮員與下班放炮員對口交接清楚,或者交于火藥庫。
(19)其他有關方面將按《煤礦安全規程》和《裝藥放炮工操作規程》中的有關方面執行。
第二節 貫通措施
1.由于房采貫通比較頻繁,隊長尤其是值班隊長及當班班長及時掌握井下巷道的掘進情況,以便安排工作。
2.放炮前必須去貫通的另一端把守警戒,不得存在僥幸心理。
3.大型貫通(采組間的貫通),生產科測量人員必須下達貫通通知書,按照貫通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
第三節 頂板安全管理措施
1.頂板的離層、活矸必須及時處理;
2.打頂眼必須嚴格控制角度,使頂眼角度符合規程要求,嚴禁破頂;
3.嚴格按本規程的要求布置頂眼,堅持多打眼少裝藥;
4.頂板出現裂隙、臺階時必須加強支護;支護時必須挑掉浮矸,嚴防掉渣傷人。
5.當巷道遇到小斷層或者小構造時,必須掛鋼帶加強支護;
6.當巷道掘進遇到小斷層、小構造走向與掘進方向一致時,且對巷道支護和維護造成嚴重困難時,則視具體情況將巷道掘進方向平移5—10米;
第四節 支護安全技術措施
1.錨桿支護時,必須將工作地點的活頂 、活幫處理掉;
2.錨桿安裝角度必須與頂板垂直;
3.如需打點柱時,所打的木柱必須保持與頂板垂直,并用木楔楔緊。
第五節 過斷層措施
1.采區準備巷或其他巷道過斷層時,若斷層走向與巷道掘進方向一致或夾角過小時,必須將巷道平移5 —10米。或在能甩開的情況下將其停掘,并對已暴露出來的危險區域打點柱圍封,并設置警標。
2.所有巷道過斷層時,都必須縮小巷道斷面。
3.當斷層走向與掘進方向垂直或基本垂直時,必須在斷層的上下盤各打兩排錨桿,支護的排距、間距符合補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4.過斷層的錨桿在超過凝固時間(30min )后,錨固力必須符合要求。
5.所有作業地點,嚴禁在有斷層的地方開聯絡巷。
6.頂板破碎時,采用金屬錨網支護;
第六節 對采空區域的管理
1.對采空區域的管理,礦必須設有一名有經驗的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頂板觀察,每班必須作到不少于2次的現場觀察。
2.觀察員到現場后,對專門設定的觀察點主要以看、聽等手段進行現場觀察。
3.觀察點的設定:選擇3302工作面內的人員能到達的最遠距離并選一個相對較小的煤柱作為觀察煤柱。
4.觀察人員一旦發現觀察區域內大量煤柱出現異常、片幫煤巨增、頂板有異常響聲、掉渣嚴重、頂板破碎、底鼓發育等情況時,立即向礦有關領導進行匯報,嚴防老空區大面積頂班冒落傷人。
5.嚴格按規定留設區段隔離煤柱,隔離煤柱寬度不小于20m,隔離范圍控制在1000m²以內。
第七節 裝煤及運煤
1.司機倒車進入工作面,必須注意前后、左右人員情況,并且要鳴笛亮尾燈,以提醒他人注意。
2.裝載機裝煤前,司機必須同班長將自己工作范圍內的頂、幫部活煤處理掉。
3.發現有破底情況時,不得將矸石裝車。
第八節 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面空氣成分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100條規定。
2.工作面瓦斯檢查必須執行“一班兩檢”每班不得少于兩次。
3.當工作面停風時,瓦檢員有權要求該工作面所有人員撤出,并禁止人員進入該巷道。
4.每班完工后,巷道內浮煤必須清理干凈。
5.要經常排放巷道積水,定期進行滅塵,每旬至少一次。
6.當班使用的工具,完工后必須依靠幫堆放整齊。
7.加強工作面巷道的煤塵檢查,視具體情況隨時沖掃。
8.嚴禁將煙草、明火帶入井下。
9.嚴禁井下使用非防爆設備,嚴禁供電電纜有“雞爪子”、“羊尾巴”和明線接頭。
10.嚴禁將使用過的廢棉紗、布頭和紙混亂仍放,嚴禁將剩油費油潑灑在巷道內。
11.每臺裝載機必須配備兩臺合格的滅火器。
第九節 機電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A.機電管理
1.井下供電設備必須選用防爆型,按完好標準維護、保養、檢修設備。
2.供電設備必須要有合格的“三大保護”,局扇必須執行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3.電纜和風筒必須懸掛在巷道兩側,電纜懸掛應使用電纜鉤,且必須懸掛平整,嚴禁用鐵絲捆綁。
4.嚴禁將帶電超長電纜盤放,要將電纜迂回盤掛電纜鉤之間。
5.嚴禁帶電檢修和移動電氣設備。
6.檢修電氣設備需要停電時,必須由當班電工親自操作,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警告牌,非電鉗工不得從事此項工作。
7.煤電鉆必須采用綜合保護,且在每班開工前做一次跳閘試驗,確認各部分正常后,方可使用。
8.正在使用的設備必須編號、掛牌,明確具體責任人。
9.機械、電氣檢修員必須是經過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專職技術工人擔任。
10.對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填寫檢修記錄。
B.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1.運輸路線:地面→副斜井→副運輸大巷→3302運輸順槽→3302殘采工作面→主運輸大巷→主斜井→地面
2.四輪車必須按照井下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進入其他巷道,防止出現以外事故。
3.在四輪車運輸巷道上,應有機車運輸標志牌。
4.四輪車的駕駛員除持有交通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外,還必須進行入井安全培訓,取得井下工作安全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嚴禁無證駕駛。
5.機車入井前,駕駛員必須帶自救器、安全帽、礦燈、穿膠鞋,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嚴禁酒后駕車,井口必須有“檢身工”檢查。
6.非司機人員嚴禁上車操作
7.入井車輛只限防爆四輪車,嚴禁其他車輛入井。
8.入井車輛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前后照明裝置完好有效。
9.每輛入井車輛必須配備兩臺干粉滅火器。
10.車輛在井下行駛時,空車車速不得超過10km/小時,重車車速不得超過6km/小時,通過巷道交叉口和拐彎處前50米,減速鳴號慢行,其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駕駛員應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11.井筒內行車時不得行人,在工作面車輛與人相遇時,應先鳴號并減速慢行,其速度不得超過1米/秒;駕駛員應聽從工作人員指揮,不得強行行車。
12.四輪車在井下運行時,各種燈光必須齊全有效,并按有關規定使用燈光。
13.車輛在井下運行過程中,如果出現異常停車,駕駛員需離開車輛時,必須先關閉發動機,制動牢固,但不得關閉前后燈,將駕駛室兩側門關閉、鎖牢后方可離開車輛。
14.車輛在井下運行中,若出現異常或有事需要與地面取得聯系時,應立即向調度室或車管單位報告。
15.井下調車作業時,駕駛員應先查看調車路線,在調車路線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做到確保安全調車作業。
16.凡入井人員上崗前不得喝酒。
17.任何車輛嚴禁在主副井筒任何地段停車存放,否則停止運輸。
18.全體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井下運輸系統,無聽力、視力障礙,無不宜駕駛車輛等疾病。
19.所有司機嚴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和管理單位私下交易井下偷運,如果查出終止運輸。
20.所有司機,在生產運輸系統的任何區域肇事后,必須及時向礦內安監部門和礦調度室報告,管理部門及時趕到現場拍照,勘驗現場,開展調查,處理事故,如不及時匯報破壞現場,隱瞞事故真相,作假偽證,除賠償損失外,再加倍處罰,直至清除出礦。
21.井口20米范圍內嚴禁吸煙。
22.嚴禁開“英雄車”,嚴禁超車,車輛嚴禁超高、超載、超速運行。
23.裝載機不得隨意升井,有故障升井時必須向調度室報告,按照措施牽引升井。
24.兩車相向升井時必須保持至少30米的距離。
25.嚴禁人貨混裝。
26.嚴禁用車輛運送火工品。
第八章 有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現場交接班制度
每班班長、各工種、崗位工都要進行對口交接班。主要內容有:交任務、交措施、交安全、交設備完好、交工具、交遺留問題等。
第二節 頂板管理制度
1.“敲幫問頂”制度
班長、安檢員在開工前、放炮前、放炮后以及支護過程中,都必須經常對自己工作的地點進行“敲幫問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隱患未排除之前,班組長和安檢員都不得離開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其他工作,井下各工作面均應設“敲幫問頂”工作記錄本,記錄具體執行“敲幫問頂”的操作人員、操作時間、“敲幫問頂”結果、處理措施等
2. 掘進遇斷層必須及時支護,永久支護必須緊跟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
3.頂板淋水大時,必須加強支護。
4.按本規程的要求及時打錨桿。
第三節 巡回檢查制度
班組長、安檢員必須對工作面的安全情況、工程質量、設備使用情況和巷道頂板情況進行巡回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若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向調度室匯報,遇到緊急情況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沿指定路線撤退。
第四節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⑴驗收員和班組長在開工前必須檢查線點或激光情況,發現偏差,立即調整。
⑵驗收員要嚴格按照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按規定填寫各種質量保證資料,并及時向區隊匯報井下安全、生產、質量情況。
⑶區隊和班組建立質量自檢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的檢查工作,把質量落實到每個施工人員。
⑷建立質量獎罰制度,提高班組長及施工人員的質量責任感。
第五節 瓦斯煤塵管理制度
⑴井下設專職“瓦檢員”,或兼職“瓦檢員”。
⑵“瓦檢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對口交接班。
⑶嚴格執行滅塵制度
第六節 “一炮三檢”管理制度
⑴“一炮三檢”就是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檢員要認真檢查放炮地點20m范圍內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過1%時,不準放炮。
⑵“瓦檢員”必須按時檢查瓦斯濃度,嚴禁漏檢。
⑶當放炮地點的瓦斯濃度超限時,嚴禁工作和放炮。
第七節 “三人連鎖放炮”制
“三人連鎖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班組長派專人設警戒,下達放炮命令,并檢查頂板與瓦斯情況,將自己攜帶的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經檢查瓦斯、煤塵合格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放炮員發出放炮口哨進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歸原主。
第八節 巷道維護與保養制度
⑴所施工的巷道與采面運輸巷道必須經常維護與保養。
⑵巷道內的積水要打水溝或掘水窩設水泵及時排放。
⑶對經常行人巷道的頂板、巷道要經常檢查,搗掉活煤、活幫。
第九節 中線管理制度
⑴所有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測量人員給定的中線施工。
⑵每班在打眼前,必須將中線延伸至工作面。
⑶班組長要每20米左右延一個點,測量人員要每60米左右校正一次中線。
⑷驗收人員每次驗收時,必須拉中線,嚴格按線驗收。
⑸所有施工人員,要自覺愛護、保護線點。
第十節 設備維修與保養制度
⑴正在使用的設備必須編號掛牌,明確責任者。
⑵檢修必須配備專職的機械、電氣檢修人員,并經過專門技術培訓,取得合格證。
⑶檢修過的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完好標準,并填寫記錄。
第十一節 電氣設備的整定制度
⑴各電氣開關必須嚴格按計算出的整定值進行整定,嚴禁無原則。
⑵電氣設備整定好后,嚴禁任何人隨意調整。
⑶若設備變化,必須重新進行計算、整定。
第十二節 三員安全驗收確認開工制
生產礦井所有的采掘工作面,開工生產必須經安檢員、瓦檢員、質量驗收員對工作場所驗收確認沒有安全隱患或安全隱患已經處理,具備了安全生產條件,經共同簽字,并報告調度室,調度室通知當班班長才準許開工。
第十三節 四位一體現場安全生產負責制
經“三員”對現場安全確認無問題,然后和當班班長共同研究,明確當班應注意的事項,開始正式生產,并對當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質量負責,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第十四節 其他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事故匯報與追查制度、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度、規程學習貫徹制度、防爆四輪車運輸管理制度等礦上的通用管理制度,在貫徹本規程時一并學習。
第九章 作業規程貫徹學習記錄
時間: 地點: 主持人:
參加人員:
規程學習考核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