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房管理制度匯編
1、要害場所值班人員必須做到忠于職守,提高警惕,嚴格做好三防(防火、防盜、防事故)工作。如發生意外事故及其他事故,要及時匯報,保護好現場,請有關部門處理。
2、非要害場所工作人員嚴禁進入要害工作場所。
3、非要害場所工作人員需要參觀、檢查、學習的必須經主管領導及部門批準后,方可進入要害場所。
4、凡因不執行上述制度而發生事故,造成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崗位責任制
一、絞車司機:
1、堅守工作崗位,持證上崗,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2、工作中集中精力,精通業務,鉆研技術提高工作效率。
3、絞車運行期間不準離開操作臺,隨時注意顯示數據以及設備運轉情況,保證安全運行。
4、嚴守“要害場所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嚴禁入內。
5、工作前檢查信號、機械和電氣各部及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是否靈敏可靠。發現問題立即停車處理并及時匯報。
6、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清潔。
7、信號不明不準開車,發送信號及時準確。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等有關制度,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9、設備運轉時注意觀察各部運轉、儀表指示、軸承和電機溫度變化、潤滑系統的供油等情況,保證安全運轉。
10、司機必須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不喝酒,班中不擅離職守。
11、認真填寫運轉、交接班記錄,做到操作、檢修、消防用具齊全,保證設備與環境衛生整潔干凈。
二、小班維護工:
1、負責當班的一般故障處理和設備維護工作。
3、開車前認真檢查設備、信號、通訊和安全設施的完好。
4、嚴格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圓滿完成當班任務。
5、負責清理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
三、大班檢修工:
1、認真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設備完好率達到規定要求。
2、掌握所管設備的運轉情況,抓好關鍵部位、薄弱環節的檢查,維護好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并定期調整、試驗,保證設備運行靈活可靠。
4、要認真落實好日、周、月檢制度。
5、要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發現危害設備正常運轉的安全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保證安全生產。
包機制度
1、固定設備,要指定包機責任人。
2、各包機責任人要各行其責,認真完成包機任務。
3、包機責任人要加強責任心,對設備精心保養,盡職盡責。
4、包機責任人必須熟悉設備性能及操作、維護方法。
5、包機責任人需加強維護,從機械到電氣要做到勤看、勤檢查。
6、包機責任人要嚴格執行日、周、月檢制度,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正常。
7、包機責任人要確保設備各項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并定期試驗。
8、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積極處理。
9、完成包機任務,所包設備達到標準要求的要給予獎勵;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要進行處罰,出現嚴重事故還要追究其責任。
交接班制度
1、堅守工作崗位,必須在工作地點進行交接班,接班者不來,交班者不走。
2、交班司機必須把本班運行情況、存在問題及上級指示向接班人詳細交待清楚,接班人要按交班人交待內容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雙方在日志內簽字。
3、嚴格執行“六不交接”制度,即不在工作地點不交接;工具資料不齊全不交接;精神不振不交接;絞車運行中不交接;機房設備衛生不好不交接;別人代替不交接。
4、交班人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后,方可離去。
5、接班人接班前應對設備、環境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接班人方可在交接班本上簽字,否則一切后果由接班人負責。
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主管機電的副礦長和副總工程師,每月應至少檢查一次。
2、機電科長、主管工程技術人員,每月應至少上崗檢查兩次。
3、主管機械、電氣的科長和分管技術人員每月應至少上崗檢查三次。
4、主管機械的科長,每月應對機械設備組織一次全面的檢查檢修,并試驗各項安全保護裝置。
5、主管電氣的科長,每月應對供電設備及電控系統組織一次全面的檢查檢修,并試驗各項安全保護裝置。
6、主管機械、電氣的工長應至少每周按檢查內容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7、主管科長和分管技術人員要檢查車房工作人員執行操作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的情況,并簽署意見。
8、各級機電領導干部應嚴格執行上崗查崗制度,并將檢查發現的問題以及處理意見填寫到領導上崗記錄本上。并定期審閱設備維護檢查記錄及運行日志等,閱后簽字,對存在問題及時組織研究解決。
絞車定期檢修制
㈠、檢修周期和需用時間表:
1、滾筒直徑3米及以下的絞車:
小修: 4個月1次,用時1天。
中修:12個月1次,用時2天。
大修:46個月1次,用時4天。
2、滾筒直徑3米以上的絞車:
小修: 6個月1次,用時1天。
中修:24個月1次,用時4天。
大修:72個月1次,用時7天。
㈡、檢查內容:
1、小修:
①打開減速器上蓋,檢查齒輪的嚙合及磨損情況,檢查輪
幅和輪齒有無裂紋,必要時更換。
②打開主軸軸承上蓋,檢查軸頸與軸瓦間隙,必要時換墊片或進行其它處理。
③檢查和清洗潤滑系統各部件,處理漏油,更換潤滑油或密封件。
④檢查制動系統各元件,必要時更換元件,如閘瓦。
⑤檢查和處理滾筒焊縫、鉚釘螺絲等有無松動。
⑥檢查深度指示器傳動部件或自整角機是否有移位或變形等,必要時進行重新調整處理。
⑦檢查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動作情況,如不準確應及時調整處理。
⑧檢查各連接部件、基礎螺栓等是否有松動現象,聯軸器軸銷鍵和齒輪、彈簧等有無損壞。
⑨進行鋼絲繩的串繩、調頭和更換工作。
⑩檢修和調整高低壓電氣元件,必要時進行更換。保證設備能正常運行到下次檢修期。
2、中修,除包括小修的全部項目外,還須進行下列工作:
①調整齒輪嚙合閘隙或更換齒輪對。
②更換滾筒軸承和減速器各部軸承。
③更換滾筒襯木和車削繩槽。
④處理電控設備的零部件。
3、大修,除包括中修全部內容外,還須進行下列工作:
①調整減速器中的傳動軸、齒輪和軸承的誤差。
②重新加固或更換滾筒。
③檢測找正各軸的水平度和平行度。
④更換聯軸器。
⑤進行機座和基礎加固。
⑥更換電機和其它電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