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測監控系統作業規程
一、 調度信息管理
1、 煤礦領導跟班下井情況,每班下井1小時內,監控室將跟班領導(煤礦礦長、安全生產副礦長、技術類人員或總工)姓名、職務、入井時間,由監控室錄入計算機并上傳縣監控調度室;跟班領導下井檢查情況在出井后1小時內錄入上傳。
2、 校驗探頭情況。擋板入井2小時內,各工作面專職瓦斯員對探頭校驗情況(探頭值、瓦斯器值、誤差)通過井下電話報監控室錄入上傳。
3、 煤礦生產情況。工作面個數(掘進、回采)、編號、計劃產量、開工日期、結束日期由礦有關部門在工作面開工、結束1日內報監控室錄入上傳。每天工作面產量均在第二天錄入上傳。
二、 采掘位置動態跟蹤
每月1日、10日、20日前,煤礦生產技術部門、測繪員對井下采掘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測量,并將測量數據報監控室錄入上傳(采掘工程圖每10天會自動鎖定一次,現狀圖呈綠色,歷史圖呈灰色)。
三、 煤礦通風系統管理
1、 每月1日—5日,煤礦通風部門對礦井通風系統及主扇、局扇等通風設備參數,通風風門、楓橋、密閉、測風站等通風設施位置進行一次檢查核對,并將結果報監控室錄入上傳。
2、 每月1日、10日、20日,煤礦測風員對井下各用風地點進行一次風量測定,并將測量結果報監控室錄入上傳。
四、 瓦斯實時檢測
1、 煤礦監控系統操作人員發現瓦斯超限、無數據、曲線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礦相關部門并肩落實情況上報縣監控室。
2、 在生產技術部門、測繪員每旬對采掘情況進行測量時,各工作面專職瓦斯員將探頭位置報監控室,一并錄入上傳。
第二節 異常情況處理規定
一、 值班人員按《中心崗位責任制》,《安全監控系統操作規程》規定,瀏覽查詢煤礦安全信息,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填寫《異常情況登記表》,并做好電話、傳真記錄。
二、 煤礦工作面瓦斯濃度達1%超過2分鐘,達1.5%超過1分鐘,煤礦未按規定立即傳真上報的,值班人員要立即通過傳真下達停止作業、斷電及進行處理的指令;情節嚴重的,填寫停產通知,經值班領導簽審后傳真到煤礦,督促監督人員到礦下達停產整頓通知書并將情況及時匯報中隊、縣級煤炭主管部門。
三、 當煤礦通訊中斷、無數據顯示時,值班人員要通過傳真(或電話)向煤礦發出指令督促查明原因,恢復通訊。情況緊急時,由值班人員立即向中心及煤炭局匯報,對因故造成通訊中斷未及時上報的,要通過傳真(或電話)下達停產指令,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停電頻繁存在較大隱患的,要向值班領導匯報,向監督小隊通報督促處理或停產整頓。
四、 值班人員發現煤礦故意上傳虛假信息時,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通知監督人員到礦責令停產整頓,并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五、 值班人員發現煤礦未及時上傳礦領導下井情況、瓦斯濃度、校驗探頭情況、工作面個數等,經值班領導審鑒后,傳真煤礦或督促監督人員到礦處理。
一、 值班人員時當日機房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
二、 為了保證機房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機房內嚴禁吸煙,進入機房之前必須換上專用拖鞋。
三、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保證機房24小時有專人值班。
四、 機房實行一把鑰匙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必須當面交接機房鑰匙;當面交接各種處理情況,接班人員認真檢查各種機器設備元轉情況,認真檢查機房的安全情況;履行簽字手續,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五、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保持機房于操作平臺整潔衛生,不得將閑雜人等帶入機房。病呀半個遵守《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操作規程》。
六、 嚴禁工作人員在微機上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七、 保護機房安全是保障監控室正常運轉的前提,值班人員一定要以此為天職,體改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做到嚴禁、嚴禁、再嚴禁,以確保上傳下達工作順利暢通。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值班制度
一、 值班人員時當日值班室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二、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保證機房24小時值班,當面當班處理情況,接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種機器設備運行情況,及時填寫系統運行日志、按規定處理各種報表、認真填寫交班記錄,履行簽字手續,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亞半個遵守有關規定,嚴禁工作人員在微機上操作于工作無關的事項。
四、 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保持機房于操作平臺整潔衛生,閑雜人員不準進入機房。
五、值班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并持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六、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一、為保證監測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對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必須進行定期檢修。
二、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搶修由專業人員進行或由有關部門指定的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三、甲烷傳感器每周調校一次,其它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定期調試檢修,使各種指標符合規定要求特殊情況下要隨時進行檢修調試。
四、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應有記錄,記錄應詳細記載檢修內容、檢修時間、檢修結果和負責檢修的單位及人員。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一、建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資料管理檔案,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資料,進行分類管理、存檔。
二、監測監控系統的所有技術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監測監控系統資料有以下幾種,分別是:系統技術資料、系統設備管理資料、系統運行報告、系統管理資料以及上級文件通知和傳真電文。其中:系統技術資料包括系統設備控制斷電線路圖、系統設備布置圖、系統設計方案和系統設置布置圖;系統設備管理資料包括系統設備儀表臺賬、系統維護登記表、甲烷傳感器校驗登記表和甲烷傳感器使用登記表;系統運行報告包括系統操作員工作日志、系統監測日報表和瓦斯日報表、異常情況及處理報告和系統定期測試報告;系統管理資料包括系統各工種人員上崗資格證書、系統管理制度、系統作業規程、系統驗收合格文件、系統年檢申請報告和市局監測中心年檢意見書。
三、各類資料保存時間的規定
1、系統技術資料和設備管理資料保存五年以上;
2、系統運行報告永久保存;
3、系統管理資料及上級文件通知和傳真電文保存兩年以上。
四、資料保密規定:監測監控系統各類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復印和外傳,對報廢的資料要及時銷毀。
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設備、設施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使用的管理規定。
二、設備、設施到貨入井使用前,必須經防爆性能檢查并嚴格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調試,檢驗其性能得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認真做好設備的定期調試、檢修、檢驗、校正等工作,并做好各種記錄,做到數據準確無誤。
四、安全監測人員必須掌握各種監測監控設備的性能及調試方法,規范使用及發放各種設備,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建立各類監測監控設備設施臺賬。
六、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備間必須用專用阻燃電纜或光纜連接,嚴禁與電話或動力電纜共用。
七、防爆型礦井監測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及輸出信號必須為本質安全型信號。
八、安全監測監控設備、設施的管理,必須設專業、專職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九、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的使用,每班必須有專職人員檢查其工作情況,對不符合工作環境條件要求的,要及時維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