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設施砌筑工技術操作規程
通風設施砌筑工技術操作規程
一、工作準備:
1、按工作安排和施工要求準備相應的工具和設備材料。
2、熟悉當班工作內容、設施用途和工作質量標等。
3、了解工作地點附近采掘、運輸、通風、支護以及電纜敷設情況,對組織安全施工有困難的,要請示礦值班領導協助處理。
4、制定比較合理的材料運輸和轉運方式,搞好施工勞動組合。
二、施工:
1、通風設施施工前,應搞好施工地點的安全支護,所有施工地點均應選擇在前后支架完整、圍巖穩定和便于密閉充填的地方。
2、永久性密閉要按質量標準施工,墻四周要掏槽,在煤層中不少于1米,巖面中不小于0.5米,且用于燃性材料修筑,墻下部厚度不小于1米,上部厚度不小于0.45米,并用水泥砂槳抹面,墻外設置柵欄和記錄牌。
3、臨時性密閉四周掏槽,槽深在煤層中不小于0.5米,巖面中不小于0.3米,墻內外5米內支護良好,墻外設置柵欄和記錄牌。
4、風門的質量要求:門墻四周要掏槽,槽深在煤層中不小于0.3米,巖石中不小于0.2米,門墻厚度不小于0.4米,門框規整,與門板接觸處有塑材襯墊,門板要嚴密,厚度不小于30毫米,鐵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風門前后5米內支架完整,無空幫空頂現象。
5、風橋的質量要求:風橋應砌成流線形,砌墻厚度不小于0.45米,掏槽深度與“4”一樣,風橋斷面積不應小于原巷道斷面積的80%,若用鐵風筒則風筒直徑不小于0.75米,鐵皮厚度不小于5毫米。
6、所有通風設施完工后需經過不少于3—4天的養護期,經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7、清理施工場地,拆除臨時設施,做到文明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