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0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作者:佚名
2011-06-09 21:03
來源:本站原創
二O一0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總 則
針對我公司井下生產過程存在發生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煤與瓦斯突出等自然災害事故的因素,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將各種危害因素控制到最小程度,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我公司特組織編制了2010年度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并由總經理負責貫徹實施,要求礦井所有生產人員,在了解本工種業務范圍的規程措施和規章制度基礎上,必須清楚了解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內容。特別是生產干部、技術干部和有關管理人員,要把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作為本職業務學習的主要內容之一。各部室的領導和技術人員、各隊組負責人必須組織本單位職工貫徹學習,沒有貫徹學習及不熟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有關內容的干部和工人,不準下井工作。
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有關技術、物資等方面的要求,必須組織力量按計劃要求實施。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事故的預防工作,要時時有所準備,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本計劃每季度根據具體情況由公司總工程師牽頭組織修改補充一次,望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章 組織領導與職責范圍
第一節 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救災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公司總調度室。
總 指 揮:張選明
副總指揮:申永善 朱立宏 趙修禮 楊志林 劉潤平 郭有慧李海軍 張海志 趙士軍 集團公司救護大隊隊長
成 員:許樹田 梁衛林 王衛東 任志斌 王德忠 高 健
劉江明 高建堂 趙沛鋒 鄭海青 張 磊
救災指揮部下設七個專業組:
一、安全技術領導組
組 長:郭有慧
副組長:劉潤平 趙士軍 許樹田
成 員:任志斌 王德忠 高 健 吳 銳 韓文忠 崔植源
荊鎖林 陳文軍 趙喜峰 李乃飛 王志和 梁衛平
郭潤壽 郭如海 白云鵬 李志斌 葛永明 陳海錄
路 澍 王智慧 梁 超 李彥琛 曹雙虎
負責在礦井處理災變時盡快采取有效措施,使遇險人員及時撤出和得到及時搶救,負責對災害的控制和技術指導,組織消滅事故,恢復生產,并負責搞好災害過程中資料收集、調查和整理工作,為分析事故提供依據。
二、材料設備供應組:
組 長:趙修禮
副組長:許樹田 劉江明 王蘇盛 任玉勝 任志斌 趙士軍
王志和
成 員:郁 瑞 武顏青
負責災害過程中處理事故、搶救人員所需要的一切物資、材料、設備的供應工作。
三、生活服務及救護組:
組 長:申永善
副組長:李海軍 梁衛林 鄭海青 趙沛鋒 程春貴 張 磊
劉 勇
成 員:王春生 宋巧仙 武晉民
負責生活安排,并組織醫護人員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和治療。
四、治安保衛組:
組 長:申永善
副組長:李海軍 梁衛林 張 磊 王德忠 荊鎖林 劉 勇
成 員:吳章順 葛永明 龐興民
負責維護秩序,加強對井口、地面治安保衛工作,建立進入登記制度,嚴格控制上下井人員。
五、通訊調度組:
組 長:劉潤平
副組長:高 健 荊鎖林 白云鵬 趙士軍 王德忠 王衛東
成 員:曹雙虎 李乃飛 路玉亮
在礦井發生災害時,必須保證集團公司和公司兩級調度及時取得聯系,通訊系統暢通無阻。
六、事故調查組:
組 長:張選明
副組長:申永善 張海志 郭有慧 楊志林 劉潤平 趙修禮
趙士軍 朱立宏 郭智旭 李海軍 許樹田 梁衛林
成 員:任志斌 吳 銳 郭貴斌 侯永平 梁衛平 李志斌
陳文軍 韓文忠 高 健 高志俊 王志和 王德忠
郭保忠 崔植源 荊鎖林 路 澍 趙沛鋒 鄭海青
王志和 趙喜峰 李乃飛 郭潤壽 郭如海 白云鵬
葛永明 陳海錄 王衛東 張 磊 王智慧
七、物資、人員運輸專業組:
井上組長:申永善
副 組 長:李海軍 王衛東 趙沛鋒 高建堂 劉江明 高 健
成 員:王春生 張啟亮 王蘇盛 任玉勝 余志勇 史通凱
井下組長:楊志林
副 組 長:任志斌 高志俊
礦井發生災害后,負責各類物資及人員的井上、下運輸工作。
第二節 各級人員的職責范圍
一、事故現場人員的職責范圍
(一)災害發生后,要想盡一切辦法匯報公司調度室,不論現場事故或鄰近區發生災害事故,井下所有人員均有義務立即向調度匯報。
(二)匯報時,應詳細說明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
(三)現場人員要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執行,爭分奪秒,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搶救,組織引導遇險人員脫險。
(四)在條件允許情況下,想盡辦法通知鄰近受災害威脅區域工作面人員撤出險區,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五)跟班隊干、班組長(工長)負責準確掌握災害前后人數,特別是災害后要清點核實,便于搶救事故。
(六)預防事故,遵章作業,消除事故隱患,堅決做到安全生產。
二、總經理(總指揮)職責范圍
(一)災害事故發生后,立即到達救災指揮部指揮搶險;總指揮到達現場之前,由當日正值班長擔任現場總指揮。
(二)根據匯報情況,首先負責查明具體事故地點的遇險人數及遇難人員,通知受威脅的人員撤出險區,按照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立即召開救災指揮部領導成員緊急會議,按救災計劃提出切合實際的具體方案和安全組織技術措施。
(三)在會議作出決定后,責成專人(副總指揮)深入現場指揮救災,并有權下達有關搶救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行政命令。
(四)礦山救護隊到礦后,向救護隊簡明匯報災害事故發生情況, 同救護隊制定搶救災區人員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人員撤離事故現場的行動計劃。
(五)接受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并及時向上級匯報,根據救災計劃檢查有關單位和各專業組執行任務情況。
(六)指派專人負責整個救災過程中的記錄工作,隨時查清脫險人數、記載有關領導所發布的行政命令和指示,及時掌握救災進展和災害情況。
三、總工程師(副總指揮)職責范圍
(一)總工程師根據總指揮的緊急會議決定,全力協助落實各項會議決定事宜,對處理事故、搶救人員等方面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根據災害發生情況及組織行動計劃,有權指揮各業務組進行具體工作,必要時親臨現場監督檢查工作,時刻掌握災害進展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匯報。
(三)在總指揮統一領導下,分工負責執行總指揮部的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四)發生災害時,總指揮不在,代替行使總指揮權限。
(五)組織對災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并指定專人寫出事故報告,報上級有關單位。
四、機電副總經理職責范圍
根據總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準備好救災所必需的設備,并迅速運到救災地點,負責改變礦井主扇工作狀態,并掌握礦井停送電、壓風、排水工作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五、人事副總經理職責范圍
根據總指揮部的命令,立即組織考勤組、頭燈房及井下各隊負責人核實井下工作人數,澄清升井人員并摸清災害后未升井人員的基本情況,及時組織完成車輛調用及材料、設備、人員的運輸任務,并負責遇難人員家屬的妥善安置,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六、通風副總(區長)職責范圍
按照公司總指揮部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嚴密監視主扇的工作狀況和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措施。
七、公司值班長職責范圍
(一)接到井下發生災害事故匯報后,要問清事故類別、發生地點、時間、受災范圍、遇險人員等,要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撤出險區,組織人員搶救等,同時通知總指揮部有關成員及救護隊。
(二)總指揮部領導成員未到之前,可代替指揮部下達命令,及時將井下發生的災害情況向集團公司值班長匯報。
(三)總指揮到達之后,一切服從總指揮的命令。
八、物資供應部部長職責范圍
根據總指揮部的命令,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及所需的各類物資。
九、公司調度員職責范圍
(一)公司調度員接到礦井災害事故電話后,要迅速掌握災害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災地區范圍、受威脅人員情況,并及時向公司值班長匯報,并按《搶救事故有關人員通知順序表》通知有關人員和部門,及時匯報集團公司總調。
(二)在救災過程中,要及時調度掌握災害情況、救災方案執行和事故發生地點人員撤離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匯報。
(三)處理災害時,在救災指揮部的授權下,有權指揮調度救災物資、設備、人力和車輛等,迅速組織搶救工作。
十、頭燈房職責范圍
(一)頭燈房人員接到礦井發生災害事故電話后,各發燈口要及時統計核實井下工作人員,每半小時匯報總指揮部一次。隨時協助總指揮部掌握記錄脫險人員升井時間、受傷情況及未上井人員的花名,要及時與隊組上井人員核實,防止差錯。
(二)做好搶救事故用燈的準備工作,發燈時對用燈入井搶救人員作全面登記。
(三)在事故處理中加強治安保衛工作,沒有執行救災任務入井證和領燈證的人員,一律不發給頭燈,也不能自行領燈。
(四)公司調度室必須備有一定數量的專用執行救災任務領燈證和入井證,以便于發生災害時使用,兩證的發放由公司總調度室統一負責。
第二章 礦井概況及地質特征
第一節 井田概況
一、井田位置與交通
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溫家莊煤礦位于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境內的溫家莊鄉盤灣底村附近,井田北部外區域為康家莊、馬尾溝煤礦,南、東為壽陽(東)詳查勘探區,西為坪頭勘探區。
礦井交通較為便利,壽(陽)盂(縣)省級公路從礦區北部邊緣通過,選定的礦井工業場地沿現有的鄉鎮公路向西北2.0km后可與壽(陽)盂(縣)(三級)公路相連,沿壽盂公路向北可達盂縣、河北等地,向南約17.0km可達壽陽縣城。
二、井田周圍開發情況
本礦井南部、東部為壽陽(東)詳查勘探區,西部為坪頭詳查勘探區,井田周邊無生產及在建礦井。井田北部外約8km處有康家莊等地方小煤礦,另在礦井較遠區域還分布有黃丹溝、東灣、榮勝等煤礦。本礦井四鄰及附近區域目前生產及在建礦井,屬尚未開發的區域。本礦井北部以外區域的小煤礦由于距離本礦井井田邊界較遠,在8km以外,且小煤礦井田范圍較小,已開采的范圍不大,故地方煤礦的采空區積水,采空區有毒、有害氣體的積聚對本礦井的生產沒有影響。
第二節 井田地質特征
一、地質特征
(一)地層
井田內為半裸露區,二疊系上統上石盒子組零星出露。根據鉆孔揭露及鄰區資料,將地層由老到新為:奧陶系(O2)、石炭系(C)、二疊系(P)、第四系(Q)
(二)含煤地層
本井田含煤地層有石炭系中統本溪組、上統太原組、二迭系下統山西組。太原組及山西組為主要含煤地層。
二、地質構造
井田位于壽陽礦區的北部,面積約27.8439km2。井田內地層總體呈一走向北東、傾向南東的單斜構造,地層傾角5°左右,其間發育次一級的寬緩褶曲,井田內未見較大斷層,構造簡單。
三、礦井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煤的自燃傾向性;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性;沖擊地壓;地溫情況
(一)頂底板條件
區內主要可采煤層的頂板主要為泥巖、砂質泥巖及石灰巖,局部地段為砂巖。屬較易管理的Ⅰ~Ⅱ類頂板。
(二)瓦斯
經煤科總院撫順分院鑒定,山西省煤炭工業局以晉煤安發[2009]122號“關于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溫家莊煤礦煤層瓦斯基礎參數測定及突出危險性鑒定報告的批復”。確定本礦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三)煤塵爆炸性
81號煤層具有煤塵爆炸性;82號煤層具有煤塵爆炸性。
(四)煤的自燃傾向性
81號、82號煤層自燃傾向性屬不易自燃煤層。
四、水文地質
井田內地形東北部高,西北部低,溫家莊河自東向西從井田外西北部流過,井田北部邊界外1.5km處建有鄭家莊水庫,庫內現已干涸。溫家莊河平時干枯無水,僅在雨季時有水流。井田內有東河,屬季節性小河流。井田范圍內地表水系簡單。
(一)含水層
1、奧陶系灰巖裂隙巖溶含水層:奧灰水對開采82以上煤層沒有威脅。
2、石炭系太原組灰巖裂隙巖溶含水層富水性普遍較弱。
(二) 隔水層
井田內隔水層較多,各基巖含水層之間都有厚度穩定的泥巖、砂質泥巖發育,可起到隔水作用。本區斷層、陷落柱不發育,各含水層之間一般無水力聯系。
(三)礦井充水因素
81號、82號煤層開采的充水含水層為煤層上部的各砂巖層,主要是K7砂巖,其富水性較弱,對81號、82號煤層開采影響不大。
井田內地形高差大,地表徑流、排泄條件好,井田外西北部的溫家莊河平時干枯無水,第四系砂礫層含水量小,煤層開采一般不會受河床地表水及第四系潛水的影響。
總之,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簡單。
(四) 礦井涌水量
礦井達到設計生產能力0.9Mt/a時,礦井正常涌水量100m3/h,礦井最大涌水量150m3/h。
第三節 井田開拓
一、井田開拓
礦井采用斜井開拓,在礦井工業場地內布置主、副斜井,在工業場地南側約0.7km處麻地溝溝谷臺階地上布置一采區回風立井。
二、水平劃分
礦井以+787m一個水平開拓全井田3、81、82號煤層。
三、采煤方法
回采工作面內采用后退式開采。設計采用傾斜長壁綜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
第四節 礦井主要系統情況
一、井筒及提升系統
主斜井:傾角25°斜長820.40m,井筒內裝備帶寬B=1000mm的大傾角強力帶式輸送機擔負煤炭提升任務,設架空乘人器完成井下人員的升降任務,井筒內設行人臺階,兼作進風井和礦井的安全出口。
副斜井:傾角23°,井筒斜長899.83m。井筒內鋪設雙軌,裝備2JK-3×1.8/30加寬型雙滾筒絞車完成礦井的材料設備下放、矸石提升等全部輔助提升任務,井筒內設行人臺階,是礦井的主要進風井筒。
一采區回風立井:在井筒內裝備封閉梯子間,是礦井一采區的專用回風井筒并兼作礦井的安全出口。
二、礦井通風系統
礦井采用中央并列分區式通風系統,通風方式為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為進風井筒,回風立井安裝有2臺FBCDZ-№38型對旋軸流式通風機。
礦井采區設置專用回風巷。
三、瓦斯抽放系統
地面瓦斯泵站負擔礦井回采工作面鄰近層和礦井采空區抽放。安裝二臺2BEF-60水環式真空泵。
四、井下主排水系統
本礦井采用直接排水系統,在主斜井井底附近設水倉及主排水泵房,水倉容量:1494m3。主排水泵選用MD155-67×7耐磨離心式水泵三臺,井下涌水經敷設于主斜井井筒中的排水管路,排至工業場地的“井下水處理站”水池。
五、大巷運輸
大巷煤炭運輸全部采用膠帶輸送機運輸;
大巷輔助運輸方式為蓄電式電機車牽引1t系列礦車的運輸方式。
六、礦井供配電系統
(一)供電電源及電壓:礦井工業場地內建一座35/10kV變電站,其雙回35kV電源架空引自白家莊220kV變電站35kV側不同母線段,線路全長約為11km。
(二)地面供配電:礦井35/10kV變電站分別以兩回10kV電源向主斜井場地10/0.4kV變電所、井下主變電所、通風機房等供電。
(三)井下供配電:井下設主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各一座。
七、壓縮空氣設備
地面集中供風方式,在礦井工業場地設空壓機站一座,選用三臺SA250W-10K螺桿式空氣壓縮機(水冷型)。
八、井下消防、灑水系統
井下消防灑水系統采用靜壓供水方式,由地面二座500m3清水池供給,水源取自井下排水,經處理后使用。池水經敷設在主斜井的管道自流進入井下各用水點使用。
第五節 本年度主要采掘地點概況
一、本年度主要采煤工作面:81102綜采工作面和81107綜采工作面。
二、本年度主要掘進工作面:81107回風巷和尾巷、東軌道大巷、東膠帶巷、東回風巷、81207回風巷和尾巷。
第三章 災害的預防
第一節 火災的預防
一、外因火災的預防
(一)嚴格杜絕產生火源
1、礦井必須建立入井人員檢身制度,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下井嚴禁攜帶煙草和易燃品,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2、井下峒室內嚴禁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
3、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主要進風峒室及皮帶巷需要從事電焊、氧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總經理批準。
4、井口房和扇風機房附近20米范圍內,不得有煙火或用電爐、火爐取暖。特殊情況必須制定專項措施報請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5、加強火藥管理,拆下的火藥包裝紙不準亂扔,及時清理上井處理。
6、放炮裝藥前,必須將炮眼內的煤粉掏凈,藥卷之間,嚴禁用煤粉隔離,封泥要按規程措施要求執行,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
7、井下電氣火災的預防。
(1)采用防爆和安全火花型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性能完好,電纜敷設符合要求,避免產生火花。
(2)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3)井下不得帶電作業,電器設備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必須檢查瓦斯,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將導體對地安全放電。所有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的停電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并送電。
(4)井下漏電、過載、短路保護裝置必須齊全,整定合理,動作靈敏可靠。
(5)井下機電設備因故掉閘后,不得強送,要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送電。
(6)井下積極推廣風煤鉆、風動鉆具和風動設備。
(7)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和更換,不得繼續使用。檢修后或新增的電器設備下井前,必須經防爆組檢查合格,進行登記方準下井。
(二)防火門的設置
1、維持井下原有防火門設施。
2、進風井口及火藥庫、車房、機電峒室出入口要裝設符合要求的防火門。
3、防火鐵門必須嚴密并易于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并應定期維修。
(三)設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庫及其它備用材料
1、礦井必須在井上和井下設置消防材料庫。井上消防材料庫設在供應部的專用廠房,井下消防材料庫(非常倉庫)設在西軌道大巷距井底150米處的專用硐室。井上、井下庫存備品的種類與數量見附表。
2、非常倉庫儲備的材料、工具,非因處理事故不得使用。因處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須及時補齊。
3、井下主要峒室及皮帶運輸巷各機頭必須設置沙箱(沙箱容量不得小于0.3m3)及滅火器材,皮帶機頭前后兩端各20米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且備用1寸灑水膠管不少于30米。
4、井上料場應貯備五道防火閉墻的料石、黃土、水泥、沙、磚等材料。
(四)設置井下消防供水系統
1、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井下消防管路系統應每隔100米設置一個三通閥門,在膠帶輸送機的巷道中每隔50米設置一個三通閥門。
2、采掘工作面必須有灑水設施,適當距離留有水門(膠帶輸送機巷:50米,非膠帶輸送機巷:100米)。
二、煤層自燃發火的預防
(一)布置工作面時,必須考慮工作面結束時的閉墻位置,使其處于沿煤層頂板掘進的巷道中,以保證回采工作面結束后的閉墻質量。
(二)所有與已采區隔絕的閉墻(包括回采工作面結束后的閉墻)都要進行噴漿,在回采過程中出現過CO的工作面,以及發生煤層自燃發火的火區封閉閉墻也必須進行噴漿。
(三)綜采工作面結束后45天內必須全部撤出設備進行封閉。
(四)所有回采工作面,回采作業規程中要有預防自燃發火的技術措施,順槽掘進規程中,也必須制定預防自燃發火的技術措施。
(五)通風隊要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工作及閉墻工程,閉墻附近氣體要定期檢查并取樣分析。
(六)綜采工作面應提高回采率,減少丟煤。
第二節 預防煤塵積聚
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灑水設施,炮掘工作面設專人灑水。采煤機、綜掘機要做到內外噴霧齊全、噴灑正常。
二、綜采工作面必須在支架上加設架間噴霧裝置。支架做到拉架必噴。
三、井下磕頭翻車、運輸機、裝煤機、工作面回風道和轉載點均要安設噴霧灑水設施,并保證完好。
四、采用濕式鑿巖,放炮后沖洗巖幫。
五、中厚煤層綜采工作面必須實行短壁注水。
六、采掘工作面巷道必須定期沖洗,不得有煤塵堆積,綜采面回風至少每三天沖洗一次,綜掘面至少每十天沖洗一次。
七、主要運輸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洗一次,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塵堆積。
八、礦井必須具有靜壓灑水系統,礦必須組建防塵專業隊伍。
九、礦井主要皮帶巷各轉載點及煤倉下口放煤點應安設自動噴霧裝置,做到有煤必噴,巷道內應安設風流捕塵設施。
第三節 預防瓦斯燃燒與爆炸
一、防止瓦斯積聚
(一)加強通風管理
1、主扇必須保持正常運轉,主要通風機機房內必須安裝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軸承溫度計等監測儀表,并保證準確可靠。
2、采掘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系統,各工作面開工前,都必須根據有關規定,配備足夠風量。
3、井下橫貫密閉后,盲巷側釘設柵欄,提示警標,當發現有瓦斯積存時,及時處理到規定界限之下或者將其封閉。
4、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若啟封已密閉巷道,必須制定專門排瓦斯措施,排除有害氣體,檢查無問題后,再進行生產。
5、對井下各巷道狀況,生產技術部和通風隊要經常檢查,若發現巷道受壓損壞變形及失修嚴重時,要及時處理,保證通風巷道斷面和風流暢通。
6、掘進工作面保證風機正常運轉,有計劃停電需停風時,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排瓦斯前,檢查風機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方可啟動風機,排瓦斯要嚴格執行排瓦斯有關規定。
7、各通風設施如風門、風橋、閉墻、風卡、風筒等均要按質量標準要求進行施工,并要經常保持完好。
8、井下消滅“五風”作業(無風、微風、下行風、不合理通風及無措施的串聯通風),掘進開口和遇地質構造等特殊情況需串聯通風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報請公司總工程師批準。
9、公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反風試驗,試驗前通風部門提前制定反風措施,試驗后提出反風總結,以供礦井遇有災害反風之需。
10、工作面結束后要及時進行封閉,一切導電體要在封閉前隔斷或撤出閉墻以外。
11、嚴格執行停送電管理制度,加強機電設備檢修,機電設備要符合“八防”要求。
(二)及時處理瓦斯超限積存
1、回采工作面落山角、冒頂(塌頂)的上方,掘進面的迎頭及炮窩、柱窩、塌頂處、碹頂、碹縫等有瓦斯積存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盲巷啟封時,必須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并要嚴格執行集團公司和公司有關排瓦斯規定。
3、各工作地點瓦斯超限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三)堅持瓦斯檢查制度
1、通風隊要根據通風系統和檢查任務的大小分別劃分瓦斯檢查地區,據此確定檢查人員,規定每個地區的巡回路線、檢查時間、檢查內容、交接班地點和方式等,并制定各區域瓦斯巡回檢查計劃圖表。
2、瓦斯檢查工要嚴格按循環圖表進行檢查,嚴禁空班漏檢,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
3、放炮員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和“放炮三聯鎖”制度。
4、綜采、綜掘工作面必須設跟機瓦檢工,跟機瓦檢工不在現場,嚴禁開機割煤。
5、各采掘工作面按規定安設瓦斯報警遙測斷電裝置,并經常校對、維修,保證準確無誤。
(四)提高瓦斯抽放率
1、加大回采工作面尾巷的巷道支護強度,大力推廣錨索支護,弱巖頂板全部上錨索加強支護,從而提高鉆孔的使用率。
2、合理優化瓦斯抽放鉆孔的最佳參數。大力推廣深封孔、密間距、大直徑,提高瓦斯抽放率。
二、防止瓦斯燃燒與爆炸
(一)嚴禁放糊炮與明炮,遇有瞎炮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42條規定進行處理,煤倉或溜煤眼堵塞需放炮時,按《煤礦安全規程》第330條規定及礦《關于處理煤倉蓬堵的措施》進行處理。
(二)嚴禁使用報廢的火藥、雷管,若使用期間發現一批雷管出現瞎炮,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明原因。
(三)綜采、綜掘嚴禁機組割頂割底,確需割底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保證機組內外噴霧齊全,水壓、水量符合要求。
(四)回采面落山側進度鐵棚,要按規定及時進行回收,錨桿、錨索要按規定退錨。退錨或回收時要有瓦斯檢查工監護。
(五)井上、下任何地點,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六)加強局部通風管理,繼續鞏固使用好“三專兩閉鎖”及“雙風機雙電源”。
(七)加強機電管理,采掘面使用的移動橡膠電纜,要經常進行維護,嚴防產生火花,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八防”要求。
(八)采掘面順槽巷與電車路的軌道絕緣要符合規定要求。
(九)工作面所使用的液力聯軸器必須使用易熔合金塞,不準使用其它材料代替,工作介質必須使用水介質。
(十)頭燈、瓦斯檢定器、放炮器的防爆性能良好,否則嚴禁下井使用,井下嚴禁私自打開頭燈、檢定器、放炮器。
(十一)各采區主要進風、回風、采掘面進回風均要按規定安設隔爆水袋,防止事故擴大。
(十二)綜采工作面必須及時對進、回風順槽退錨卸壓放頂,上隅角最后一排密柱距切頂線(支架頂梁與掩護梁的鉸接點)最多只能保留兩排錨桿(兩架棚),超過時必須及時回收,以最大限度地減小落山角積存瓦斯的體積。
(十三)綜采工作面對回風順槽放頂、拉機尾、機尾電氣設備檢修和絕緣檢查,都必須有瓦檢工在場,只有風流和局部瓦斯均不超限時方可進行以上工作。
(十四)充分發揮監測系統的功能和作用。監測系統要逐步實現兩級閉鎖保護。
(十五)井下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封堵炮眼時必須按規定使用水炮泥。
(十六)井下8#煤掘進工作面放炮嚴格執行拉槽、刷幫、壓頂“分打、分裝、分放”和放一次炮,出凈一次浮煤,檢查一遍瓦斯的規定。
(十七)煤巷和半煤巖巷5米以內出不凈浮煤(以一噸為界)不得放炮。
(十八)采掘工作面必須有灑水消塵設備,并嚴格執行放炮前后20米范圍內灑水消塵制度,無水或無水炮泥,不準裝藥放炮。
第四節 預防水災
一、認真做好水文地質工作,地質部門要詳細摸清礦山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不間斷地提供水情資料和年、季、月水害情況預測預報。在雨季,應組織搶險隊伍,并儲備足夠數量的防洪搶險物資。雨季每次降雨時和降雨后,地測隊必須派專人檢查本礦井田范圍內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及時匯報。
二、礦井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和充水條件分析,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
三、搜集、調查和核對我礦范圍內現在開采的小煤窯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礦圖上標出其井口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等情況。
四、在水淹區域積水以下的煤、巖層中進行采掘前,必須提前排除積水,若無法排除積水時,必須制定專門設計及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采掘。
五、井下各工作地點發現有透水預兆(煤壁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頭水加大、頂板來壓、水色發渾、有臭味及其它異狀等)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匯報公司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立即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六、礦井主要排水設備必須按設計配置,保持完好。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都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1次,對所有零配件都應補充齊全,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窯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
八、8#煤已采空區局部會有大量的積水,開采前必須提前做好預測預報工作,必須提前做好探水、放水、排水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探、放水規定。
九、當采掘工作面進入老空水區“警戒線”區域內,施工人員要加強觀測,一旦發現有出水異常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并報告總調度室。若采用爆破作業時,當鉆眼有出水征兆時,一律不準裝藥和放炮。
十、礦井8#煤層上覆巖層存在砂巖含水開采問題,采掘過程中應該加強預測預報,采取防治措施超前防范。
十一、上覆巖層砂巖裂隙水出水征兆:沿頂板裂隙或煤幫往外滲水;沿頂板錨索鉆眼、瓦斯抽放鉆孔出水等。
十二、發現突水、出水預兆時,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報告總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
十三、生產采掘施工前,生產銜接、機電等部門必須建立和完善采區內的排水系統(包括采區水倉、水泵、排水管路及溝渠)。
十四、生產采掘過程中,各采掘工作面必須配備防排水設備。井上供應部必須備用一定數量的水泵和相配套的設施。
十五、回采工作面掘出后,采用無線電坑道透視儀的物探方法進行探測,查明工作面內有無陷落柱、隱伏斷層等。
十六、在采掘過程中,出現突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公司調度室并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十七、發生突水事故時,按照《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水害防治預案》進行處置。
第五節 預防頂板事故
一、各工作面、各施工地點頂板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施工措施”等中的頂板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不斷改進頂、幫支護形式和工藝。
二、加強雨季頂板管理,在雨季到來前生產地質技術部要制定雨季頂板管理的組織、技術和管理措施。
三、搞好綜采工作面支護質量,保證液壓支架、支柱的初撐力,保證支架充分接頂。搞好頂板動態監測和礦壓觀測工作,用先進的檢測手段預測預報礦壓情況,指導現場支護形式等。
四、加強綜采綜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對大斷面巷道、二次動壓巷道、構造區及前后10米的巷道要求錨索采用φ17.8mm及以上的錨索,錨索預緊力不小于160kN,且必須排排有錨索,保證錨索支護的強度。
五、加強綜采工作面上下端頭、超前支護、初末采、綜采面安裝拆除期間的頂板管理工作,并制定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六、加強掘進面的臨時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不斷改進掘進支護形式,大力推廣錨桿錨索、錨噴等支護工藝。保證巷道支護質量。加強掘進的開口、拐彎與貫通的頂板管理工作,并制定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構造區及前后10米范圍巷道的支護要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掘進要有突遇構造頂板管理技術措施。
七、加強掘進巷道頂板管理和巖性探測工作。必須保證巷道支護材料的材質和錨桿錨索支護質量,錨桿錨固力、扭力矩、錨索預緊力、錨桿錨索角度等必須達到有關規定。錨桿錨索支護巷道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礦壓觀測。新開口巷道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頂板取芯探測,正施工的巷道每50m進行一次頂板探測,掘進過程中要隨時觀測頂板巖性變化情況,根據頂板巖性探測情況,選擇可靠的支護方式或及時修改原支護方式,保證巷道頂板管理安全可靠。
八、加強巷道日常礦壓觀測工作。隊組技術員、公司生產部、安監部等職能部門要不定期地對各巷道壓力、變形情況、錨桿、錨索支護質量等進行檢查和觀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頂板事故的發生。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對井下所經過的巷道頂幫壓力及變形情況及時匯報有關部門,部門接到匯報后立即采取相應加強支護措施。對發現巷道隱患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獎勵。
九、隊組所施工的巷道頂、幫巖性發生變化時,安監人員、隊組施工人員、技術員等要及時匯報生產技術部門,生產技術部門現場勘察,立即采取相應支護變更措施,保證巷道支護強度和支護質量符合巷道安全生產的要求。
第六節 預防煤與瓦斯突出
一、8#煤采區按煤與瓦斯突出煤層管理。嚴格實施“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
預測預報:主要是工作面局部區域預測預報,預測內容分兩個方面:一是觀察煤層的產狀,軟煤厚度,地質構造,瓦斯涌出等情況,直觀上分析確定突出危險范圍;二是通過參數測定進行綜合分析,確定突出危險范圍。我公司的參數測定主要以鉆屑瓦斯解析指標K1值和鉆屑量指標S值為主。兩種方法相結合,保證各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準確率在90%以上,從而有效確定突出區域范圍。
防治突出技術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工作面深孔預抽技術措施;工作面深孔卸壓技術措施;工作面淺孔卸壓技術措施;工作面淺孔煤壁注水技術措施;工作面放松動炮及落煤炮技術措施等。以上幾種技術措施可以一種或幾種相結合適用于不同煤層產狀的工作面。
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防突措施執行后,必須進行效果檢驗。目前我們的效果檢驗主要是在措施執行前和執行后進行參數測試,觀察、觀測、分析對比測試結果,結合煤層瓦斯情況,確定工作面的危險程度和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防護措施:所有下井人員均必須佩帶隔離式自救器。回采工作面回風道要釘設牢固的柵欄門并上鎖,揭示警標。放炮、割煤時嚴禁其它人員入內,并切斷回風巷內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突出回采工作面必須保證通風設施的運行可靠,必須安設兩道正反向風門;突出掘進工作面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和“雙風機雙電源”,局扇必須安設在通風橫貫30米以外的新鮮風流中;突出掘進工作面必須保證通風設施的運行可靠,要設置兩道反向防突門,放炮時將風門關閉。
回采工作面回風側安裝在距機尾30-50米處,進風側第一組安裝在距工作面端頭25-40米處人行道側,第二組距第一組200米范圍,第三組安裝在進風順槽口。掘進工作面回風口以里每50米安裝一組,防突風門外安裝一組。采區軌道巷口應設置一壓風避難硐室。
回采工作面壓風自救裝置每組設置數量不少于工作面最多人數的1.5倍,掘進工作面每組至少安裝8個壓風呼吸嘴,采區避難硐室至少安裝30個壓風呼吸嘴,壓風呼吸嘴間距不大于0.8m,壓風供氣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
二、巖巷以預防性措施為主,當預測預報參數超限或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噴出現象時改為針對性“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
三、巖巷揭煤時,必須提前制定預防煤與瓦斯突出的揭煤措施。
四、防突區域劃分后,具體按防突專題會和每周防突例會會議紀要執行。
五、其它按照陽煤安字【2009】120號文件執行。
第七節 預防主扇停電
一、礦井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
二、礦井必須安裝兩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其中一套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分鐘內開動。
三、加強主扇的日常巡檢,保證備用風機情況良好。嚴格執行每周對備用機進行一次空投試驗,以保證備用機運轉正常。
四、公司各級調度必須全天候具備應急電瓶,一旦全礦井停電,能夠隨時保持通訊暢通。
五、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制定停風措施。
六、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受停風影響的地點,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由公司值班長(正值班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第四章 本年度可能發生事故的假設災害地點
一、假設災害地點
假設瓦斯爆炸一處,火災一處,煤與瓦斯突出一處,水災一處。
(一)西區81207尾巷掘進工作面發生瓦斯爆炸;
(二)81107回采工作面機尾發生煤層自燃;
(三)西區81205掘進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
(四)東區81104尾巷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
二、假設事故處理及其避災路線(見附表)
第五章 井下自然災害處理
第一節 礦井火災的處理
一、發生礦井火災時采取的措施
(一)發生災情立即匯報總調,總調按有關人員通知順序表下通知,并立即通知救護隊,組織搶救隊伍。
(二)撤出災區人員,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煙侵襲地區的工作人員迅速撤離險區,立即切斷災區一切動力電源。盡快查明通風系統是否正常。
(三)根據現場人員匯報,確定火源地點、范圍和性質,同時選擇適當的滅火方法。
(四)發生火災時,處于災區的人員、隊干班組長要查清人數,并嚴守紀律,服從指揮,不要驚慌失措,更不要各自亂跑。人員的撤退,應按各自工作地點避災路線進行。若撤退路線已被火煙隔斷時,應盡快構筑臨時避災室進行自救。
(五)救護隊到達現場后,首先偵察通風系統情況,并偵察是否有遇難人員,弄清火災發生地點,以便采取相應的滅火措施。
(六)火災發生后,火勢會逐漸擴大,使巷道內空氣溫度升高,產生火風區,有可能產生風流逆轉,破壞通風系統,通風隊要采取控制風量、穩定風流的措施,防止救災過程中人員傷亡。
(七)設專人檢查瓦斯、溫度、頂板變化情況,有可能誘發其它事故時,必須立即撤出全部人員。
(八)處理井下火災時所采用的通風方法,必須有利于搶救遇難人員和滅火,不能造成瓦斯積聚、煤塵飛揚。
(九)發生事故后,災區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立即佩戴隔離式自救器進行自救。
二、滅火方法
(一)直接滅火法
1、先切斷電源,用當地現有供水管路,打開閥門直接滅火。
2、滅火中,要保證通風系統正常,排除火煙和水蒸汽的風路暢通,以防人員燒傷。
3、火勢較大時,先將水流射向外圈,逐漸撲滅火源中心,不要直接射向火源中心。
4、現場要設專人檢查有害氣體變化情況,嚴防有害氣體爆炸等現象的發生。
5、電器油類火災在沒有切斷電源之前,只能用防火沙等不導電體撲火,嚴禁用水、煤粉等滅火。
(二)用現有的滅火器滅火。電器著火,滅火前必須首先切斷電源。
(三)隔絕滅火法
發生煤炭自燃發火或其它原因火災時,可在人員全部撤出、設備視情況搶出后,將通往火區的所有巷道修筑防火墻隔絕氧氣,使火災熄滅。8#煤層采掘工作面發生火災,要千方百計想盡一切辦法直接滅火,在無法控制火勢的情況下,考慮修筑防火墻,使火災熄滅。
第二節 礦井瓦斯爆炸的處理
瓦斯爆炸前沒有明顯的預兆,但發生的過程極為短促,一旦發生瓦斯爆炸,會產生高溫火焰和猛烈的沖擊波,伴隨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會給人員及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一、接到礦井瓦斯爆炸事故報告后,救護隊立即趕赴現場,尋找和搶救遇險人員,派出小分隊進入毒化區,使遇險人員脫離危險。另外派出技術人員盡快恢復正常通風系統,排除有害氣體,防止出現二次及多次連爆。
二、礦井總回風及采區回風發生爆炸,會直接涉及到主扇。風機房司機如果發現風峒防爆蓋掀開時,應立即向公司總調匯報,進行處理。
三、如果瓦斯爆炸主扇損壞,必須立即啟動備用風機,以保證正常通風。
四、采掘工作面發生局部瓦斯爆炸,通風系統未破壞時,人員必須撤到進風方向,在回風側人員迅速通過回風巷轉入新鮮風流中。
五、要及時搶救遇難人員和撲滅現場明火,切斷回采工作面及進回風巷一切電器設備電源。
六、若發生風流逆轉,通風系統破壞,應采取措施盡快恢復通風系統,以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節 煤與瓦斯突出的處理
一、采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后,要立即切斷工作面一切動力設備電源,若發現采面堵塞時,要用工作面現有工具構通風流,盡快恢復工作面正常通風。
二、迅速查明回風側人員,及時搶救遇難人員。
三、清理突出的浮煤,尋找被埋人員。
四、處理事故時,未經許可,嚴禁使用災區的電話及電氣設備。
五、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必須立即撤出人員,切斷工作面動力電器設備電源,如果發現風流逆轉,局扇附近有高濃度瓦斯(超過0.5%),立即停止風機運轉,當局扇附近瓦斯濃度降至0.5%以下后,方可啟動風機,排除盲洞內瓦斯。
第四節 礦井水災的處理
一、發生水災后,災區人員立即向地勢較高的新鮮風流方向撤出,并要盡快恢復災區的正常通風,并不斷檢查有害氣體。
二、利用現有排水設備迅速排水,且保護排水設備不被淹沒,并要增設排水設備,加大排水量。
三、清理淤泥,尋找被水沖(淹)人員。
四、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透水事故擴大。
第五節 礦井冒頂事故的處理
一、探明冒頂區范圍的被埋堵人數及位置。
二、迅速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若一時不能恢復時,可利用水管、風管等對埋壓、堵截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三、在處理中,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可開掘通向遇險人員的專用巷道。
四、遇有大塊巖石威脅遇險人員時,可使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區的原矸石堆積平衡狀態。
五、被堵在獨頭巷道內的遇險人員,要敲擊管路等以發出求救信號,若冒頂范圍較大,一時不能挖通出口時,應佩戴自救器靜坐等待。
第六節 主扇停機的應急措施
一、主扇負擔通風區域:
一臺主扇擔負全礦井的通風任務,另一臺備用。
二、全礦35kV系統停電造成主扇停機時:
(一)降壓站崗位人員嚴陣以待。一人匯報電力調度及機電調度,另一人將入井10kV開關全部拉閘。掛停電牌。聽從電力調度指揮。
10kV母線有電后,匯報公司調度,聽從公司總工程師及機電副總經理指揮,啟動主扇。待出風口瓦斯濃度降到允許值后,經公司總工程師及機電副總經理準許方準向井下送10kV。
(二)井下生產隊組
發現無電,無風后,由隊干或工長組織將全部人員撤出盲峒,撤出工作面;監督電工將生產聯鎖開關、生產饋電開關停電、閉鎖;關閉水門、風門、乳化液門;清點人數,匯報公司調度,聽從指揮。
如果通訊中斷,由隊干或工長負責按規定時間、地點集中撤人,由副斜井或主斜井步行到地面。上井后立即再次集中清點人數,匯報礦調。
(三)井下配電室
確保所有高壓開關在掉閘位置,將所有低壓饋電開關拉閘,將供掘進,開拓的動力饋電開關閉鎖。匯報機電調度,聽從指揮。10kV有電后,經瓦檢員檢查通風調度同意機電調度允許方準送風專電。待排完瓦斯,經通風調度同意,機電調度允許,方準送動力電。
如果通訊中斷,按規定時間、地點撤人,由副斜井或主斜井步行到地面。上井后立即集中清點人數,匯報礦調。
(四)機電副總經理、機電動力工區領導、維運隊隊干、機電隊隊干馬上到礦。
第七節 礦工的自救互救
一、災區人員撤退時,要發揚舍己為人的精神,身體強壯的要照顧體弱的,有經驗的要幫助無經驗的,并要采取一切辦法將受傷人員帶出災區,防止煙霧和有毒氣體的侵害。
二、要盡快選擇一條便捷的路線轉入新鮮風流區,位于上風側的人員應逆新鮮風流撤出災區。撤退時應有組織地進行,由熟悉巷道的班組長或工人帶路,身體強壯的斷后,過煙霧和有害氣體彌漫的巷道時,必須使用自救器,或者用濕毛巾捂口鼻,彎腰快步通過災區。
三、由于事故突然發生或其它原因來不及撤出災區時,應立即采取暫避及防止其傷害的措施;發生爆炸時,要迅速俯身于巷道的下角或水溝中,以避免沖擊波的沖擊和火焰的灼傷;瓦斯突出時,要貼身站在巷道的支柱之間,避免沖倒被浮煤埋住。
四、如果災區范圍太大或避災路線受阻無法撤出時,應及時進入避難峒室(信號站、車房、配電室等)。
五、在搶救過程中,若發現人員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等,要及時抬至新鮮風流中急救。
六、教育職工識別各種災害,懂得災害預防知識,正確對待災害的發生,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事故發生,能正視事故,而不至于慌亂、害怕。
七、所有井下生產人員必須熟悉本計劃的內容,并要熟悉礦井避災路線。井下所有大巷、采區巷及巷道交叉口要有明顯的通至安全出口的路標牌,并標有巷道名稱。總之,要有充分準備,一旦事故發生時能夠應付自如。
八、發生地震災害時,要嚴格執行陽煤新政發[2006]16號文中有關規定。
第八節 災害處理及避災路線
一、礦井的安全出口
主斜井、副斜井
當事故發生后,所有人員要根據事故地區的災害性質、破壞程度和影響范圍,科學地選擇便捷之路通往安全出口,以盡快脫離險區升井。
二、礦井避災路線見附圖。
第九節 恢復生產
事故發生后,要做好一系列的善后工作,安定思想,組織力量進行生產恢復工作。
一、由救護隊詳細檢查井巷、通風設施破壞情況及運輸系統堵塞情況,以便采取針對性措施。
二、迅速恢復通風系統,排除積聚瓦斯,處理塌落巷道。
三、組織機電設備的檢查維修、更換。
四、恢復運輸系統,進而逐步恢復采掘生產。
五、針對各項工程的施工,都要制定具體工程計劃和施工安全措施,并要嚴格貫徹執行。
第十節 其它要求
一、在處理事故中,必須有高度的組織性和紀律性,一切聽從救災總指揮部安排。
二、在搶救事故中,如有不聽從調動指揮的,總指揮有權進行處理。
三、發生災害后入井救援人員必須執行救災入井登記證措施。入井人員必須持由公司當日正值班長簽字并有總調度室蓋章的借燈條去頭燈房領燈(借燈條見附表),總調度室和頭燈房準確登記清楚救災人員入井和升井情況。
四、在搶救事故中,公安、安監等部門嚴格把關,嚴防有人乘機破壞,對查有實據的破壞者要嚴加懲辦。
五、在貫徹執行本計劃時,若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時,執行上級有關規定。
六、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和自動考勤系統要有應急備用電源,發生災害事故后,能夠實時顯示井下實際人數。
七、考勤組和頭燈房要加強管理,對井下所有的隊組(包括外建隊組)進行管理,發生災害事故后能夠及時準確地統計出井下人數。
八、各調度室(總調、安監調度或值班室、通風調度、機電調度)以及各重要崗位(主扇機房、地面瓦斯泵房、主斜井提升機房、副斜井提升機房、降壓站、壓風機房等)要有應急照明。
九、非常倉庫的管理:
(一)非常倉庫由安監部責成專人管理,要經常保持庫內物品擺放整齊庫內干凈、整潔。
(二)發生事故后,由安監調度(值班人員)立即通知管庫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到達倉庫拿取所需的物品。
(三)庫內所存物品要保證質量,發生事故后能保證正常使用,對存放過久、損壞變質的物品要立即進行更換。
(四)非常倉庫要備用足夠的設備、工具和材料,每季度安監部門要至少檢查一次設備材料貯存情況,發現物資不足時,要督促武保部和供應部解決。
十、對三條“生命線”(風管、水管、通訊)的要求:
(一)所有采、掘、開等生產隊組,在新工作面投產前都必須按要求敷設三條管線(風管、水管、通訊),并由生產、安監、通風、機電等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生產。
(二)投入生產后要保證風壓、水壓達到規定要求,通訊設施齊全,通訊暢通,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失效、損壞的通訊設施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更換。
(三)采、掘工作面在投產前按要求安設壓風自救系統,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設、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必須經常保持完好,發現損壞的設施立即進行更換。
(四)風管、水管的聯接要牢固,不得出現漏風、漏水現象,并吊掛整齊。
第六章 其它
一、未提及之處,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有在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井下工作人員和作業的隊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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