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人力裝渣工
一、主要危險源
1.巷道支護不完好,存在危巖活石。
2.裝渣車輛不完好,安全間隙不夠。
3.裝渣時觀察不到位、操作不當,碰傷電纜及人員。
4.裝車不規范。
5.渣堆內有未爆電雷管。
6.斜巷裝車時,防跑車措施不可靠,防護躲避不當。
二、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程適用于煤礦井下從事人工裝渣工作的作業人員。
三、上崗條件
第2條 人力裝渣工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3條 人力裝載工必須掌握現場情況,熟悉安全注意事項。
四、安全規定
第4條 作業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
第5條 裝載工裝渣時應戴手套,并且必須有專人監護頂幫情況。
第6條 裝渣時發現拒爆、殘爆,應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班組長和爆破工按規定進行處理;發現未爆破的雷管炸藥要及時揀出,并交給爆破工或班組長。
第7條 裝渣工作必須在永久支護或臨時支護下進行,嚴禁空頂作業;控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應及時進行支護,否則不得進行裝渣作業。
第8條 由上向下掘進斜巷時,必須設有防止跑車的安全裝置。上端應設置阻車器,下端(掘進上作面)上方必須設置堅固的擋車欄,擋車欄至工作面的距離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第9條 采用“倒拉牛”絞車由下向上掘進斜巷時,絞車上方及斜巷下端必須設有堅固的阻車裝置,阻車裝置至裝車地點(工作面)的距離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第10條 由下向上掘進裝渣時,礦車下方及繩道內不得有人;人員要靠巷道兩幫站,并注意上方煤矸滾動,以免煤矸滾動或裝車不慎導致煤矸傷人。
第11條 由下向上掘進大于25°的傾斜巷道時,必須將溜煤(矸)道與人行道分開,防止煤(矸)滑落傷人。人行道應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爆破前應先在溜放口和人行道設好擋矸(煤)卡,以防煤矸竄堵下部巷道傷人。
第12條 裝車時,要注意保護工作地點周圍的電纜、風筒、風管、水管等,以防損壞。裝車前,要檢查刮板輸送機的固定是否可靠。
第13條 向礦車裝矸(煤)時,不要裝得太滿,煤矸不得超出車上沿。
第14條 提升前,裝載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收好工具。
第15條 裝料時必須相互呼應,配合好,捆綁符合規定,不得超寬、超高、超重。
第16條 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礦車。
五、操作準備
第17條 準備好工具,如:鍬、鎬等工具必須牢固。
第18條 裝車前,平巷內要用木楔掩穩礦車,禁止用煤、巖塊穩車;在使用絞車提升的斜巷內不準摘鉤裝車,裝車須用標準鎖車工具鎖好車,裝車時絞車司機不得離崗,工作前要檢查阻車器和擋車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六、正常操作
第19條 按以下順序操作:
1.檢查工作地點的支護情況。
2.準備工具。
3.灑水降塵。
4.裝車。
第20條 爆破完畢,等排凈炮煙,檢查瓦斯合格后,再進行敲幫問頂、檢查頂幫及支護、排除懸矸危巖,確定無安全問題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第21條 裝巖(煤)前必須灑水降土,以防粉塵飛揚。
第22條 裝車時應站在礦車兩側,斜巷裝車不得站在礦車下方,作業人員要互相照應,注意自身與他人安全。
第23條 采用背式裝車法時,人站在礦車側前方,兩腿前后叉開,手握鐵鍬把向前用力插入巖堆底部,滿鍬后再用力向上繞過肩膀裝入礦車內。
第24條 人力裝車應鋪設鐵板,鐵板應在爆破前鋪好,并用矸石(煤)掩蓋,以免爆破時將其掀起。前移鐵板時,要先清理好底板,再用撬棍協調前移。
第25條 不得挖空道心、棚腿柱窩和滑輪固定橛子底根,要掃清兩幫及水溝浮矸雜物。
第26條 裝車時遇到大塊煤矸必須人工破碎。用大錘或手鎬破大塊時,周圍禁止站人,以防掉錘或碎石飛濺傷人。
第27條 用手搬大塊巖石時,要注意防止巖塊破裂砸腳;不得兩人共同抬運大塊巖石裝車。
第28條 使用刮板輸送機運煤(矸)時,應在輸送機運轉時裝煤(矸),人員應站在刮板輸送機的一側,任何人不得站在輸送機上或蹬乘輸送機。
七、收尾工作
第29條 整理好鍬、鎬等工具,搞好現場文明生產,按規定進行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