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溝公司供電系統防災預案和治理計劃
作者:佚名
2011-06-09 21:00
來源:本站原創
東溝公司供電系統防災預案和治理計劃
一、編制預案依據
為真正促進科學發展,努力構建和諧社會,提高應對公司供電系統突發事故的能力,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的指導下,結合公司供電系統實際,特制定本防災預案和治理計劃。
二、編制預案目的
一旦發生涉電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以確保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的持續發展。應急救援原則是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援救相結合。
三、防災組織體系
(一)組織指揮體系
建立供電系統防災搶險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對應急救援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全面負責公司供電系統防災搶險應急救援處置。
組 長:公司機電副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生產技術部分管部長
成 員:公司有關部門領導
(二)信息傳遞及快速反應
公司供電系統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必須及時收集和發布信息。在收到信息后,須對信息進行分析判斷,按照響應程序,立即啟動本預案,并將信息報告領導組組長、副組長和通知各有關部門及人員立即,開展救援工作。事故信息按照程序上報晉南公司及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立即主動了解事故情況,做好相應的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三)后勤支援系統
當供電系統突發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救援體系響應程序。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根據事故信息,明確向應急救援隊下達響應級別指令。
1、應急救援隊的組成和組織結構
應急救援隊由救援搶險隊、物資供應隊、后勤支援和信息發布隊組成,具體構成如下:
(1)救援搶險隊
隊 長:公司生產技術部部長
副隊長:公司生產技術部分管部長
成 員:公司有關部門的隊級領導
(2)物資供應隊
隊 長:公司經營管理部部長
副隊長:公司經營管理部分管部長
成 員:公司有關部門的隊級領導
(3)后勤支援和信息發布隊
隊 長:公司綜合工作部部長
副隊長:公司綜合工作部分管部長
成 員:公司有關部門的隊級領導
2、應急救援隊的主要工作內容和職責
(1)救援搶險隊:負責供電系統的搶險及修復。
(2)物資供應隊:確保搶險物資的組織和分配。
(3)后勤支援和信息發布隊:保障后勤支援到位,發布信息,安定人心。
四、事故處置體系
(一)防汛搶險
1、汛前準備
(1)組織安排防汛搶險人員,使責任落實到人,執行防洪度汛及供電系統突發事故期間的有關紀律、值班制度、汛期雷雨災害天氣情況下的各種操作規定和運行制度。
(2)公司各職能部門應認真做好設備的汛前檢查和維護工作,發現隱患及時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徹底消除設備缺陷。
(3)準備好防汛搶險的物資,以備在災情發生時能及時運達搶險現場,盡可能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2、防汛措施
(1)嚴肅值班紀律,公司在主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工作崗位,加強對設備的日常巡視檢查和維護,特別是易受雷雨損壞和洪水淹沒的電力設備、電力設施、電力線路應加強巡視檢查。堅持開展定期巡視檢查和雷雨洪災后的補查工作,發現問題立即報告。要保證通訊設備完好和防洪聯系的暢通,主汛期應保持與當地政府及防汛指揮部的聯系,隨時待命,對供電系統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搶險應急救援預案。
(2)要加強輸電、配電、用電設備的監督管理,保障主汛期公司電力網絡的正常運行。
(3)公司應嚴格執行防災搶險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按“先人后物,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確保擔負防汛搶險工作的部門或指揮機構的電力供應,及時修復損壞的供電設施。
(二)突發電力事故
(1)調集或組織搶險施救工作人員;
(2)使用各種儲備的電氣備品、備件和搶修用工器具;
(3)截斷電力、可燃氣體的輸送和限制用火用電;
(4)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劃定警戒區;
(5)搶險施救指揮員原則上由公司負責人擔任。
2、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立即安排搶修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施救。同時,根據現場情況,按有關規程采取相應的應急安全措施處理。
3、當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事故(地震、洪災、雷雨、滑坡、塌方、泥石流、大風、冰雹和冰凍等)造成供電系統設施損壞時,事故發生點的負責人或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并根據現場情況,按有關規程對其采取應急安全措施進行處置。
4、當發生用戶電氣設備事故,波及或影響供電系統時,事故發生地負責人或值班人員在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公司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以便追究事故責任和進行安全調度。
5、當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用戶自身過錯;汽車碰擊電桿、變壓器、電氣設備;建筑工地墜物、拋擲物體、盜竊電力設施等),值班員或維護人員,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采取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公司有關領導,以便追究事故責任和進行安全調度。
6、當發生人為操作責任事故,其管轄區負責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并在采取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調查取證。
7、當發生火災引發的供電系統突發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a、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
b、及時組織滅火力量撲救;
c、準確使用滅火器材;
d、及時組織疏散和救護火災圍困人員;
e、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
8、當發生交通引發的供電系統突發事故后,應采取的措施如下:
a、立即正確采取處理事故現場的安全措施并按規設置交通安全警示標志;
b、及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c、迅速搶救傷員并與120急救中心聯系;
d、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處置領導組。
9、公司搶險人員接到搶險命令后,必須無條件服從,并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積極進行搶險施救。
五、演習與培訓
(一)預案演習
供電系統突發事故預案演習由應急救援領導組組織專業人員結合公司實際編寫演練計劃,全面負責演練的策劃、安全、指導、技術和宣傳等,有計劃、有重點的組織有關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應急訓練
公司供電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培訓由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應急管理的培訓工作,全面負責編制培訓方案,對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六、責任與獎勵
供電系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及時表彰獎勵。對在應急救援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東 溝 公 司 供 電 系 統
防
災
預
案
和
治
理
計
劃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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