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5-18 11:01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礦井“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煤炭相關法規以及黨和國家的技術方針、政策、政府部門的有關決議和規定等,協助總工程師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3、負責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提交礦安全辦公會研究決定后組織實施。
4、參與編制和審查“一通三防”各項安全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檢查落實情況。
5、負責審查礦井通風、瓦斯、自然發火、粉塵管理方面的報表,經常分析研究瓦斯綜合治理資料,解決“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問題。
6、參與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協助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組織實施。
7、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和瓦斯綜合治理的先進經驗,強化管理,不斷提高礦井的綜合抗災能力。
8、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問題,要邊處理邊向主要領導匯報。
9、參加礦安全辦公會、安全大檢查、和礦井反風試驗的組織和工作。
10、經常組織技術干部和專業工人進行業務技術指導,提高職工隊伍的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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