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拓科科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2.協助副科長指導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合理安排生產布局和采場接替,審查水平、采區和特殊(煤柱、不規則等)工作面設計;制止和糾正不合理的集中生產行為。
3.協助副科長指導礦井科學選擇開掘支護工藝與裝備,淘汰落后開掘工藝、材料和設備。
4.協助副科長開展開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規范開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
5.協助副科長做好生產技術處安全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礦井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行為。
6.負責督查、指導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開掘工作面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
7.協助副科長做好年度開掘進尺計劃;督促各生產礦井制定年度和中長期開掘工程計劃、開掘工程接替計劃,參與各礦井開掘工程接替方案的審定,指導開掘工作面的安全生產。
8.在副科長的指導下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公司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
9.參與制定職責范圍內人員培訓計劃。
10.參與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科長做好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工作,協助科長做好開掘工作面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11.協助參與生產安全事故和涉險事故搶險救援,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2.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