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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智能化煤礦安全舉報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11-10 11:15 來源:煤礦安全網 智能 智能化 煤礦 煤礦安全 安全 舉報 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等文件精神,做到安全管理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加強監督檢查人員的思想作風建設,嚴格按煤礦三大規程和質量標準執法檢查,做到秉公執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杜絕監督檢查人員執法不嚴的情況發生,保障被檢查單位及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保持礦井良好的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舉報應堅持的原則

        1、“實事求是”的原則;

        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3、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4、嚴厲打擊安全監察、安全管理當中的一切不正之風的原則;

        5、“安全為天、質量為本”的原則;

        6、對事實不清,無明確規定,又不影響安全質量時,要堅持偏向于職工個人的原則;

        7、“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安全舉報組織機構和職責

        在安全監察處設立安全舉報中心,由安全監察處長(安全總監)兼任投訴中心的主任,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經營管理部、工會、紀委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安全舉報中心的職責是:

        1、認真接待職工個人(或單位)對安全監察、安全管理的舉報活動;

        2、按照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煤礦“三大規程”和礦安全質量管理制度等,分析處置具體的舉報內容;

        3、對事實清楚,仍固守己見,要求舉報的,依據本制度有關內容要求,依法予以駁回,并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4、對于受理的舉報,分析審理完畢,要做好審理投訴筆錄,記明審理的時間、地點、人員、審理過程、處置辦法,并由參加審理的所有人員簽字;

        5、當事人對舉報審理不服的,必須向其講明申請仲裁的方法、途徑。

        三、舉報內容:

        1、違反國務院第446號令規定的十五類重大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者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2)瓦斯超限作業的;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依照規定實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礦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和監控系統,或者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5)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層越界開采的;

        (8)有沖擊地壓危險,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發火嚴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

        (11)年產6萬噸以上的煤礦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的;

        (12)新建煤礦邊建設邊生產,煤礦改擴建期間,在改擴建的區域生產,或者在其他區域的生產超出安全設計規定的范圍和規模的;

        (13)煤礦實行整體承包生產經營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轉包的,以及煤礦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的;

        (14)煤礦改制期間,未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機構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變更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

        2、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的單位或對事故情況弄虛作假的行為。

        3、煤礦非法生產的,即礦井或礦井某個區域、某個地點被上級監察部門或集團公司責令停產整頓或停止作業,未進行整改且未經上級部門驗收,而擅自進行生產的。

        4、本單位管理人員嚴重違章指揮或對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不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的。

        5、有關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泄漏礦井秘密或出賣有關技術圖紙等重要資料以及與小煤礦礦主串通亂采濫挖大礦資源的。

        6、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有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有關注意事項

        1、舉報中心的有關公務活動,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本著“快捷、高效、靈活”的原則,分析審理職工的舉報活動,杜絕拖拉現象。

        2、分析審理活動需雙方當事人和單位領導、至少兩名舉報中心人員及舉報中心安排的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只有人員全部到齊后,分析審理活動方可開始,否則,另行安排。

        3、舉報中心的全體成員要作風正派,杜絕各類不正之風,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職工群眾服務的思想,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4、舉報中心所分析審理的職工投訴要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杜絕差錯現象,力爭把問題消滅在舉報中心內部,杜絕上繳現象,努力減少仲裁活動。

        5、舉報受理采用“專案專會專報”制度。礦相關單位接到舉報電話以后,要立即匯報安全舉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組長及時召開會議,根據問題舉報性質,安排相關部室及人員到有關單位或現場進行調查,每個調查均需形成專項匯報材料,并存檔備查。

        五、舉報電話

        1、濟寧市能源局舉報電話:

        0537-3153228

        1、集團公司舉報電話:

        0533-5851263(安監局), 0533-5850500(調度室加傳真)

        2、礦舉報電話:

        安全監察處2758030  紀委2758108 公司行政辦公室2758021

        六、獎懲規定:不管是匿名舉報還是實名舉報,受理單位都要及時受理,并認真組織調查分析,凡接到舉報不及時受理的,每拖延半小時對安全監察處(或紀委)值班人員收購50元;接到舉報不予受理的,一經查實,每案次對安全監察處(或紀委)值班人員收購100元。 舉報受理以后,領導小組不及時召開專題會議并安排調查的,每案次對組長收購100元;調查組開展工作不利的,對調查組人員每案次收購50元。 有關單位阻礙調查組工作人員開展工作,不配合或提供虛假情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收購100-200元。 經調查所舉報內容屬實的,調查組要提出對責任單位或個人的處理意見,不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的,對調查組工作人員每案次收購50元。 經查所舉報內容屬實的,對舉報人員視問題性質給予100-10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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