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洗衣工對作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職責為: 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和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 嚴格按照本崗位操作規程作業,做好自主保安。 積極參加礦方和物業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提高安全意識。 對本崗位安全隱患要及時發現,及時匯報,及時解決。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時應對存在的問題交接清楚避免發生差錯,發現易燃物品及時清理,經常檢查洗衣機、烘干機門、鎖是否牢固,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修理,注意防火、防盜,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責任追究
按照總則第七條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單》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