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駕駛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新安全生產法)
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人車駕駛員對作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職責為:
- 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技術業務素質。
- 認真對設備搞好出車前的檢查工作,確保車輛完好。
- 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安全措施,上標準崗,干標準活。
- 主動接受培訓,不斷強化安全技術及標準的學習和應用,提高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和能力,努力做到“三不傷害”。
- 堅決杜絕“三違”,遏制事故發生。
- 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作業環境不安全時有權撤離工作崗位并及時報告。
- 運送人員前,必須對車輛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匯報處理,問題不處理好,車輛不得運行。
- 負責清點乘車人數,嚴禁超員乘坐。
- 負責檢查和提醒乘車人員的身體不要露出車外,嚴禁人貨混裝。
責任追究
按照總則第七條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單》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