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新安全生產法)
按照“一崗雙責”的原則,生產技術科掘進技術員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管理責任。具體職責為:
1.參與審查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協助主管編制本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2.配合副科長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掘進方面制度的修訂工作。
二、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4.配合人事科做好有關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的培訓及考核工作,負責編制相應的培訓課件、考試試卷。
5.參與編制礦井安全生產中長期(不少于5年)規劃、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6.參與編制礦井生產布局等系統的調整方案和災后恢復生產等重大方案。
7.協助副科長編制掘進專業相關專項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并并指導相關部門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指導生產計劃、作業規程、災害預防、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文件的編制和完善。
8.協助副科長編制掘進專業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清單、旬檢查分析報告。
四、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演練
9.參與礦井災害和處理計劃的制定、季度復審及上報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
10.參與編制(修訂)頂板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規定權限參與各類相關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方案研究制定。
五、檢查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故隱患
11.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大檢查、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及水害隱患排查,對檢查出的問題,及時上報處理,消除事故隱患。
12.協助副科長制定掘進頂板管理、施工工藝等隱患的排查及治理方案。
六、履行職責,制止違章
13.協助副科長組織人員參與掘進作業規程、措施編制的現場調研及作業規程和技術安全措施的會審及復審工作,提出編制及審查意見,并對聯系單、設計圖紙、作業規程、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聯系處理。
七、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
14.協助副科長參與審查作業規程及措施中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八、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5.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調查工作。
16.參與事故和災害處理、搶險救援。
責任追究
按照總則第七條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單》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