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確保運行中設備電纜的安全運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導致電纜的著火的內外因素。
2、 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專責人的管理下負責全礦的電纜防火管理工作。
3、 建立電纜維護、巡視、檢查 管理制度,按電纜分類落實到班組。
4、 應有電纜清冊和電纜走向圖。
5、 配備合格、符合標準的消防工器具。
6、 防止電纜火災延燃的措施有:封、堵、涂、隔、包、水噴霧和其他。
7、 涂料、堵料必需經國家技術鑒定合格,并由公安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工廠生產,其產品應是適用于電纜的不燃或難燃材料,并符合規范規定的耐火時間。在涂刷時要注意稀釋液的防火。
8、凡穿越墻壁、樓板和電纜溝道而進入控制室、電纜夾層、控制柜及儀表盤、保護盤等處的電纜孔、洞、豎井和進入油區的電纜入口處必須用防火堵料嚴密封堵。電纜沿一定長度可涂以耐火涂料或其他阻燃物質。靠近充油設備的電纜溝,應設有防火延燃措施,蓋板應封堵。
9、 如需在已完成電纜防火措施的電纜層上新敷設電纜,必須及時地補做相應的防火措施。
10、 電纜廊道內宜每隔60米劃分防火隔段。
11、 嚴禁將電纜直接擱置在蒸汽管道上,架空敷設電纜時,電纜與蒸汽管凈距不應少于1米(電力電纜)和0.5米(控制電纜),與油管道的凈距應盡可能增大。
12、 電纜夾層、巷道、豎井、電纜溝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堆放雜物,電纜溝洞嚴禁積油。
13、設備的泄壓噴口,不得正對著電纜,否則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如采用罩蓋、封閉式槽盒)。
14、在電纜夾層、隧(廊)道、溝洞內灌注電纜盒的絕緣劑時,熔化絕緣劑工作應在外面進行。
15、 在多個電纜頭并排安裝的場合中,應在電纜頭之間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16、 進行撲滅巷道、通風不良的場所的電纜頭著火時,應戴上氧氣呼吸保護器及絕緣手套,并穿上絕緣鞋。
17、 電力電纜中間接頭盒的兩側及其鄰近區域,應增加防火包帶等阻燃措施。
18、防止施工中動力電纜與控制電纜混放,電纜分布不均甚至堆積亂放。在動力電纜與控制電纜之間,應設置層間耐火隔板。
19、 鍋爐房、輸煤系統宜使用鎧甲電纜或阻燃電纜,不適用普通塑料電纜。
20、電纜溝內每格60米設防火隔墻。
21、 通向主控室、電纜夾層、柜、盤的電纜孔都應進行密實的封堵,不得采用木板材料易燃材料進行封堵。
22、 在動力電纜的中間接頭盒兩側緊靠2—3米的地段以及并行電纜(同一層)的其它電纜,均應涂刷防火涂料,如在其上、下方有電纜時應設防火隔板。
23、 已老化的和不符合的電纜,應更換其電纜。
24、 蓄電池直流的電源電纜應單獨穿管或涂防火涂料。
25、 事故照明與其它電纜共用一通道時,可在重點部位采用涂防火或包扎阻燃帶。
26、 電纜應按規程定期試驗。低壓電纜使用1000V的搖表測量絕緣電阻,其絕緣電阻不低于0.5MΩ。
27、 做電纜頭應辦理動火作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