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寧集團白芨溝煤礦通風科安全監測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和技術政策,及上級機關的指示和規定,嚴格按規程和制度辦事。
第二條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科的監測技術管理和分管的技術工作,按時完成科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
第三條負責處理業務范圍內的日常管理和生產施工中發生的技術問題。
第四條負責抓好礦井監測系統,監測設備、儀器、儀表的管理及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五條負責安全監測系統施工方案、技術措施、技措工程、配件、材料計劃編制審批。
第六條繪制安全監測系統圖,斷電控制接線圖及有關的施工圖;編制監測裝置,儀器核定報告及裝置儀器報廢申請報告;簽發監測系統安裝,拆除申請報告。
第七條負責通風報表、圖紙等內業資料的編制、上報。
第八條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工作。
第九條負責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定期送檢的收集和下發工作。
第十條負責監測系統、報警儀、自救器的日常調試、發放、維修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