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提升機房設備檢修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提升機房設備檢修工是提升機房設備檢修責任人,全面負責提升機房設備檢查、檢修及維護工作。
第三條提升機司機切實履行好10項安全工作職責。
1、檢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3、負責提升機房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經常保持設備在完好狀態下運行。
4、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5、經常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與相關人員聯系并及時處理,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并做好檢修記錄。
6、熟悉各設備的性能構造與原理,能準確判斷事故,快熟處理出現的故障。
7、負責經常檢查電控、軸承、電機、油量、溫度、儀表等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8、負責日常提升機房設備檢修,檢修前準備好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等物品。替換下的零部件有修復價值的應妥善保存,廢棄物品及時處理,工作場所要保持干凈。
9、保管好日常使用的檢修工具,不得出現丟失、損壞現象。
10、根據定檢圖表對設備進行精心的檢修和維護。
第四條提升機房設備檢修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提升機房設備檢修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第五條《提升機房設備檢修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