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通風區綜合隊隊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本礦風量測定與調配工作的管理和技術保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通風區綜合隊隊長是全礦風量調配和測定工作的直接管理人,全面負責全礦井風量調配與測定工作的實際實施。
第三條 為全面落實一通三防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風區綜合隊隊長須切實履行如下8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協助通風區區長和通風區技術主管進行風量的科學調配與測定,保證井下通風系統正常穩定運行。
二、收集、整理相關通風資料并分類造冊進行臺帳式管理;確保資料真實準確符合實際,臺帳明了清晰。
三、組織本隊員工的學習培訓工作,并制定詳細考核制度。
四、組織做好全礦井的通風系統調整,風量調配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組織安排定期不定的全礦井的風量測定和系統巡查工作,及時填寫各種報表、圖紙。并準確、清晰、無誤,及時上報。
六、積極組織參與礦井主扇性能、外漏、通風壓能(阻力)等工作的參數測定,礦井瓦斯等級年度測定和反風避災演習工作的風量測定保障工作。
七、負責組織對采空區密閉等通風設施,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風巷進行檢查取樣等,對通風系統風量不合理的地點,要及時給以調整,并隨時匯報技術主管或通風區區長。
八、熟悉掌握全礦井下系統,嚴格風量管理,嚴格審查各類報表、臺帳和圖紙,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第四條 通風區綜合隊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綜合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綜合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