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防滅火隊隊長是通風區防滅火隊日常防滅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全礦井下防滅火工作。
第三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隊長切實履行好以下安全工作職責。
1、嚴格貫徹執行各種上級管理規定、制度、理念和意識以及文件精神要求。
3、積極參加礦及區相關會議。
5、負責搞好防滅火隊的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工作,組織防滅火隊人員參加各類安全技術培訓
6、負責全面掌握束管監測系統的運行情況,對束管管路系統的隱患、故障和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7、負責解決防滅火隊存在的問題,保證束管監測設備的正常工作。
8、負責氣體化驗室的工作,保證化驗數據在采集信息及打印時準確無誤
9、負責監測系統瓦斯化驗工作,對系統事故的匯報、安排、處理過程,審批各種報表是否符合要求
10、負責組織束管監測系統的標準化檢查和專項檢查工作
11、組織防滅火隊日常檢查安裝、維護、使用工作,確保化驗數據準確。
12、負責束管監測系統方面的各項工作。
第四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隊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通風區防滅火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通風區防滅火隊隊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