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在分管副主任的領導下,確保業務范圍內各系統安全運轉。
2.帶領全班職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以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全面掌握礦井綜合自動化系統相關設備的布局、性能、原理,負責安排測試.調整和維修工作,保證數據暢通無阻。
3.合理安排班組的安全工作,工作落實到人。
4.對全班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布置任務的同時,必須強調安全,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
5.帶領全班完成各項任務并檢查完成情況、記錄,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杜絕系統設備帶病運轉。
6.加強職工安全教育,提高職工的業務素質。
7.抓好本班各項勞動紀律,確保各項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考核標準
1.班組業務范圍內的系統或設備、材料出現安全隱患的,罰款200元。
2.未深入現場排查或及時解決系統故障問題的,罰款200元。
3.班組內出現違章違紀的,罰款100元/人.次。
4.未按期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付工作任務的,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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