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范圍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章作業,工作時要集中精力,認真操作。
2.熟悉井下灌漿、注氮管路系統敷設情況。要做到“三無四有”,即:墻外無壞棚、無瓦斯積聚、無雜物和積水;墻面有觀察孔、灌漿孔,出水墻有放水孔,墻外有柵欄。
3.在井下處理發火隱患時,嚴格按照《規程措施》執行到位,不違章作業。
4.打眼、注防滅火材料時,現場要懸掛瓦斯便攜儀。
5.連接風水管路時,必須用專用卡卡牢,開關時,要安全確認,管路出現故障時,嚴禁帶壓處理風水管理。
6.施工現場的防火材料要擺放整齊,嚴禁帶風壓處理注漿泵故障。
7.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每班注防火材料后要將地上的防火材料清理干凈,并做好相關記錄。
8.積極參加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身業務素質。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標準
1.在裝運砌筑材料時,不聽從指揮的,每項罰款100元。
2.材料堆放不整齊,施工后作業場所未清理,每項罰款50元。
3.違章作業,自主保安不到位的,罰款200元。
4.未按規定的質量標準化要求施工,通風設施不達標的,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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