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管理制度(三項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根據煤礦《先探后掘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礦“先探后掘”管理工作,有效探明掘進工作面前方煤層賦存、瓦斯、水文地質及地質構造等情況,確保工作面掘進安全,結合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礦成立“先探后掘”領導小組,負責礦“先探后掘”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
組 長:礦 長
成 員: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科長、安全科科長、通風科科長、調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生產技術科,由生產技術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管理要求
(一)管理目的
1、消除掘進誤穿煤層、誤透老巷、誤穿采空區、誤揭構造等事故。
2、保證人員、機構、工具配備齊全,制度、措施完善,職責分工明確。
(二)“先探后掘”設計
1、設計依據:按照上級部門下發的《先探后掘管理辦法》的通知為依據設計。
2、設計部門:由生產技術科負責組織編制前探鉆孔設計。由編制技術員、安全科科長、生產技術科科長、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簽字后下發執行。
(三)前探鉆孔施工
1、施工前準備:由隊組負責將掘進工作面環境準備好,提前將鉆機運到工作面,作好施工準備。必須使用ZY150型以上鉆機施工,孔徑75mm。
2、施工隊組:由隊組安排打鉆隊人員施工。
(四)前探鉆孔施工監督
1、由隊長派技術員及以上管理人員盯鉆,技術員負責落實鉆孔方位、傾角標定及打鉆過程中鉆孔見煤(巖)等異常情況,并作好記錄,將其填寫在打鉆小票上。
2、安全員監督現場安全設施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若鉆孔施工過程中出現透水或瓦斯異常,必須立即停電撤人,及時匯報礦調度。
3、瓦檢員負責工作面及回風系統瓦斯檢查,并監督打鉆過程中瓦斯是否異常,若出現異常,必須立即停電撤人,及時匯報礦調度。
4、鉆孔施工完成后,打鉆小票必須由安全員、瓦檢員及技術員簽字認可。
5、鉆孔施工情況必須匯報礦調度,礦調度做好記錄,內容包括:鉆孔施工進度、方位、傾角、見煤(巖)情況及鉆孔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
(五)前探鉆孔施工成果分析
1、前探鉆孔施工結束后,由隊組技術員繪制鉆孔成果圖,經隊組技術員簽字后上傳至礦調度,由調度通知生產技術科審查。
2、由生產技術科組織人員對鉆孔成果圖進行分析,經分析后確定允許進尺距離并簽字。
3、生產技術科簽完字后,再報副總工程師及總工程師審核簽字后傳至隊組現場執行。
(六)允許進尺監督
1、隊組掌控好掘進工作面進尺情況,設置好基點牌板,填寫好允許掘進距離和剩余長度等內容;并填寫好現場前探鉆孔管理牌板,將允許掘進通知單復印貼于牌板上。
2、安全員每班現場核實掘進工作面允許掘進距離情況,防止超掘。
3、生產技術科每天對允許掘進距離情況進行跟蹤,并及時匯總相關領導。
(七)鉆孔成果結論及驗證
1、如果鉆孔施工過程中出現水和瓦斯等異常情況,必須由礦調度匯報總工程師,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人員分析,并根據實際情況下發補充專項設計。
2、隊組根據補充專項設計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以保障安全掘進的目的。
3、在每循環掘進完成后,副總工程師必須及時分析實際掘進過程中地質情況與鉆孔設計施工地質情況是否吻合,并及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