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目的及范圍:
①編制目的:是通過預先計劃和應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資源,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控制其發展,保護現場職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與安全,并將事故對環境和財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
②編制范圍:凡可能影響生產安全的事故、自然災害、突發事件都應編制預案。
①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②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是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的子文件或標準操作程序,必須和綜合應急預案接銜接嚴密,協調一致,不得有任何沖突。
③企業綜合應急預案應與榆林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預案保持協調一致,做好社會聯動的接口。
④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工作中情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總結實戰經驗及時修訂完善,修訂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備案。
⑤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組織會審,會審通過后有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印發、發布。
下一篇:應急演練制度(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