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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 “7.24”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03-14 22:45 來源:煤礦安全網

      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7·24”機電事故調查報告

      2016 年 7 月 24 日 5 時 13 分,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蘭花寶欣煤業)井下 3103 綜采工作面機頭處發

      生一起機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136 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7 月 25 日,山西煤礦安全監

      察局臨汾監察分局組織古縣人民政府、監察局、安監局、公安

      局、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事故調查組,并邀請古縣人民檢察

      院派員參加,對事故展開聯合調查。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

      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

      證、技術認定及綜合分析,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和原因,認

      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

      建議,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單位基本情況

      (一)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概況

      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花集團)位

      于山西省晉城市,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一家集煤炭、煤化工、

      - 2 -

      現代服務業、新能源新材料、消費品生產五大板塊為一體的大

      型現代化企業集團,為晉城市地方國有企業。集團旗下核心控

      股企業山西蘭花科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

      截止 2013 年底,蘭花集團總資產達到 321 億元,凈資產 131

      億元。子公司 60 余家,員工 3 萬人。公司主導產品煤炭年生產

      能力 2300 萬噸,尿素年生產能力 140 萬噸,甲醇年生產能力

      40 萬噸,二甲醚年生產能力 20 萬噸。

      蘭花集團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晉)MK 安許證字〔2014〕

      DQ025,有效期自 2014 年 4 月 9 日至 2017 年 4 月 9 日。

      (二)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概況

      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臨汾市,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7 月,為蘭花集團下屬子公司,控股公司為山西蘭花科

      技創業股份有限公司,整合控股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

      司及山西蒲縣蘭花蘭興煤業有限公司,其中寶欣煤業生產能力

      90 萬噸/年,蘭興煤業生產能力 60 萬噸/年。

      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為:(晉)MK

      安許證字[2016]DQ024Y1B1,有效期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

      (三)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概況

      蘭花寶欣煤業是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工作領導組

      辦公室以晉煤重組辦發[2009]84 號文件批準的原山西藍盟科

      - 3 -

      技開發有限公司玉生煤礦擴界的單獨保留礦井;公司位于古縣

      縣城北東 30km 處的北平鎮賈寨村東,經濟類型為地方國有。山

      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山西藍盟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分別占有 55%、

      45%的投資股比。

      該礦于 2010 年 12 月 14 日由山西省煤炭工業廳以晉煤辦基

      發[2010]1696 號文批準開工;2013 年 12 月 18 日山西省煤炭工

      業廳以晉煤辦基發[2013]1780 號文件批準礦井進入聯合試運轉;

      2014 年 12 月 18 日通過山西省煤炭廳組織的竣工驗收,2015 年

      3 月 18 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2015 年 4 月 19 日獲批正式轉為

      生產礦井。目前礦井證照齊全有效。

      礦井批準開采 2

      #—11#煤層,井田面積為 6.0181km2,生產規

      模 90 萬噸/年,目前開采山西組 2

      #、3

      #煤,設計可采儲量為 1410

      萬噸,礦井設計服務年限為 11.2 年。

      1.開拓開采系統

      礦井采用主斜副立混合開拓方式,布置三個井筒:主斜井、

      副立井、回風立井。其中主斜井裝備 DTC100/23/450S 型大傾角

      強力帶式輸送機,主要擔負礦井主提升任務,兼作礦井的安全

      出口;副立井選用 2JK-3×1.8/30E 型提升機,裝備一對單層單

      車單繩罐籠(一寬一窄),擔負礦井人員、材料提升任務;回風

      立井裝備有兩臺 FBCDZ-8-No25/2×315kW 型礦用防爆對旋軸流

      式風機,另設有封閉的梯子間,兼作礦井的另一個安全出口。

      礦井聯合開采 2

      #和 3

      #煤,層間距平均 18 米左右,軌道大巷、

      - 4 -

      回風大巷和運輸大巷布置在 3

      #煤層;開采 2

      #煤層時,通過聯巷

      和 3

      #煤層大巷溝通。

      現開采區域 2#煤層不可采,工作面均布置在 3#煤層。現有

      綜采工作面 1 個:3103 工作面;綜掘工作面 2 個:3107 膠帶順

      槽及 3109 膠帶順槽掘進工作面。采煤工藝為綜采一次采全高,

      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掘進采用綜掘工藝,錨網索聯合支護。

      2.通風系統

      礦井通風方式為中央并列式,通風方法為抽出式。選用兩

      臺 FBCDZ-8-No25/2×315kW 型礦用防爆對旋軸流式風機,一臺

      工作,一臺備用,礦井總進風量為 6857 m

      3

      /min,總回風量為

      6931m

      3

      /min。

      掘進工作面采用FBDNo6.0/2×15kw型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

      風。

      3.提升運輸系統

      井下原煤運輸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實現從綜采工作面到

      主斜井至地面的連續運輸。

      井下輔助運輸方式采用 SQ-100B 型無極繩連續牽引車、軌

      道運輸。

      4.排水系統

      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為中等。主斜井井底布置有總容量

      1300m

      3的主、副水倉,中央水泵房安裝 3 臺 MD85-67×7 型離心

      式水泵,一用一備一檢修。沿主斜井敷設兩趟Φ159×6mm 排水

      - 5 -

      鋼管。

      3

      #煤采掘工作面敷設 4 吋排水管,積水通過排水管排至北翼

      皮帶運輸大巷水溝,流入中央水倉,通過管子道、主斜井管路

      排至地面。

      5.供電系統

      礦井采用雙回路電源供電,建有一座 35KV 變電站,其中,

      一回路引自賈寨 35kV 變電站;另一回路引自金堆 110kV 變電站。

      采用 10kV 電源下井,由地面 35KV 變電所沿主斜井引至中央變電

      所。

      6.六大安全系統

      (1)監測監控系統:礦井采用 KJ80N 型礦井安全監控系統,

      監控主機(雙機熱備)設于地面調度樓監控室內,井下布置有

      23 個監控分站及各種傳感器 152 臺。

      (2)人員定位系統:礦井采用 KJ251A 人員定位系統,井下

      設有 8 個傳輸分站,41 個讀卡分站,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

      均安裝有讀卡器。

      (3)緊急避險系統:礦井在北翼 4

      #聯絡巷處設置一個永久避

      難硐室,可容納 80 人。

      (4)壓風自救系統:地面空氣壓縮機房安裝 2 臺 SCR340V-8

      型螺桿型空壓機,1 臺工作,1 臺備用。井下安裝Φ108×4無

      縫鋼管沿主斜井敷設至井下工作面,安裝有 ZYJ(C)型壓風自

      救裝置或 ZYJG(C)型壓風自救系統。

      - 6 -

      (5)供水施救系統:管路利用井下消防灑水管路,設置閥門

      與生活用水管路相連,沿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敷設Φ108×

      4mm 型鋼管,安裝供水施救裝置。礦井生活用水取自深層機井水

      源,水質符合要求。

      (6)通訊聯絡系統:

      礦井通訊系統包括調度通訊系統、無線通訊系統和廣播系

      統。

      調度通訊系統:礦井采用KTJ-113型礦用通訊交換機一套,

      裝機容量 256 門。各采掘工作面、井下巷道最高點,中央變電

      所、主水泵房等主要工作地點均設電話并直通礦調度室。

      礦用無線通信系統:安裝有 KT105A 多信道無線調度通信系

      統,配備手持機 100 部,可實現單獨與調度通話。

      礦用廣播系統:安裝有 KTK113 應急廣播系統,井下防爆音

      箱安裝于主、副井井底、井下軌道及運輸大巷、井下主變電所、

      采區變電所、采掘工作面及順槽、避難設施內等,共 15 個。

      (四)事故地點及設備配置情況

      事故地點位于 3103 綜采工作面機頭處。3103 綜采工作面采

      用傾斜長壁后退式開采,工作面長度 148.5m,順槽可采長度為

      669m。工作面形成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2016 年 1 月 10 日安

      裝完成,1 月 16 日開始生產調試。工作面服務年限 5.6 月。至事

      故發生時工作面已推進 383m。

      工作面主要設備配置為:ZZ3400/15/24 型支撐掩護式液壓

      - 7 -

      支架 100 臺,MG150/375-W 型雙滾筒采煤機, SGZ630/220 型可

      彎曲刮板輸送機,SGB-620/40T 型轉載輸送機,DSJ80/40 型可

      伸縮膠帶輸送機,WRB-200/31.5 型乳化液泵站。

      3103 綜采工作面機頭及皮帶順槽壓力大,巷道變形嚴重,

      受壓變形巷道斷面寬約 2.3-2.5 米,高約 1.3 米左右,超前巷

      道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柱徑 100mm)配合 1m 金屬鉸接頂梁進行

      支護,每排布置為一梁雙柱,超前支護距離為 30 米。

      用于維護 3103 運輸順槽單體支柱的 25 號液壓管路從 1

      #綜

      采支架接出約 10 米,經過機頭用鐵絲吊掛至 3103 運輸順槽超

      前支護靠工作面煤壁處,再通過異型三通從 25 號管路上接出

      100 米長的 10 號液壓管,用于 3103 運輸順槽的單體支柱維護。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過程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16 年 7 月 24 日 0 點班,當班入井人員 54 人,其中:3103

      綜采工作面有 9 名工人,3107 運輸順槽有 8 名工人,南翼皮帶

      巷有 8 名工人,南翼軌道巷有 7 名工人,3103 軌道巷有 3 名工

      人,另外還有機運隊、通風隊各 7 名工人,4 名安全員及 1 名跟

      班礦領導。

      2016 年 7 月 23 日 23 點,綜采一隊副隊長李勇慶組織召開

      了班前會,安排了 3103 回采工作面的維護工作及注意事項。

      7 月 23 日 23 點 20 分開始,工人陸續入井, 7 月 24 日 0

      點左右,綜采一隊班長牛蘇紅帶領本班 9 名工人進入 3103 綜采

      - 8 -

      工作面,分成兩組進行采面維護工作,牛蘇紅(帶班長)、趙建

      軍(采煤機司機)、王瑞明(支護工)、牛紅芬(支護工)4 人負

      責在采面機頭處進行維護,郭偉負責看護乳化液泵站,其余 4

      人負責在采面機尾處進行維護。工作到約 5 點左右,因機頭處

      底板浮煤較大,無法支護,帶班長牛蘇紅查看現場后,指令采

      煤機司機趙建軍開啟采煤機清理浮煤,當時,牛蘇紅處于 2

      #和

      3

      #液壓支架中間,王瑞明和牛紅芬分別處于運輸順槽轉載輸送機

      兩側,牛紅芬在靠近工作面煤壁約 2 米處;趙建軍啟動了采煤

      機,突然,王瑞明聽到“哎呀”叫了一聲,并看到采煤機滾筒

      絞住了液壓管,于是大喊:“趕緊停機組,液壓管斷了”,牛蘇

      紅立即上前按下了采煤機急停按鈕,待滾筒停止轉動后,發現

      牛紅芬已經被卷入滾筒底部,帶班長牛蘇紅立即向礦調度室進

      行了匯報。

      (二)事故救援過程

      5 點 13 分,調度室值班人員馬國青接到牛蘇紅電話報告說:

      “牛紅芬被卷入采煤機滾筒,挻嚴重的,估計不行了”。馬國青

      隨即要求不管行不行先救人并趕緊升井,并向安全副礦長王躍

      虎、調度室主任李呆祥、礦長(總經理)魏完林、副董事長薛

      建康、總工程師黃全勝、地面值班副礦長王敏、井下跟班副礦

      長杜紅軍分別作了匯報,期間,王躍虎安排礦井的救護車在井

      口等待。帶班長牛蘇紅向礦調度室進行匯報后,立即召集了機

      尾處的 4 名工友一同救人,通過升滾筒、拆管路、移機組、找

      - 9 -

      擔架等一系列的緊張救援,于 7 時 5 分左右將牛紅芬運送至井

      口。調度室主任李呆祥按照礦長魏完林的安排,安排郭志輝、

      薛春雷、郭軍平、蘇國平 4 人隨車將牛紅芬送往長治市長子縣

      人民醫院, 10 時,一行人到達長子縣人民醫院,與已提前在醫

      院等待的綜采一隊隊長范雷戰會面,因長子縣人民醫院不接受,

      11 時又轉送至屯留縣人民醫院,經醫院診斷牛紅芬已無生命體

      征,后停尸屯留縣殯儀館。

      (三)事故報告情況

      7 月 24 日 5 時 13 分,調度室值班人員馬國青接到綜采一隊

      帶班長牛蘇紅電話報告井下發生事故后,隨即向礦長(總經理)

      魏完林及有關領導進行了匯報;7 時 30 分,隨車去醫院人員向

      礦長魏完林匯報,牛紅芬已不行了,隨后魏完林安排礦調度室

      向有關部門匯報,礦調度室于 7 時 51 分向古縣安全生產監督管

      理局、7 時 58 分向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臨汾監察分局進行了電

      話報告。

      三、事故現場勘查及技術分析

      (一)事故現場勘查

      2016 年 7 月 25 日,事故調查組對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

      限公司“7·24”機電事故進行了現場勘查。

      1、勘查路線

      副立井→副立井底→北翼軌道大巷→5

      #聯巷→北翼皮帶大

      巷→3103 膠帶順槽→3103 工作面機頭(事故點)→3103 工作面

      - 10 -

      →3103 軌道順槽→北翼皮帶大巷→5

      #聯巷→北翼軌道大巷→副

      立井底→副立井

      2、現場勘查情況

      (1)3103 綜采工作面 MG150/375-W 型雙滾筒采煤機停放于

      機頭處。

      (2)用于維護 3103 運輸順槽單體液壓支柱的 25 號液壓管

      從中間斷裂,10 號液壓管也多處斷裂。

      (3)3103 運輸順槽頂板墜包多,變形嚴重,變形距離 30

      米左右,巷道高度 1.3 米,巷道寬度 2.5 米左右,支設超前支

      護后行人寬度 0.8 米。

      (二)事故技術分析

      事故調查組成員經查閱有關資料和詢問有關人員,并結合

      現場勘查情況認為造成該起事故原因如下:

      1、綜采一隊采煤機司機趙建軍違反操作規程,啟動采煤機

      前,未巡視采煤機周圍,也未發出啟動信號;支護工牛紅芬違

      反作業規程,在明知要啟動采煤機的情況下,躲避在距機頭 2

      米的工作面煤壁處;采煤機啟動后,滾筒瞬間將懸掛于機頭頂

      板處的 25 號液壓管卷入,堆放在工作面煤壁附近與 25 號液壓

      管相連的 10 號液壓管將牛紅芬纏繞一并被卷入采煤機滾筒下,

      將其碾壓致死。

      2、25#液壓管懸掛位置不合理;3103 回采工作面端頭處在

      頂板壓力增大,巷道變形嚴重的情況下,未對液壓管的懸掛位

      - 11 -

      置進行調整,且在日常操作中管理不到位,未將液壓管按規定

      盤放。

      (三)事故類型

      經事故調查組分析認定,該起事故為機電事故。

      四、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本次事故共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 136 萬元。

      蘭花寶欣煤業“7·24”機電事故傷亡人員基本情況表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學歷 工齡 工種 傷亡

      情況

      培訓

      情況

      1 牛紅芬 男 47 歲 山西省陵川縣 中專 4 年 支護工 工亡 已培訓

      五、與事故相關的其它情況

      (一)安全監管情況

      2016 年古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煤炭局)和五人小組聯

      合檢查了 20 次,發現隱患共 123 條;焦煤公司檢查 12 次,發

      現隱患 158 條。蘭花寶欣煤業自查 29 次,發現隱患 230 條。

      (二)煤礦當班領導帶班下井情況

      2016 年 7 月 24 日零點班,礦井帶班領導為杜紅軍,于 7

      月 23 日 23 點 11 分下井,井下檢查軌跡為:副立井底→北翼軌

      道大巷→3107 膠帶順槽→3109 膠帶順槽→3105 膠帶順槽→

      3107 切眼→3105 膠帶順槽→3103 膠帶順槽→北翼軌道大巷→

      副立井底。

      (三)遇難者培訓情況

      牛紅芬,支護工,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2 月 26

      - 12 -

      日參加了一般從業人員年度再培訓,考核合格。

      六、事故原因及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綜采一隊采煤機司機趙建軍違反操作規程,啟動采煤機前,

      未巡視采煤機周圍,也未發出啟動信號;采煤機啟動后,滾筒

      瞬間將懸掛于機頭頂板處的 25 號液壓管卷入,堆放在工作面煤

      壁附近與 25 號液壓管相連的 10 號液壓管將牛紅芬纏繞一并被

      卷入采煤機滾筒下,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間接原因

      (1)支護工牛紅芬違反作業規程,在明知要啟動采煤機的

      情況下,未撤至安全地點;25 號液壓管懸掛位置不合理;3103

      回采工作面端頭處在頂板壓力增大,巷道變形嚴重的情況下,

      未對液壓管的懸掛位置進行調整,且在日常操作中管理不到位,

      未將液壓管按規定盤放,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現場安全管理混亂,對工人作業中存在的違章行為不

      能及時發現并有效制止,也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培訓教育力度不夠,安全措施貫徹執行不到位,

      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差,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4)未嚴格執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煤

      礦依法合規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晉政辦發電【2016】8號)

      的規定,在未按規定備案的情況下,周日擅自組織生產,是造

      - 13 -

      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5)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和古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

      全管理及安全監督不到位,是造成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二)事故性質

      經事故調查組認定,本次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七、責任劃分與處理建議

      (一)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1 人

      1.趙建軍,男,50 歲,群眾,綜采一隊采煤機司機。違章

      作業,啟動采煤機前,未巡視采煤機周圍,也未發出啟動信號,

      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不予追究責任人員 1 人

      2.牛紅芬,男,47 歲,群眾,綜采一隊支護工,違反作業

      規程,在明知要啟動采煤機的情況下,未撤至安全地點,對這

      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鑒于其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三)給予黨紀、政紀及行政處罰人員共 18 人

      3.牛蘇紅,男,36 歲,群眾,綜采一隊當班帶班長,負責

      本班安全生產工作。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時發現現場存

      在的安全隱患,對現場工人存在的違章作業行為未及時制止,

      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開除處分;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

      - 14 -

      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罰款 5 千元。

      4.張立明,男,38 歲,群眾,蘭花寶欣煤業 3103 綜采工作

      面當班安全員,負責當班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未

      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對當班責任區域內工人存在的

      違章作業行為未及時制止,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

      條規定,撤銷其安全員資格證;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

      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罰款 5 千元。

      5.范雷戰,男,52 歲,群眾,綜采一隊隊長,負責該隊全

      面工作。對工人日常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作業規程、安全措

      施未落實到現場,對本隊安全管理不到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

      負有主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撤銷其隊長職務;根據《安全生產違法

      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罰款 1 萬元。

      6.時小軍, 男,35 歲,群眾,蘭花寶欣煤業安全科副科長,

      主持安全科全面工作,負責礦井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落實等安

      全生產工作。對隊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不

      力,安全隱患排查不嚴不細,查三違力度不夠,對這起事故的

      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根據《安全生產違

      - 15 -

      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罰款人民幣 5 千元。

      7.杜紅軍,男,41 歲,中共黨員,蘭花寶欣煤業機電副礦

      長,當班帶班礦領導,負責全礦機電設備運輸安全管理工作;

      作為當班帶班礦領導負責當班安全工作。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

      不到位,未及時發現 3103 綜采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隱患,未嚴格

      執行晉政辦發電【2016】8 號規定,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

      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撤職處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

      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

      罰款 1 萬元。

      8.李勇,男,45 歲,中共黨員,蘭花寶欣煤業生產副礦長,

      負責全礦井安全生產工作。未認真履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規

      定,對職工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作業規程、安全措施落實不

      力,未嚴格執行晉政辦發電【2016】8 號規定,對這起事故的發

      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撤職處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

      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

      罰款 1 萬元。

      - 16 -

      9.王躍虎,男,52 歲,中共黨員,蘭花寶欣煤業安全副礦

      長,負責礦井安全監督及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安全管理不

      到位,安全規章制度落實不力,對職工的安全培訓不到位,安

      全隱患排查不嚴不細,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記大過處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

      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根

      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其罰

      款 1 萬元。

      10.魏完林,男,48 歲,中共黨員,蘭花寶欣煤業礦長兼總

      經理,負責礦井全面工作,為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職

      工安全教育培訓重視程度不夠,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嚴格執行

      晉政辦發電【2016】8 號規定,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撤職;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

      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對

      其罰款 26030 元(上一年年收入的 30%;上一年實際收入 86768

      元)。

      11.段中民,男,35 歲,群眾,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安監

      部副部長,負責公司所屬礦井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對

      該礦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監督和日常檢查不到位。對這起事故的

      - 17 -

      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2.黃濤,男,44 歲,中共黨員,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安

      全副總經理。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工作。對該礦規章

      制度貫徹落實監督和日常檢查不到位,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

      重要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3.梁永紅,男,47 歲,中共黨員,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

      生產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公司包蘭花寶欣煤業的副總。負責

      公司生產和技術工作。對蘭花寶欣煤業安全工作檢查不力,對

      本起事故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4.劉新紅,男,48 歲,中共黨員,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

      總經理,負責蘭花焦煤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主抓公司生產、

      技術和安全等工作。對公司所屬礦井安全生產工作管理不到位,

      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5.張仙保,男,53 歲,中共黨員,山西蘭花焦煤有限公司

      - 18 -

      董事長兼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山西蒲縣蘭花蘭欣

      煤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督促指導公司開

      展安全生產工作不到位。未嚴格執行晉政辦發電【2016】8 號規

      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6.崔文紅,男,50 歲,群眾,山西蘭花集團公司駐臨汾焦

      煤公司安監站站長,對蘭花寶欣煤業安全工作檢查不力,對本

      起事故負重要責任。

      建議:依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17.郭志亮,男,29 歲,群眾,古縣安監局北平安監站工作

      人員、“五人小組”成員,為該礦包保責任人,負責該礦日常安

      全檢查工作。對該礦安全檢查監督不到位,隱患排查不深入,

      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八條規定,給予其行政記大過處分;根據《中國共產黨

      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8.馬全林,男,40 歲,中共黨員,古縣安監局北平安監站

      站長、“五人小組”組長,負責北平站的全面工作及區域內煤

      礦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對蘭花寶欣煤業安全檢查監督不到位,

      隱患排查不深入,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 19 -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八條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19.劉峰,男,39 歲,中共黨員,古縣安監局綜合二辦主任,

      負責古縣煤礦行業全面工作。對該礦日常安全檢查監督不到位,

      隱患排查不深入,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八條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20.李天鵬,男,43 歲,中共黨員,古縣安監局黨組成員,

      分管安監局綜合二辦、北平安監站,負責北平站轄區內煤礦安

      全生產監管工作。對蘭花寶欣煤業日常安全監管檢查不到位,

      對這起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建議:根據《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

      定》第八條規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四)對煤礦實施行政處罰的建議

      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規定,建議對山西古縣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處以20萬

      元人民幣罰款。

      2.事故發生后,山西蘭花寶欣煤業有限公司未按規定時間

      及時向煤礦監察機構上報事故情況(5 時 13 分發生事故,7 時

      58 分臨汾分局接到礦方報告)。

      建議:依據《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六條規

      定,給予行政罰款人民幣 10 萬元。

      - 20 -

      八、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古縣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組織全縣煤

      礦企業結合本次事故開展一次反思教育活動,認真汲取本次事

      故教訓,切實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夯

      實基礎管理工作。

      (二)古縣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全省煤礦依法合規安全生產

      的緊急通知》(晉政辦發電[2016]8 號)的規定,嚴格落實節假

      日公休制度,嚴格按照 276 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對有特殊

      安全要求的煤礦,要制定具體的安全措施,并進行報、批、備

      后方可在批準的區域內進行生產活動。

      (三)古縣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政府機構改革

      合并中,要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管機構的設置,充實專業技

      術人才,及時解決監管車輛、辦公經費不足等問題,充分調動

      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切實將安全監管工作落

      到實處。

      (四)蘭花集團要全面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

      真汲取事故教訓,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職工安全

      意識、操作技術水平,增強職工自保和互保能力,防范麻痹思

      想。

      (五)蘭花寶欣煤業要進一步加強礦領導帶班和隱患排查治

      理工作,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強化現場管理,

      - 21 -

      加大反“三違”力度,確保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規

      程措施落實到現場,確保安全生產。

      事故聯合調查組

      2016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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