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煤礦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01-10 08:55 來源:煤礦安全網

      一、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礦長是礦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堅持不安全不生產,嚴禁超能力生產、超強度作業、超定員生產,嚴禁非法違法組織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建立健全完善煤礦及各級領導、職能機構,建立健全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企業內部安全質量標準體系,嚴格考核落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保證煤礦生產、管理過程中所配備的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帶頭并督促落實現場跟班帶班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保證本單位安全費用投入的有效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每周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認真開展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是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煤礦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指揮搶救,并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認真配合好上級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二、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工程師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采煤、掘進、 機電、運輸、通風、防治水等技術管理工作。

      1、全面負責煤礦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對礦井通風及瓦斯、煤塵、水等災害的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0、認真組織研究制定企業的生產布局及接續計劃,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組織編制礦井年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根據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救災演習;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對礦井的作業規程、安全措施進行會審;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每日對礦井瓦斯檢查報表、監控系統報表等進行審閱、簽字,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協助礦長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5、在礦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技術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6、做好井下現場安全帶班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7、及時做好上級部門監督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三、生產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生產礦長是礦井生產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對礦井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煤礦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必須加強對各職能部門的領導,對職能部門提出需要解決的安全生產問題,要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協助礦長主持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和各類安全生產會議,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安排落實安全生產工作,并對煤礦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參與擬定礦井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每月至少主持召開一次生產班組例會,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參與督促落實礦井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配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參與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9、負責監督采煤、掘進區隊落實“采煤、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以及其他科隊按章施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組織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領導小組,并進行指導;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做好井下現場安全帶班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3、落實好上級安檢部門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隱患整改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積極配合協調好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四、安全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安全礦長是礦井安全管理、監督、檢查的主要負責人,對礦井安全生產全面管里責任。

      1、積極配合礦長開展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及企業管理制度,保證煤礦在生產、建設過程中的安全;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協助礦長督促檢查,業務保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的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礦井安全管理中的具體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參與制定、監督、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協助礦長組織編制煤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協助礦長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年度管理目標和考核獎罰細則;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按時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及時貫徹上級的安全生產指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檢查上一次會議確定的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做好各職能部門的管理,做好職能部門與其他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協調工作,提高其職能部門的業務保安能力;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當礦井發生事故時,在礦長的指揮下及時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檢查了解礦井的安全生產狀態,負責組織礦井隱患排查工作,并監督隱患治理落實整改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2、負責礦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組織或參與礦井的應急演練;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做好井下現場安全帶班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5、經常深入井下現場, 對礦井各系統、各環節負監督、檢查責任;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6、積極配合好上級安檢部門的安全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五、機電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機電礦長是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對機電、運輸系統工作全面負責。

      1、積極配合礦長和其它副礦長開展工作,在煤礦機電、運輸系統管理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加強對隊組的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及時發現、解決有關問題;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參加礦長主持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機電、運輸系統的具體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積極參與礦井組織的機電、運輸系統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規定及時整改;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抓好礦井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切實提高本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根據檢修計劃及時對機電、運輸設備進行維護、維修及保養等,確保其滿足生產要求;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保證井下使用的機電設備“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防爆合格證”等齊全;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5、做好井下現場安全帶班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6、負責機電、運輸系統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7、積極配合協調好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六、工會主席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工會主席是礦井從業人員利益的主要代表人,要努力保護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1、積極配合、監督礦長開展工作,認真組織本企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規定,保證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代表廣大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監督各部門、相關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建立群眾性的安全監督網絡系統,健全群眾監督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經常組織群眾性的安全督察活動,不斷促進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監督工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合法性,切實保護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監督企業足額為干部職工進行人身傷害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的保險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聽取、審議煤礦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并參加有關煤礦安全生產重大事項的表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9、督促、檢查相關部門(人員)的責任制及考核細則落實情況和業務保安的執行情況,定期組織安全評比活動;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1、開展“三違”人員的幫教活動,強化“三違”人員的安全意識。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七、生產副總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生產副總工程師是礦井生產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具體負責人。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決定;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在生產礦長領導下, 協助生產礦長認真執行礦井各項規章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協助生產礦長負責抓好礦井質量標準化、文明生產工作(未能履職扣1000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按作業規程組織生產,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礦井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搶救和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負責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未能履職扣1000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對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組織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全面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防治的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2、負責上級檢查提出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當礦井發生險情,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有權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并及時上報調度室;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4、負責礦井火工品的現場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5、認真執行礦級領導井下現場帶班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八、安全副總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決定;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在安全礦長領導下,協助安全礦長,檢查礦內的規章制度落實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協助生產礦長負責抓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礦井文明生產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按設計規程組織生產,必須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礦井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協助事故的調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負責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各種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安全生產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驗收;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采掘工作面的現場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礦井運輸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1、負責 礦井井巷檢查維修工作、嚴格控制礦井巷道失修率;定期檢查巷道完好情況,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維修;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負責上級檢查提出隱患的整改落實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做好礦井職工及班組長工作情況的考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負責礦井火工品的現場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5、負責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檢查與整改。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九、通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通風副總工程師是煤礦生產過程中通風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負責“一通三防”范圍內的技術組織、管理。通風副總工程師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通風副總工程師應盡職盡責,積極協助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開展技術管理工作,提高煤礦通風技術管理水平。

      1、必須積極配合總工程師在煤礦“一通三防”方面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標準、要求,搞好本企業的技術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加強對通風業務的技術領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煤礦通風技術管理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煤礦的長遠規劃,對煤礦的生產布局、開拓方案及接續計劃審查把關,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同時有利于煤礦的安全管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協助總工程師進行通風重大隱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組織和編制通風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協助總工程師進行礦井配風計劃的制作和審批;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組織“一通三防”專項工程、設施的竣工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組織復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9、根據采掘工作地點的變動情況,及時監督、批準有關通風安全技術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對“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工作進行把關。經常檢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執行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1、通風系統做重大調整時,通風副總工程量應協助總工程師編制調整方案、安全措施,并進行現場指揮;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反風演習時,通風副總工程師應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反風演習計劃,并進行現場指揮;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3、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采掘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1、礦井采掘副總工程師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專業的生產技術工作,對礦總工程師負責;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政策、規范、標準及上級部門有關規定,保證礦井采掘工作技術上可行、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參與編制礦井中長期規劃和年、季、月生產計劃,并協助組織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組織制定和審定礦井采掘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和參與安全技術論證,經常檢查采掘工作面地質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和優化工程技術方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負責礦井采煤技術管理工作,組織采煤工作面正規開采,保證采區回采率、工作面回采率不低于規定標準;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負責礦井掘進技術管理工作,組織井巷單項工程設計,組織掘進工作面安全生產技術條件論證,并組織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深入現場監督檢查,抓好采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組織采掘技術人員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采煤工作面安全質量檢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參與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雨季三防應急預案及預案計劃,并組織參與實施演練、總結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組織編制中長期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督促貫徹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0、負責組織礦圖及生產圖的編制與修改更新工作,加強對多種圖紙及資料管理,防止泄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協助有關部門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定期對采煤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提高采煤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一、機電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機電副總工程師是礦井生產過程中機電、運輸技術管理的具體負責人,對煤礦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工作負責。

      1、負責礦井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從技術上保證全礦機電、運輸設備安全運轉及安裝、拆除任務的完成;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負責組織全礦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鑒定和測試工作,負責本職范圍內的機電設計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抓好質量標準化工作,不定期組織對機電設備進行完好檢查,確保全礦機電設備完好率達到國家標準;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推廣應用機電方面的新技術、新設備、不斷提高采、掘、機的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搞好機電工種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技術業務素質;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編制全礦年、季、月度計劃和遠景規劃,計劃下達后,協助機電礦長組織實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加強對機電業務的技術指導,協調好相關的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礦井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協助總工程師和機電礦長組織編制礦井的長遠規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協助機電礦長組織制定礦井的機電、運輸設備的更新、維修計劃,確保機電、運輸系統正常、安全運轉;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協助機電礦長進行機電、運輸重大隱患排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積極參與對機電、運輸設備的選型,提出合理化建議;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在采區、工作面投產驗收中,確認機電、運輸系統合理、可靠;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4、負責機電、運輸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技術指導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十二、安監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安檢科長是安檢科在安全管理活動中的第一責任人,在安全礦長的領導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管理等工作。

      1、貫徹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及企業規章制度,協助安全礦長監督檢查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及企業規章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負責對"三大規程"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狀況,監督檢查生產現場的各類隱患,并對發現的隱患采取措施進行安排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協助安全礦長組織全礦安全大檢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按規定認真落實,并提交相應部門進行整改,按時限進行復查,實現閉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負責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組織管理工作,協助安全礦長制定每年的培訓計劃,及時組織安排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從業人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對所有的培訓材料及證件進行歸檔管理;及時編制調整從業人員信息檔案;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監督檢查安全設備、設施、裝置和儀器的使用,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對安檢員日常工作的管理、檢查及考核,協助安全礦長做好每月安全考核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對井下火工品(井上火工品從火藥庫領出后運輸的管理)的管理、檢查,并做好每月火工品使用情況的核對、上報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0、負責對"三違"人員的處罰和教育工作,組織做好每月的考核和上報;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工傷人員的管理,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各類事故的追查,形成報告,進行歸檔及上報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負責各項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及整理工作,做好各級文件的接收、下發和存檔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做好本職范圍內的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及每旬的職工安全課;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負責職業病危害防治的監督、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5、對上級部門所需要的材料,要認真及時組織上報。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三、技術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技術科長是技術科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采煤、掘進以及其它技術管理工作。

      1、積極協助和配合總工程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做好本礦技術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負責組織制定本科室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組織編制煤礦采掘接續計劃,按規定報有關領導審批,確保礦井采掘接續正常;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組織人員進行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比,負責煤礦采掘安全生產標準化檢查、考核等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組織編制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及技術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要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現場存在的問題,隨時掌握采掘工程的進度等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參與災害預防、應急預案及反風演習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建立煤礦技術檔案,做好煤礦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按規定組織本科室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提高技術水平;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協助總工程師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技術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四、地測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地測科長是礦井地測、防治水管理的第一責任者,負責地質、測量、防治水等管理工作。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地質測量專業技術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技術政策、規范、標準及上級部門有關規定,保證礦井地質測量技術上可行、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協助總工程師建立健全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管理制度,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組織編制礦井生產所需的各種地質測量資料,參與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及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抓好礦山測量、礦井制圖、礦井地質、水文地質、防治水管理、儲量管理等各項管理工作,參加礦井各期生產計劃的編制,保證提供正確的地測資料;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工作,觀察各個工作面的地質狀況,做好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并針對特殊的地質情況制定相關的專項措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嚴格按《煤礦防治水規定》做好水文地質基礎工作,負責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制定措施并落實整改;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做好與上級部門的檢查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五、調度室主任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在礦長的領導下,全面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經常深入下現場,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及生產動態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采取相關措施;積極主動協助區隊解決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中的問題和事故隱患;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積極參與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處的問題協助各專業部門下達整改計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4、貫徹執行上級和本礦領導有關生產方面的通知、指示,做好上傳下達;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認真做好煤礦安全生產的調度工作,及時將有關情況向領導匯報;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按時參加安全生產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督促各部門落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負責煤礦各類調度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事故情況的匯報和匯總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200元。

      9、負責事故搶險的綜合調度并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負責礦井通訊、監控、人員定位等系統的運行管理以及各類信息的匯總、報告;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各類生產報表的報送等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200元。

      十六、采掘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在生產礦長的領導下,是本隊的第一責任人。

      1、在組織生產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2、配合好各采掘隊之間的工作,嚴格按照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3、根據礦井制定的各項工作標準、質量標準化組織采煤工作面的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200元。

      4、組織好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5、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6、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7、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防護用品,并進行管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8、負責落實本隊人員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考核細則和企業各項管理制度;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9、負責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并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0、按時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礦井生產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1、負責落實本隊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2、配合并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開展好段隊安全培訓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3、落實好本隊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4、配合培訓部門對本隊的新工人簽訂師徒幫帶合同,并落實執行;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5、負責本隊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落實、管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6、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積極協助、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17、負責落實采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500元。

      十七、機電科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及考核細則

      1、機電段長在機電礦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機電隊的管理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2、負責安排電工定期不定期檢查維護線路及設備, 確保線路暢通、設備完好;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3、負責機電設備及線路的檢查、維護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4、負責機電設備的現場檢修;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5、負責向電鉗工傳授機電設備的日常管理和注意事項;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6、負責對機電設備各種保護的定期檢測和維護;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7、機電設備線路懸掛和衛生, 各臺開關、五小電器、無失爆,完好達標等;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8、經常深入現場,了解現場情況, 發現隱患, 并現場督促及時處理;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9、負責落實采掘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10、做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本條考核:未能履職扣1000元。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2.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