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的“十不裝藥”內容是什么?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11-17 14:22
來源:煤礦安全網
采煤工作面的“十不裝藥”內容是什么?
答:(1)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出口的支護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不得裝藥;
(2)采煤工作面風量不足,不得裝藥;
(3)炮眼參數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不得裝藥;
(4)炮眼異常,如炮眼縮小、塌孔、變形或有裂隙,不得裝藥;
(5)炮眼若打到斷層處,有出水現象和溫度高低明顯變化時,不得裝藥;
(6)采煤工作面的煤壁傘檐突出0.5m時,不得裝藥;
(7)炮眼沒有清除粉塵,沒有使用水炮泥或水炮泥的質量、數量不夠,不得裝藥;
(8)采煤工作面煤、巖塵超過規定時,不得裝藥;
(9)裝藥前,必須檢查瓦斯,如果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不得裝藥;
(10)煤幫破碎或在放炮地點20m以內有未清除的煤堆、雜物時,不得裝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