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三同時”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24 23:11
來源:煤礦安全網
第一條 XXX露天煤礦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在設計時,要考慮安全設施和設備的設計,在審定設計方案時,必須讓安監部門和技術部門參加。
第二條 設計方案無安監部門和技術部門簽字,不予生效。
第三條 在選定施工單位時,必須對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方準施工。
第四條 在施工中,施工單位要優先對安全設施及設備進行施工,安監部門和技術部門要經常檢查施工質量,特別是安全設施和安全設備。
第五條 工程竣工驗收時,一同驗收工程的安全設施及設備,安全設施及設備通過驗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在竣工驗收時,安監部門和技術部門一并參加。
第六條 建設單位在工程投入使用時,要將安全設施和設備一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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