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監護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24 23:03
來源:煤礦安全網
第一條 操作監護人必須經考核合格并經有關單位授權;
第二條 監護人一般不參加操作,特殊情況下,只有在核對無誤后監護人才能協助操作;
第三條 監護人在監護時間內不得兼作其它工作;
第四條 監護人在監護中不得離開監護地點,如必須離開現場需請示更換監護人并在離開前將操作進行狀況交待清楚;
第五條 監護人需認真監護操作的正確性并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動作;如在監護工作中發現異常情況,必要時可暫停工作,立即向上級匯報。
第六條 操作人進行操作時,必須根據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命令,復誦后執行;
第七條 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斷路器(開關)——負荷側隔離開關(刀閘)——母線側隔離開關(刀閘)的順序操作,送電合閘操作應按與此反順序進行,嚴防帶負荷拉刀閘;
第八條 開始操作前,應先在模擬圖板或結線圖板核對填寫的操作項目,并分別簽名,然后在模擬圖板進行核對性模擬預演無誤后再進行設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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