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匯報、分析、責任追究制度(托克遜露天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9 21:26
來源:煤礦安全網
為了確保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安全生產中事故;盡快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特制定本匯報制度。
一、事故報告的目的。
1)便于上級主管部門和國家機構組織、指揮、搶救事故、減少事故的傷害程度和經濟損失。
2)有利于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事故報告程序的規定
1)公司日常生產中出現安全事故后,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公司負責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應組織緊急搶救,并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在搶救中需要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記;死亡或一次中上人以上的事故現場,必須經事故調查組勘察同意后,方可清理。
3)一般死亡事故,在事故發生侯小時內報至省級煤礦安全檢察機構,重大傷亡事故發生24小時內報至國家煤礦安全檢察機構特大傷亡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至國務院。
三、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現場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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