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
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建設方有關文件精神,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西河煤業礦井防治水規劃,編制《福建華星西河煤業項目部2012年防治水工作計劃》。
一、計劃編制依據
1、《煤礦防治水規定》
2、西河煤業防治水中長期規劃
4、防治水示范礦井驗收標準
二、組織機構
1、組 長: 劉長羽
副組長: 陜積善 蔡子港 張兵善 張家樂
李國廷 孔令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各科室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調度室,技術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2、探放水組織機構
組長:蔡子港
副組長:孔令強
技術員:上官晉太 上官小豐
質量驗收員:郭兵峰
探水隊長:張家樂
瓦斯員:陳軍亮
探水員:郭保珠 陜向陽 陜衛紅
三、責任劃分
1、技術科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主管業務科室,負責防治水監督、管理方面的全面工作,技術科設專職水文地質人員,負責防治水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預測預報,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防治水辦公室負責編制防治水計劃及工程設計,組織落實各項工作內容,并負責監督、檢查工程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工作;觀測井上下各地點和工作面水量、水壓、水位變化情況,搜集整理各種資料,防治水管理人員要經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的采取防治水措施。每月月末對當月防治水工作進行總結。
2、機電科負責礦井各排水點、水平排水系統排水設備的選型、安裝、維護及主要排水系統的排水能力測試等工作。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
3、安全科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及泄水通道的設計。在進行工程設計時必須根據煤礦設計規程要求綜合考慮防治水工程及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對水溝的斷面積及流水坡度進行優化設計,并根據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設計一定數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須預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時間及有突水危險采面防突水預案的制定。
4、質檢科負責協調井下生產運輸,保證防治水設備、材料運輸暢通,負責全礦公共區域內的水溝、沉淀池責任區的劃分,制定清倉計劃,并按時安排清倉隊伍,保證水倉的空倉容量經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溝的清理工作。
5、通風科負責防治水排水設備的購置,并配合機電科做好購置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
防治水辦公室要定期召開防治水工作專題會議,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防治水工作進展,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和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領導小組成員要按照各自業務分工,認真做好協調和處理防治水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
四、人員配置
技術科現需配置地質測量專業技術人員一名。
五、設備購置
本礦井為建設礦井,現需購買防治水相關設備其中包括:全站儀一臺;探水鉆三臺(一臺200米鉆機作為主探用,鉆桿300米,兩臺100米鉆機作為輔探用,鉆桿300米);物探設備一臺。
六、相關工程及設備所需資金
主水倉工程量為1500m3,預算資金127.2518萬元,主水泵房工程量700m3,預算資金62.4675萬元,管子道工程量720m3,預算資金62.0147萬元,采區水倉工程量為700m3,預算資金59.3842萬元,采區水泵房工程量400m3,預算資金35.6956萬元,無縫鋼管(型號¢133×4㎜)2600米,無縫鋼管(型號¢159×4.5㎜)40米,離心式水泵(型號MD85-45×3)5臺。
七、計劃保證措施
1、全面貫徹落實公司防治水管理規定和礦防治水計劃,防治水工程未做出之前,相關的任何采掘工程不得施工。
2、嚴格工程質量驗收。為保證防治水工程質量,防治水科負責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對鉆孔下套管、耐壓試驗、鉆孔參數、注漿鉆孔注漿方式、注漿量、注漿壓力必須嚴格認真檢查驗收,若因疏忽大意或者把關不嚴等出現鉆孔質量問題,將追究有關驗收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3、提高采掘工作面的防排水能力。在排水系統滿足礦井安全生產需要的同時,各個掘進、回采工作面內的防排水設施、排水工程也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礦上制定的有關防治水專項措施中的要求配備、施工,以提高井下各工作地點的防災、抗災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科室要高度重視防治水工作,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嚴格按方案及要求的工期施工,確保各項防治水工程按期完成。
5、加強對防治水工作的監督與考核,礦防治水領導組要組織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防治水工程及時進行驗收、結算。每月要對防治水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總結,并將檢查結果及整改意見上傳下達。
6、要建立健全防治水隊伍,指定專門人員進行防治水技術管理,配置必要的儀器、設備,滿足水文條件探查及水害治理的要求。防治水管理人員要經常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新情況,采取針對性防治措施。
7、單項防治水工程開工前要有專門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并按規定程序逐級審批;工程結束后要形成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報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檢、地測等有關部門審批實施。
8、采掘工作面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重點做好巖巷超前探測工作,確保不發生誤揭斷層和誤揭煤事故。
9、工作面探測結果及其它治理工作進行集中匯報,根據會議形成的最終意見貫徹執行。
10、強化各類防水煤(巖)柱管理,嚴格按有關規程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并報公司審批,未經允許,嚴禁在防水煤(巖)柱區進行采掘作業。
11、探放老空積水、斷層水、鉆孔水及富水含水層水嚴格按《煤礦防治水規定》相關要求作業,不得出現人為導通水源造成突水事故。
12、已施工完成的長觀孔每月應觀測兩次水位,并建立專門臺帳進行動態分析,匯總后連同礦井涌水量觀測結果存檔匯報。
13、根據現有水文觀測系統,建立和完善礦井充水性圖及突水等值線圖,分月對所有采掘工作面進行水害預測評價,月度水害預測評價表于當月月底前報生產部。
14、加強職工教育,使廣大職工掌握突水預兆及特性,當采掘工作面發生突水征兆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調度室,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進行處理;如果情況危急,必須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15、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公司有關文件的要求,做好水文地質的基礎工作,完善礦井水文地質工作的各種圖紙及各種臺帳。
八、防治水獎懲辦法
為了有效地開展我項目部的防治水工作,擬采取一定的激勵機制,對在項目部防治水工作中做出成績或有突出貢獻的科室或個人進行獎勵,具體獎懲辦法如下:
1、防治水工程未按計劃施工影響鉆探施工的,罰責任單位負責人500元,每推遲一天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2、施工區隊未按規定的防水煤柱進行開采、掘進,罰責任科室負責人1000元,致使突水事故發生事故的,按相關文件進行處理。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探放水鉆孔,保證鉆孔及超前探探測資料真實可靠,鉆探時嚴格做好施工記錄,檢查人員現場檢查簽字,做到誰施工、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如檢查中發現無記錄一次罰責任人100元,若發現假記錄罰責任人200元。
4、對每月檢查出的問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并且沒有正當理由視情節輕重的給予責任科室1000—5000元的罰款(其中負責人、技術員各占10%)。
5、防治水領導小組對當月項目部的防治水工作進行考核,并進行獎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