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管理程序
防治瓦斯管理程序
第一節 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
一、每月底對下月的回采作業區域進行一次瓦斯評價,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評價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
二、根據回采循環進度和瓦斯地質情況(瓦斯含量、瓦斯壓力和煤層硬度)配置風量,保證風量、風速等符合安全規程規定。
三、制定瓦斯超限追查追究分析制度,制定瓦斯異常情況安全技術措施,制定過老巷、老空、鉆場等地點瓦斯管理制度,制定采面上隅角瓦斯管理方法。
四、制定瓦斯抽放泵和開停制度。
五、嚴格執行煤層注水規定,保證注水效果。
六、在突出危險區和突出威脅區回采時,必須嚴格執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第二節 掘進工作面瓦斯管理
一、每月底對下月的掘進作業區域進行一次瓦斯評價,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評價辦法及有關規定進行。
二、在高瓦斯帶掘進時,必須制定專項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三、在突出危險區和突出威脅區掘進時,必須嚴格執行“四位一體”防突措施。
第三節 獨頭巷道瓦斯管理
一、礦井從采掘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聚積。
二、制定停風、送電、瓦斯排放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作業。
四、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斷電并在24小時內封閉完畢。
五、恢復封閉的停工區時,要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并報上級批準后方可進行排放。